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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经开区财政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来源:本网  作者: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1-02-22 11:5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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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在区党委、管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依法治区办的指导下,湛江经开区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按照《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2020年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要点》的部署,深化法治财政标准化管理,强化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积极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努力打造法治财政。

       一、切实加强党组对法治财政工作的领导

       (一)认真落实财政部门法治建设责任。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加强党组对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将法治建设融入财政业务工作全过程。制定法治建设年度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具体举措。对我局承担的依法治区、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任务细化分解,保障落实。

       (二)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依法治国新思想。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将法治列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对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分别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各党支部为主体认真开展的学习。

       (三)落实财政法治宣传教育责任。实行普法责任清单管理,对宪法及重要法律法规,由局普法办组织学习宣传培训,对涉及财政业务方面的重点法律法规如《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由相关责任科室开展宣传教育。积极配合市、区各项普法宣传活动。邀请市财政局法制机构负责人、法律专家到我局开展“送法”宣讲活动;积极参加区“大讲堂”的普法学习。同时落实普法宣传责任,每年以积极灵活方式参加“12·4”普法宣传作法治专题讲座;利用党员到挂点村报到机会到龙水村委会开展《民法典》下乡普法宣传。同时加强财政法治文化建设,将依法理财的理念贯穿在财政文化建设中。

       二、围绕中心工作依法履行财政职能

       (一)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依法组织财政收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的职责,认真执行市人大会议批准的预算及提出的审议意见,聚力增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着力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为扎实开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和保障,全市经济社会继续保持平稳较快的发展态势,在此基础上,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

       (二)依法强化预算统筹管理,优化财政资源配置。针对当前我区大开发大建设面临的收支矛盾突出的问题,强化库款预测研判,加强财政收支预期管理,及时掌握库款流入流出、余额总体变动情况,重点加强库款保障水平变动情况、库款分布情况等方面分析,合理预测支出需求,做到库款“总量有数、趋势有判”。进一步明确国库资金使用原则和使用方向,进一步规范资金调度流程和审批程序,提高资金调度的科学性、合理性。建立存量资金盘活使用机制,对省市专款全面排查和梳理,统筹回收未按规定时间使用的存量资金。

       (三)依法强化政府债务管理,做好防范化解财政风险文章。根据地方财力状况,合理制定还款计划,加强与金融机构沟通协调,开展存量债务置换以及债务延期工作,错开债务还款高峰,缓解债务压力,并根据项目性质、金额大小、轻重缓急等,分步进行偿还,加大偿债力度,严控债务风险。进一步加强政府债务和隐性债务管理工作,有效地遏抑了隐性债务的增加,债务风险整体处于可控水平。制定隐性债务化解实施方案并按照化解方案逐年化解。防控非法集资。组织对辖内20家企业开展金融风险排查,从做好公益宣传、现场宣传、媒体网络宣传和积极开展投资者“风险自担”教育等方面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工作,推进案件处置工作。

       (四)依法深化财政改革,激发财政活力。实行预算编制与执行改革,科学划分和落实了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等各环节权责,进一步压实各方责任,强化预算执行时效性和均衡性,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探索实施“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率先扩大授权支付范围,大大加快了支出进度。全面规范和完善部门预算编制系统和项目库管理系统。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全部通过系统进行编制,其中,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通过部门预算编制系统编制。部门项目支出实行全年常态性录入,部门在编制预算时由部门自行登录项目库管理系统申报预算。

       (五)依法开展财政监管,维护财经秩序稳定。严格资金审核把关,严控“三公”经费工作,制定差旅伙食费、交通费、公务培训等制度,对各单位的公务支出进行制度性约束;认真履行财政工程审核职责。加强农村财务监督管理,制定了《湛江开发区农村财务管理制度(试行)》等6项农村财务管理制度,安排抽查审计10个村。履行好财政监督职能,配合各种专项整治对“三公”经费、“小金库”、私车公养、办公用房开展检查抽查或“回头看”。

       三、推动财政“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积极推进政府采购“放管服”改革。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规政策,强化采购主体责任,不断提高采购质量和服务水平。二是积极推动财政相关事项网上办理。大力支持镇街机构改革,积极配合将镇街财政所下放。积极配合发改部门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及时填报发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信息。三是推进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电子化。实现了非税收入网上交费,拓宽网上缴费渠道。

       四、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以及涉诉案件的依法处理

       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廉洁性评估、公平竞争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严格按照区的规定程序出台规范性文件,积极按照上级部署开展有损公平竞争的财政规范性文件清理。依法处理涉及诉讼的历史案件。依法全面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对财政预决算以及部门预决算实现了“双公开”。截至目前没有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发生。

       五、依法防控疫情,保障复工复产

       一是力保防控经费及时到位。今年1-9月共拨付防疫经费1435万元。在没有年初预算的情况下,从预备费中调整了909万元用于抗疫,解决了发热门诊、抗疫应急物资、一线工作人员补贴、被征用定点观察酒店等资金需求的燃眉之急。二是力保疫情期间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不受影响。1-9月拨付底线民生补助4133万元,涉军优抚补助2214万元。同时加大对困难群众阶段性价格补贴的工作力度,确保临时价格补贴政策落实到位,让困难群众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关怀。三是力保精准支持复工复产。认真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截至目前我区已完成留抵退税22066万元,占各县区全部负担的71.5%。积极开展金融扶持活动。在财政引导下,区内小贷公司主动为受疫情影响的小微企业和个人延期回收贷款,减免了8万多利息。组织多家金融机构到我区12家龙头企业和新冠疫情防疫物资生产企业开展“一企一策,金融暖企”活动,搭建政银企结对帮扶桥梁,4家企业和银行现场即达成了初步合作意向。实施积极为稳岗就业政策。大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今年争取上级专项资金18141万元,推动我区具有广阔市场前景并能产生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的企业进一步发展。核拨了各类企业扶持资金5948万元,助力企业应对疫情冲击。

       六、履行职责依法推动法治经开区建设

       今年以来区级财政及时足额安排综治平安建设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经费,今年我局已拨付综治维稳专项经费243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项经费312万元,用于区综治维稳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审计、案件侦破办理等相关工作。保障全区普法经费开支,一方面对财政自身普法工作所需经费予以保障,挤出公用经费对普法经费实报实销,确保了财政机关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的正常开展。另一方面在当前财政非常困难的情况下,认真履行财政职能,每年安排一定金额的全区普法专项经费。2016-2020年共安排普法相关工作经费157万元,并将法律服务、咨询、宣传类等服务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总体看来,2020年,湛江经开区财政局法治工作呈现站位高、学习勤、宣传广、履职实、保障足等特点,依法理财、科学理财、民主理财、为民理财统筹推进,全体财政干部职工学法、懂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氛围逐渐形成,法治财政文化建设稳步推进。但还存在以下不足:一是财政法治人才缺乏,干部队伍中有法律知识学历的人员少。二是与相关法律法规配套的财政规章制度还没建立完善。三是财政法律的培训宣讲还没有做到经常化。

针对上述不足,结合2021年开始的“八五”普法,按照上级部署,下一步财政重点在法治工作方面做好以下工作:

       (一)依法全面履行财政职能。加快财政体制改革,结合我区重大项目建设,积极跟进市与区对重大项目财税分成机制,形成事权、支出责任和财力相适应的制度。认真落实《预算法》,完善标准科学、规范透明、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深化财政部门“放管服”改革,推进财政管理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优化财政服务。

       (二)推进财政重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明确财政重大决策范围和程序,对决策主体、决策流程、法定程序、法律责任予以规范,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

       (三)严格规范财政行政执法。健全财政行政执法管理制度,完善财政行政执法程序,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财政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

       (四)强化对财政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完善各项财政权力运行流程,坚持用制度管权管钱管事,确保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有效落实公开财政权力运行流程、惩治和预防腐败、防控廉政风险、防止利益冲突、加强责任追究等要求,切实把财政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加强财政部门内部控制。按照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强化流程控制、依法合规运行的总体要求,不断完善财政部门内部控制制度体系,持续推进财政内部控制工作,有效防控财政业务及管理中的各类风险。

       (五)持续推进财政普法。建立和落实财政普法责任制。制定并公布普法责任清单,明确内设机构普法责任和责任人员,明确普法任务和工作要求。加强对财政干部的法治教育培训。完善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每年至少举办2次法治专题讲座。把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宪法、法律列为干部教育的必修课。领导干部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六)加强财政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加强财政法治工作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建设,把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法律专业背景或者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能力强的人员调整充实到财政法治工作岗位。健全法制机构配置,配强工作力量,使法治人员的配置与形势任务相适应,确保法制审核工作有机构承担、有专人负责。加大财政业务工作岗位与财政法治工作岗位人员的交流,努力培养一批既懂财政业务又懂财政法治的高素质人才。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2021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