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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农业事务管理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本网  作者: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农业事务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1-12-08 17:2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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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我局在区党委、管委的统一领导下,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将法治政府建设与日常工作紧密结合,以保障水安全、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中心,坚持依法治农、依法治水、依法惠农,坚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建立健全法治政府建设制度和工作机制,规范依法行政行为,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有效保障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我区乡村振兴和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强化组织保障和领导责任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顺利开展,我局成立了以局长(党组书记)为组长、主管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专门人员负责法治政府建设及依法行政方面的工作,切实做到了领导重视,组织机构健全,人员目标任务明确,确保了依法行政责任制落到实处,扎实有效地开展依法行政工作。二是完善制度建设。制定印发《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农业事务管理局“三重一大”制度实施细则》、《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农业事务管理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2021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湛江经开区农业事务管理局2021年普法责任清单》等制度,努力为法治政府建设,提升乡村振兴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三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我局党政主要领导能够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农村改革、推动农村发展、化解农村矛盾、维护农村稳定,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做到重要任务、重要问题件件有反馈,事事有落实。

  (二)强化法治建设思维,营造法治氛围。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讲话精神,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多种形式学法和普法宣传活动。一是加强领导学法,将《宪法》、《民法典》涉农法律法规列入局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定期组织集中学习《宪法》、《民法典》、《农业法》、《畜牧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水法》、《渔业法》等多部法律法规;二是加强干部职工普法学习,通过全体干部普法培训、“学习强国”平台学习、结合案例 “以案说法”、各科室结合自身的工作实际等多种学习形式,定期组织人员学习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坚持干部职工全年学法40学时以上,切实增强全体干部职工干部法治意识,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三是开展多种形式普法宣传活动。围绕精准扶贫政策、乡村振兴、土地承包、惠农强农、水利发展等政策和涉农涉水法律法规,利用3.15宣传活动月、《水法》“宣传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重要活动和干部职工进村入户方式,组织开展涉农涉水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和咨询活动38次,悬挂宣传标语45幅,发放宣传图册、宣传资料460份,张贴宣传挂图220张,农资资料320张;接待咨询解答80人次,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宣传,让广大农民应知应会涉农涉水政策、法律法规的知识,营造法治的良好氛围。  

  (三)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提高行政服务效能

  一是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围绕行政审批等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按照“应公开、尽公开”要求,全面梳理公开政务服务事项。结合实际规范在公共服务大厅、政府网上公开流程,及时、主动、全面公开各项信息,提升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二是加强行政审批服务,全面优化办理流程。围绕农业农村和水利系统“放管服”改革,取消行政审批事项17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2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奖励1项、公共服务事项6项、其他事项7项。坚持工作创新,优化内部流程,减少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压缩申请材料,并将部分项目由承诺件转为即办件,全部行政许可事项实现全程网上办理。三是及时开展行政权力清单梳理工作。根据上级要求,我局及时开展行政权力清单梳理工作,明确部门行政权力314项,其中行政许可71 项(含市委托8 项)、行政处罚197项、行政强制26 项、行政确认1 项、行政征收5 项、行政给付3项、其他权力11 项。四是完善行政执法双公示工作。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我局各科室(局)派专人负责行政执法双公示工作,及时将办理完毕的案件事项录入双公示平台,今年共实施行政许可217件,行政处罚0件,行政征收20件,全部按时录入平台公示。

  (四)建立健全法治工作制度,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制定了《农业行政执法调查取证制度》、《农业行政执法回避制度》、《农业行政执法重大案件集体审查制度》、《农业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11个行政执法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二是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打造权力运行的阳光平台。在政府网站及时公开行政执法权力清单、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人员、执法事项、救济途径等信息。三是认真落实《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行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对农业农村行政执法的立案、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全过程进行记录,规范开展录音、录像、照相、视频监控等音像记录,建立资料管理制度。明确法制审核机构,抽调2位熟识法律人员负责行政案件的审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裁量基准,全面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五)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推进依法行政执法工作。

  一是开展农资市场、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开展种子种苗、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资市场规范化经营执法检查,出动执法检查执法人员150人/次,检查企业(门店)75家,配合市农业农村局依法依规处理2起投诉案件。二是开展蔬菜、水果、畜产品、水产品药物残留抽检检测,共抽检样品450份,配合开展市级抽检6个/1批次,省级抽检16个/1批次。三开展违法违规调运生猪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和屠宰检疫工作。我局根据上级部署,加大对违法违规调运生猪整治,开展了违法违规调运生猪的百日行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调运生猪行为,共出动人员35人次,检查车辆18台,有效地控制非洲猪瘟疫情跨区域传播风险。各定点屠宰场派驻场官方兽医,加强屠宰检疫和肉品质量监管,开展“瘦肉精”常规化检测工作,共检测1700个样品;完成省市农产品检测中心450批次定量的猪肉、猪肝、牛肉、鸡肉、鸡蛋、猪尿等样品的抽检任务,经检测样品全部合格,防止病害猪肉上市,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四是开展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和水土保持违法行为联合执法专项行动。通过全面开展取水工程(设施)核查登记工作,掌握全区已知取水口和未登记取水口的数量、取水口的合规性和取水口的监测计量现状,及时准确掌握取水工程(设施)现状和水资源开发利用情况。坚持问题导向,依法分类施策推进整改,规范取用水行为,健全取水口监管机制,为管住用水奠定坚实的基础。通过开展水土保持违法行为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坚决打击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未批先建”、工程弃渣“未批先弃”、水土保持设施“未批先投”等违法行为,确实维护我区水土保持监管秩序。今年共开展行动检查50多次,审批水土保持方案15宗;征收水资源费317.3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11.3万元。五是加大休渔期间巡查、非法捕捞和渔船安全执法力度。严格执行休渔制度和海洋保护政策,通过港口和海上执法行动共出动船艇296艘次、执法人员1611人次,检查渔船1866艘次;查获渔业违法违规案件共146宗,罚款136.47万元。查获涉渔“三无”船舶87艘(其中,纳入乡镇管理涉渔“三无”船舶87艘;未纳入乡镇管理涉渔“三无”船舶0艘)跨部门开展联合执法2次。

  (六)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机制,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来信来访工作,建立了“一把手”全面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科室各负其责的信访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了上下联动的责任体系。建立了由专人负责信访登记、批办、交办、转办、督办等制度,严格依法办理群众信访事项,做到信访件件有登记、件件有回应、件件有落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妥善处理涉及处置上级信访平台移交的社会矛盾,及时组织人员处理群众信访、投诉事项、事故纠纷,今年我局共接收信访事件35件,处理事件35件;各类涉农矛盾纠纷均得到妥善化解,未发生群体性涉农信访事件,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二、存在问题:

  我局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执法队伍力量薄弱。我局没有专门的执法机构,只能由各科室(局)组织执法,科室(局)人员少,不能形成合力。二是执法人员法律、专业知识不强。农业农村、水利工作涉及法律较多、范围较广、专业性强,各部门之间法律、专业不同,执法人员对法律、专业方面知识不够熟练,行政执法队伍的业务水平和素质仍需提高。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及主要措施

  一是强化法治宣传教育,提高法治思想认识。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教育,全面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树立法治观念,充分认识建设法治政府的重大意义,自觉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二是严格遵守行政决策规则和程序,全面执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对于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事项决策实行专家论证、咨询、决策评估制度。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决策坚持征求意见制度、公示、听证制度,为公众参与行政决策提供保障,确保重大行政决策权限合法、实体合法、程序合法。

  三是加大行政执法培训力度。定期组织执法业务培训和普法宣传讲座,着力加强执法队伍人才培养及建设,大力提高农业农村行政执法队伍综合素质,提高行政执法质量,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农业事务管理局

  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