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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本网  作者:经开区法院  发布日期:2022-12-19 11: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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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央、省、市和区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要求,在经开区党委的领导下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经开区法院锐意进取,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战略,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在推动法治建设进程中作出应有贡献。现将我院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立足审判工作,在履职保障方面聚中心护大局

       一是强化司法保障,助推经济发展。聚焦经开区经济发展建设大局工作。在湛江经开区东山街道调伦村设立的诉调对接工作站,湛江经开区法院、东海法庭司法人员及当地村委干部联合“坐诊”,为村民做好接待、咨询、调解工作。市中院在东海法庭挂牌成立法治化营商环境东海岛工作站,我院依托东海法庭和该工作站的平台,推进东海岛矛盾纠纷的源头化解、就地化解、及时化解,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优质高效服务企业和项目特别是宝钢、中科炼化、巴斯夫等重大项目的建设和运营,服务全市发展大局。同时,在宝钢湛江钢铁有限公司挂牌成立“送法进企工作站”,这是全市法院首个进驻企业的工作站,助力企业依法治理,增强抵御风险能力,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提供精准司法服务。

       二是主动靠前作为,优化司法服务。围绕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和加强环境资源保护等工作要求,科学整合审判执行资源,完善审判体制机制,率先成立10支政治素养高、业务能力强的专门审判或执行团队,分别是速裁审判团队、涉企速裁审判团队、环境资源司法保护 “三合一”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审判团队、家事审判团队、金融审判团队、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执行团队、快速执行团队、执转破专门执行团队、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审判团队及劳动争议审判团队,优化审执资源,完善执法司法协调机制,打造审执“快车道”。

       三是发挥角色担当,提升工作质效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依法惩处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助力平安建设。积极化解民商事纠纷,助力和谐稳定发展。坚持以促进和谐与发展为目标,在公正高效审理民商事案件的同时,发挥民商事审判调节社会关系的作用,注重民生权益保护和市场经济秩序的维护。严格按照“基本解决执行难”永远在路上的理念,切实提高执行工作质效,全力破解“执行难”,推动社会诚信建设。妥善化行政争议,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助力构建法治政府建设。积极助力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两名法官获聘为湛江市第十五届政法立法咨询专家及湛江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专家,服务社会治理创新。

       二、加强普法宣传,在学习教育方面强信念增意识

       院党组高度重视法制宣传工作,全力开展普法教育活动。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坚定理想信念始终把旗帜鲜明讲政治作为法院工作的灵魂,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领人民法院工作,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全院干警集中学习、领导干部上党课、支部学习等形式,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强人民法院工作等重要论述、批示和指示精神结合起来,进一步明确做好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的方向目标、思路措施,确保了各项工作实现新发展新进步。强化监督,确保《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全面落实。坚持院接访工作常态化,制定《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工作制度》,设立“领导接访日”,院领导(班子成员及专职审委委员)每周二轮流到立案庭信访室“坐庭”,“面对面”倾听群众的意见,畅通群众依法表达诉求渠道,为群众提供更方便、更便捷的司法服务,做到有访必接、有疑必释、有难必解,进一步提升了人民群众对法院的认可度与满意度。抽调全院精干力量组建“谁执法谁普法”宣讲队伍,开展养老诈骗、春风利剑、扫黑除恶专项宣传,将普法宣传融入文明城市创建、“我为群众办实事”等工作中。

       二是聚焦主责主业,加强普法宣传。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就案说法,在化解矛盾纠纷的同时,提升当地群众的法律意识。普法宣传做实“六进”,走进宝钢湛江钢铁有限公司挂牌成立“送法进企工作站”;走进吴川塘㙍镇曲江村开展“巾帼心向党 助力新农村”法律咨询活动,走进湛江工商职业技术学校开展“一校一法官”送法进校园授课活动;走进市双打办进行普法授课等。通过“送法进企业”“送法进乡村”“送法进校园”“送法进单位”的形式,延伸审判职能,把法律服务送进学校、企业,带到基层、乡间,全面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积极践行司法为民。

       三是创新宣传方式,提升普法实效。编印院刊《湛江经开法苑》,以加强法制宣传为重要载体,主动融入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立足审判工作实际,通过群众公认和熟悉的方式,积极通过“以案普法”“法律咨询”“模拟法庭”“法制讲座”等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活动,提高群众的维权和守法意识。同时,主动加强与纪检、公安、检察等部门的协作,开展“以案说法”活动,推动和谐、法治、平安建设。

       三、主动延伸职能,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

严格区党委和上级法院部署,全力推动法治建设,我院坚持以多种方式参与社会治理,主动融入社会治理新格局,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

       一是加强统一部署,实现党的领导“全面化”。牢牢抓住党的领导这个关键,把党的全面领导、绝对领导,自觉贯穿到市域善治的全过程各方面,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市域社会治理的各个领域、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使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过程成为不断夯实党执政根基的过程。切实发挥好基层党组织在基层治理中的战斗堡垒作用,把专门工作和群众路线结合起来,把社会治理与乡村振兴、纠纷化解、诉源治理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广泛发动人民群众和社会力量参与群防群治,统筹整合各种力量,密切部门协作配合,凝聚共治共享合力。

       二是落实司法为民,实现诉讼服务“便民化”。多措并举推进“一站式”诉讼服务建设,出台实行《立案工作规范》《首问负责制度》《办事公开制度》《服务承诺制度》等立案流程管理规定,在诉讼服务中创新立案“AB岗”工作模式,建设覆盖功能更广、服务更畅通的诉讼服务窗口。明确小额诉讼程序适用标准, 鼓励当事人适用小额诉讼程序高效解决纠纷,有效减轻当事人诉累, 凸显小额诉讼程序便捷高效、终局解纷的制度优势。开展跨域立案服务,推动建立就近受理申请、管辖权属不变、数据网上流动的跨域立案联动办理机制,实现案件就近能立、多点可立、少跑快立。

       三是强化协调联动,实现化解纠纷“多元化”。为进一步加强诉前调解,更好地推动市域现代化诉源治理工作,我院依托硇洲法庭,与硇洲镇政府签订《基层诉源治理共建协议》,分别在硇洲镇司法所挂牌“诉源对接示范点”和硇洲镇赤马村挂牌“无讼村庄(社区)示范点”。同时,硇洲法庭发挥自身优势,多采取调解结案的方式,切实做到案结事了,还通过送法进村、渔船审判、夜间送达等方式,最大程度便民利民。以开展巡回审判的为重要载体,最大程度方便群众参与诉讼。开展集中管辖后,受理的案件遍布各县市区,尤其像徐闻、雷州、廉江等边远地区的村民,案件受理后,由于路程较远,参与诉讼非常不便。为此,为便于群众参与诉讼,制定《行政案件巡回审判工作指引》,办案法官通过开展巡回审判的形式,分别在吴川、雷州、廉江等地就近开庭。其中,在廉江法院挂牌行政案件巡回审判站,这也是湛江市首个行政案件巡回审判站。

       近年来,我院虽然在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做了一些努力和具体的工作,但目前还仍处于不断探索改进阶段,尤其是在服务大局、促进法治社会建设、建章立制等方面还存在明显不足。下一步将围绕中心工作,结合法院职能,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为推动法治建设作出更突出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