巴斯夫一体化基地(广东)有限公司:
你司申请对巴斯夫(广东)一体化项目基础设施工程-地下设施工程进行规划核实的资料收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五条和《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经核实,意见如下:
一、规划审批情况
(一)2022年9月,我局向巴斯夫(广东)一体化项目基础设施工程-地下设施工程项目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4408012022KG007号),批准了巴斯夫(广东)一体化项目基础设施工程-地下设施工程的建设,证载附件为《关于巴斯夫(广东)一体化项目基础设施工程-地下设施工程方案的批复》(湛自资开(规划)〔2022〕6号)及所附图纸。
(二)2023年9月4日,我局以《关于巴斯夫(广东)一体化项目基础设施工程-地下设施工程方案调整的批复》(湛自资开(规划)〔2023〕26号)同意了该工程的方案变更。
二、规划核实情况
(一)路由
经现场核查,厂区道路、雨水沟、雨水管线、消防给水管线、消防废水管道和压力消防废水管线、海水循环水补水管线、海水循环水排污管线、海水循环水给水管线、海水循环水回水管道、二次循环水给水管道、二次循环水回水管道、全厂电信管沟、全厂供电管沟、雨水排水口、海水取水口、海水排水口、管涵实际建设长度及路由走向基本符合规划批准要求。(详见附件)
(二)节点位置、尺寸(管径及截面)、标高
经现场核查,实际建设节点位置、尺寸(管径及截面)、标高基本符合规划批准要求。(详见附件)
三、竣工规划核实意见
综上所述,巴斯夫(广东)一体化项目基础设施工程-地下设施工程实际建设基本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4408012022KG007号)、《关于巴斯夫(广东)一体化项目基础设施工程-地下设施工程方案的批复》(湛自资开(规划)〔2022〕6号)、《关于巴斯夫(广东)一体化项目基础设施工程-地下设施工程方案调整的批复》(湛自资开(规划)〔2023〕26号)及相关附件的规划要求,同意按实际建设进行核实,规划条件核实合格。
四、注意事项
请你司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六个月内,必须向湛江市城建档案馆报送一套有关竣工验收资料。
附件:巴斯夫(广东)一体化项目基础设施工程-地下设施工程规划核实对比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