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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经开区环保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本网  作者:湛江经开区环保局  发布日期:2022-12-19 11:1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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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区党委、管委会的正确领导和上级生态环境部门的指导下,我局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依法行政,推动我区环境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现将我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情况

       (一)继续推进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案件办理和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

       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由我区主办的群众信访案件共有29件。目前已办结22件,办结率75.86%。阶段性办结案件还有7件,均为反映江南世家小区楼下美源美酒家餐饮油烟扰民及违建等问题的重复投诉案件,我局已多次催促牵头单位区城综局加快整改,目前此项工作正在进行中。2022年1月19日,我区根据市的整改方案印发了《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清单及整改工作责任分工表》,明确了各职能部门责任与分工。2022年1月27日,经对相关整改工作责任单位上报的整改措施进行汇总完善后形成了《湛江经开区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湛江市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并报市生态环境局审核。整改方案主要包含21项整改工作任务,涉及自然保护地修复、“两高”项目管控、节能审查监管、污水处理设施和污水管网建设、黑臭水体整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供水安全、河道非法洗砂洗泥、入海排污口整治、海水养殖污染整治、违规填海管控和整治、海漂垃圾清理整治、养殖废水污染沙滩整治、东海岛新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深海排放专管和石化产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未建设、湛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环评未完成、东海岛东部深海排放专管未修复、部分房地产项目用地未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等问题。目前该方案已按照市生态环境局于2022年2月16日反馈的修改意见修改完善,并已完成区内部意见征求工作。下一步计划待市整改方案正式印发后将我区方案提交区党政班子会议审议通过后正式印发实施。2022年4月,我局以经开区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印发了《关于报送湛江经开区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通知》(湛开环督组〔2022〕4号),将整改责任落实到相关单位和镇街,先行推进整改工作。2022年8月,我分局牵头参照市正式印发的整改方案再次对该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后形成了《湛江经开区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该方案在报经经开区党委和区管委会审定通过后于8月15日以区党政办名义印发实施。

       (二)抓环评保障重大项目落户

       一是抓好规划环评编制工作。继续推进东海岛产业规划环评及开展东海岛石化、钢铁产业园扩园规划环评编制工作;二是做好项目环评文件编制和报批工作。继续跟踪服务巴斯夫(广东)一体化项目、中科炼化二期项目、造纸、钢铁配套及石化配套项目建设单位做好项目环评文件编制工作;1-10月,共审批24个项目的环评文件,其中包括巴斯夫(广东)一体化项目、宝钢湛江钢铁氢基竖炉系统项目(一步)、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特种纸及涂布纸产业基地项目二期等一批重点项目相继获得省厅和市局的批复。

       (三)严监管优化生态环境

       1、持续开展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及专项执法工作。环保局作为业务职能部门,业务主要包括环评、污控、监察和监测,而工作的对象主要是企业及群众,因此我们基本是围绕相关业务工作,围绕群众反馈投诉强烈的生态环境问题,在日常执法监管中,加强对环保领域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日常监管,堵塞管理漏洞,完善了监管制度措施,确保监管效果。做好污染源环境监管。截至2022年10月底,已对61家排污单位及39个建设项目实施了双随机执法抽查,共出动执法人员229人次,同时通过在线监控核查企业68家次,双随机执法检查发现2家企业水污染物超标排放,均予以立案,对其中1家企业依法行政处罚10.8万元,对另一家企业已发出《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16家企业完成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督促涉风险源企业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工作;组织开展了对造纸、炼钢、电力、洗砂、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行业排污许可清单式执法检查;在今年5月6日坡头开始的疫情期间,对医疗机构、污水处理厂、涉重金属等11家重点排污单位开展现场检查帮扶,督促相关单位正常运行污染治理设施,规范贮存处置危险废物,切实消除环境风险隐患,保障环境安全。同时,我局重视及妥善处理群众信访投诉,截至2022年10月共处理投诉信访81件,均100%完成,保证了辖区和谐稳定。

       2、加强新冠疫情防控期监管服务。

       一是利用在线监控等手段对企业进行“线上”监控和预警,发现环境问题,及时提醒、指导纠错。建立了全区12家重点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台账,梳理各环节风险点,确保医疗废物、废水按规定处理;对因疫情影响,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且未造成环境危害的企业,均依法不予处罚,通过约谈、现场帮扶检查等方式督促其尽快整改。二是加强隔离场所监管及监测。监督集中隔离场所医疗废物及废水得到安全规范处置。为保障集中隔离场所管理人员及医疗废物收集转运人员人身安全,避免疫情防控期间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过程中出现问题,区环保局对集中隔离场所的管理人员、医护、转运人员开展了医疗废物安全收集转运防疫培训。对隔离酒店涉疫医疗废物暂存间及废水处置相关设施进行现场踏勘、检查、反馈和发函督促整改,海岛印象假日的医疗废物贮存场所和废水处理设施都完成了整改。涉疫城镇污水处理厂每月监测一次总余氯,涉疫定点医院每月现场监测一次总余氯,对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开展每两周一次的总余氯检测。同时,积极响应区疫苗接种排查部署,全员投入60岁以上第二针、第三针接种排查发动工作。

       3、加强生态环境污染防治工作。

       一是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对饮用水源开展定期监测及巡查。2022年3月,我局通过无人机巡查发现五一水库有一个养猪场以及两处养鸭场,已督促东山街道办清理。根据市政府《关于湛江市污染防治攻坚形势分析研判推进会的纪要》(﹝2021﹞227号)要求,我局委托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编制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已通过专家评审,待修改后报管委会批准并向社会公开。我局草拟并通过区管委会印发了《湛江经开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民生实事办理工作方案》,5条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民生实事的任务已全部完成。督促区农业局、区住建局、各镇街加快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截至2022年,10月26日,完成了289条自然村生活污水收集,279条自然村污水管网建设工作,完成率分别为95.1%、91.8%;加大对黑臭水体和水功能区的巡查、执法、监测力度,及时将发现的问题以及监测结果反馈给相关部门跟进处理。督促区园区公司加快东海岛工业尾水总管修复,目前已完工。

       二是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落实省、市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污染天气应对、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业炉窑、加油站在线监控安装、VOC管控以及非道路移动机械执法等工作。督促、指导中科完成VOC深度治理,VOC总削减量139.54t/a,为我区新建项目腾出了总量。今年,市下达我区AQI达标率目标为≥94.5%,PM2.5目标为≤23微克/立方米。截至10月26日,开发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287天,污染天数11天,全年达标率96.3%。二氧化硫浓度值为8μg/m3,二氧化氮浓度值为12μg/m3,一氧化碳(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浓度值为0.8mg/m3,PM10浓度值为29μg/m3,PM2.5浓度值为19μg/m3,臭氧(日最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数为140ug/m3,空气质量呈向好趋势。

       三是强化固体废物监管。对固体废物进行摸查,建立台账。严抓落实企业污染治理的主体责任,加大力度督促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处理处置单位严格落实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督促企业按时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建立完善的危险废物管理台账。现我区在省固废平台注册了177家企业,督促企业在平台上完成年度申报登记和管理计划申报工作。规范管理,杜绝污染隐患。督促实华有限公司对对属性不明的固体废物氧化铝进行鉴别鉴定,于2022年3月7日《固体废物危险特性鉴别报告》通过专家评审,鉴定废氧化铝不具有急性毒性危险特性,不属于危险废物,属于一般固体废物。同时我局督促企业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贮存和处理处置,消除了环境风险隐患。

       四是加强排污许可核发工作。主动服务,联同市固废中心、省环科院提前现场指导巴斯夫首期申领排污许可证,并送达了许可证。截至目前,共核发排污许可证41个。

       五是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推进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2022年上半年我区开展了8个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其中已经完成7个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备案,1个地块正在开展调查,已经备案的地块全部无土壤超标情况。加强重点监管单位风险管控,开发区分局督促中科(广东)炼化有限公司、宝钢化工湛江有限公司、湛江实华化工有限公司重点监管单位完成环境隐患排查,并通过评审和备案。

       4、积极开展环境监测工作。

       截至2022年10月底,监测站对20家企业开展了双随机抽查监测;根据市局年度监测计划对平乐再生水厂、东简再生水厂、冠豪高新和喜利得等多家重点排污单位进行监督性监测,其中平乐水厂和冠豪高新全年监督性检测任务已完成;按照监测频次要求对辖区文保河、乐怡渠、三号河渠、椹塘渠和绿塘河等五条黑臭水体,对乐怡渠口和文保河口两个入海河口,对平乐污水厂、硇洲污水厂和东简污水厂污水等三个城镇污水治理设施进出水,对开发区1号水产养殖排污口和龙秋养殖场11号排污口,随机对辖区高位养殖池出水,对龙腾河、五一水库、红星水库、淡水塘及地下饮用水源:硇洲水厂和东简水厂已完成全年常规监测频次;对辖区244家20吨以上农村污水治理设施进行排查筛选,并对其中49家进行采样监测;疫情期间,对辖区涉疫城镇污水处理厂及涉疫隔离医学观察场所根据疫情情况每周或每两周监测一次总余氯。截至10月底,监测站共出具监测报告61份、监测报表84份。已完成2022年上岗证续证、考证工作,已提交资质认定复评审申请,并做好评审准备。已完成2021年年鉴年报初稿编制。林创发、何娜、朱光贤在广东省第一届区县站环境监测技术比武中分别获一二三等奖。

       (四)抓党建提效廉

       继续开展多种形式学习教育,并把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一是集中与分散相结合。局党组中心组、支委会、全局大会等形式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加建设战略部署,紧贴环保工作实际,以学促行、学以致用,做到全局干部职工学习宣传“全覆盖”。二是屏对屏对接畅通。坚持“干部在线”、“学法考试”“保密培训”学习,100%完成率;充分利用党员活动室投影设备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参加全国生态环境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宣讲报告会、观看《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进行《反有组织犯罪法》专题培训等活动。四是心连心共建连心桥。通过与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学校,深入工厂、农村等共同开展宣教活动,如开展2022纪念“六•五”世界环境日及“全国低碳日”宣传活动;组织干部职工到挂点村民安调旧村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助力乡村振兴工作;组织干部职工到麻章甘林夜校革命红色教育基地进行实地参观学习。截至10月底,我局召开支委会10次,党员大会4次,书记带头讲党课3次,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在各类媒体平台、经开区手机报等发表信息简报42篇。

       二、存在的不足与原因

       虽然今年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上取得了进展,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个别干部职工对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必要性认识不足,还存在监管没完全到位的问题。我区是湛江经济发展的主战场,特别是巴斯夫等大项目的落户,各级政府对生态环境监管力度加大,环保监管工作越来越多,责任越来越大。二是行政执法力量仍显薄弱,目前我局行政及执法编制还是2010年机构成立时定的17人,实际人员12人。加上近年环保改革尚未定音,人事基本处于冻结状态,缺编人员迟迟未能到位,尤其是专业人才短缺的问题越来越成为瓶颈。三是依法行政能力有待提高,执法人员知识构成与系统培训上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今后,我局将继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按既有计划及新下达的任务落实好环保监管的各项工作,全力抓好我区生态环境工作,为我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一)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开展交流学习活动,开阔行政执法视野,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定期举办法治专题讲座,普及领导干部与执法人员法律法规知识,营造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考核,将依法行政进展、取得的主要成效、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等工作纳入考核,确保依法行政工作上新台阶。

       (二)规范全过程行政执法监督。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工作规范,落实行政执法的公开、告知、回避等制度,使每一个执法环节符合程序规范;健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确保所有执法工作有据可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落实到具体的执法岗位、执法人员,严格执法监督、评议考核和责任追究。

       (三)推进跨部门联动治理行动。通过与住建、城管、农业等部门进行常态化交流,共享信息资源;同时加强与司法行政管理部门、人民法院的业务协调、工作对接,明确具体操作规程,建立联动协作机制,进一步拓展环境投诉渠道,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强化办案质量,及时妥善处理各类环境信访投诉,切实保障群众环境权益,推进环境保护工作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