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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农业事务管理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本网  作者: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农业事务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4-01-29 10:3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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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我局在区党委、管委的统一领导下,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将法治政府建设与日常工作紧密结合,以保障水安全、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中心,坚持依法治农、依法治水、依法惠农,坚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建立健全法治政府建设制度和工作机制,规范依法行政行为,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有效保障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我区乡村振兴和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强化组织保障推动压实领导责任一是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顺利开展,我局成立了以局长(党组书记)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专门人员负责法治政府建设及依法行政方面的工作,切实做到了领导重视,组织机构健全,人员目标任务明确,确保了依法行政责任制落到实处,扎实有效地开展依法行政工作。二是完善制度建设。制定印发《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农业事务管理局“三重一大”制度实施细则》、《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农业事务管理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等制度,努力为法治政府建设,提升乡村振兴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三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我局党政主要领导能够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农村改革、推动农村发展、化解农村矛盾、维护农村稳定,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做到重要任务、重要问题件件有反馈,事事有落实。

        (二)强化法治建设思维,营造法治氛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讲话精神,制定印发《湛江经开区农业事务管理局2023年普法责任清单》,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多种形式学法和普法宣传活动。一是加强领导学法,将《宪法》、《民法典》、《乡村振兴促进法》和涉农法律法规列入局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定期组织集中学习《宪法》、《民法典》、《农业法》、《畜牧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水法》、《渔业法》等多部法律法规;二是加强干部职工普法学习,通过全体干部普法培训、“学习强国”平台学习、结合案例 “以案说法”、各科室结合自身的工作实际等多种学习形式,定期组织人员学习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坚持干部职工全年学法30学时以上,切实增强全体干部职工干部法治意识,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三是开展多种形式普法宣传活动。围绕精准扶贫政策、乡村振兴、土地承包、惠农强农、水利发展等政策和涉农涉水法律法规,利用3.15宣传活动月、《水法》“宣传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重要活动和干部职工进村入户方式组织开展涉农涉水政策、法律法规宣传,悬挂宣传标语45幅,发放宣传图册、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问答等资料210份,张贴宣传挂图160张,农资资料360张;接待咨询解答120人次。二是利用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宣传月”活动和农机安全生产活动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广大农民应知应会的农业法律、法规知识。发放《禁限用农药名录》、《豇豆经常检出问题农药清单》和法律法规宣传单310份,发放农机安全宣传资料280份,与农机手签订安全责任书14份,发放农机安全生产告知书14份。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宣传,让广大农民应知应会涉农涉水政策、法律法规的知识,提高群众对乡村振兴的知晓度,增强群众参与乡村振兴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法治的良好氛围。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提高行政服务效能一是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围绕行政审批等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按照“应公开、尽公开”要求,全面梳理公开政务服务事项。结合实际规范在公共服务大厅、政府网上公开流程,及时、主动、全面公开各项信息,提升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二完善行政执法双公示工作。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我局各科室(局)派专人负责行政执法双公示工作,及时将办理完毕的案件事项录入双公示平台。

        (建立健全法治工作制度,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严格执行制定的《农业行政执法调查取证制度》、《农业行政执法回避制度》、《农业行政执法重大案件集体审查制度》、《农业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11个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和《经开区农业事务管理局行政执法规范用语指引》,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二是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打造权力运行的阳光平台。在政府网站及时公开行政执法权力清单、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人员、执法事项、救济途径等信息。三是认真落实《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行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对农业农村行政执法的立案、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全过程进行记录,规范开展录音、录像、照相、视频监控等音像记录,建立资料管理制度。明确法制审核机构,抽调2位熟识法律人员负责行政案件的审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裁量基准,全面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开展农作物领域专项整治行动,推进依法行政执法工作。

一是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我局组织执法人员以种植养殖类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为重点主体,对蔬菜、水果等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开展执法检查。监督规范使用农药,严禁使用高残留及违禁农药,建立农药安全期使用制度,保障农产品上市安全。组织到农药门店、农村、种植基地开展广泛宣传,发放张贴禁限用农药名录30份、豇豆经常检出问题农药清单30份、芹菜经常检出问题农药清单30份、韭菜经常检出问题农药清单30份、农产品质量安全告知书20份,通过宣传,进一步强化了农民群众的安全使用农药意识。二是开展种子种苗、农药、肥料等农资市场规范化经营执法检查。今年年共巡查检查65次,出动人员185人/次,检查企业(门店)45家,在检查中发现东山街道1个农资经营部的货架上有3盒(5克/包×50包)已过期农药,其中1盒已销售了36包,发现后,立即通知东山街道执法人员立案处理。三是开展蔬菜、水果、畜产品、水产品药物残留抽检检测。开展种植业农产品例行监测抽样137个,配合省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管控2批次15个样本,合格率100%,配合开展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专项监测抽样5个,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样5个。今年据市农业农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检测结果汇报,我区有2例蔬菜样品农药残留超标,我局按照程序立案2个,罚款共0.11万元。

        ()开展农机专项执法检查。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抓好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结合农机安全生产要求,加大对农机安全生产的宣传力度,以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深入“三夏”、“三秋”生产现场、农机合作社场院库棚、农业机械集中的路段检查,认真建立安全生产台账资料,下乡到村宣传农机安全生产活动1次,发放农机安全宣传资料80多份,开展安全检查25次,出去执法人员56人次,与农机手签订安全责任书14份,发放农机安全生产告知书14份,悬挂宣传横幅4条,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6条。

        (加强畜牧兽医领域监督执法工作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动物防疫法、省动物防疫条例、省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大执法人员培训力度,提升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二是加强养殖运输屠宰环节监督执法。严格落实畜禽贩运人员备案登记管理、畜禽调运落地监管、动物检疫申报和产地检疫制度。强化养殖档案管理,切实掌握辖区内动物疫病防控、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等方面的动态变化情况。严格执行跨省调运种用动物审批制度,加大检疫力度,规范调运监管。严格屠宰检疫,强化生猪屠宰专项整治,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三是落实畜牧兽医领域“查无”工作职责,开展查处无证无照经营专项整治行动,在此次专项行动中,我局迅速组织整合局内监管力量,合理划分区域,组织对辖区兽药经营者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了兽药经营企业无证经营、所售产品的兽药生产批准文号批件、兽药检验报告、合格证等是否真实、齐全,索证索票制度及台账建立情况,严防非法企业、非法产品和假劣兽药产品进入我区兽药市场。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共出出动监督检人员30人次,专项检查兽药经营企业12家,规模化养殖场4家,发现问题6家,发出整改通知书6份,查处无证经营兽药案件1宗,处罚货值2060元,罚没金额4738元。对经营企业检查率达100%,有效遏制无证经营行为发生,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进一步规范农资经营、兽药市场秩序。四是规范动物诊疗场所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动物诊疗机构专项整治回头看行动,强化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发出责令改进通知书2份,查处超范围从事动物诊疗案1宗,没收违法所得及行政罚款3998元,进一步规范动物诊疗市场。五是强化屠宰环节各项监管工作,加大新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宣贯力度,规范监督检查,督促屠宰企业严格落实质量安全和生产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屠宰企业日常监督管理。

        (八)强化水政领域执法行动切实加强水资源保护一是加强防洪安全领域排查。定期安排执法巡查人员随机对河道、水库巡查,对妨碍河道行洪、影响水库大坝、侵占河道、违法修建跨河、穿河、穿堤、临河建筑物构筑物、弃置或堆放阻碍行洪物体和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及高杆作物等妨碍河道行洪安全的行为等河湖安全的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排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鼓励群众主动检举报,形成全民参与的工作合力,精确打击妨碍河道行洪、影响水库大坝等河湖安全行为。今年开展防洪安全领域排查78人次,累计巡查河道长度115千米,发现2宗河道违法建设行为,发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2份,及时制止河道违法建设行为,并责令恢复原状。二是加强河道采砂巡查。定期安排执法巡查人员对河道非法采砂、洗砂行为进行重点排查,今年以来,共开展执法巡查15次,出动执法车辆(船)15次,出动执法人员60人次,未发现河道非法采砂、洗砂行为。三是开展非法取用地下水专项整治行动。根据市水务局专项行动方案要求,组织人员对全区取用水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建立检查台账,共检查用水企业20家,对非法取地下水的2个单位下达水行政责令限期拆除取水设施通知书2份,并责令其自行填封3口非法取水井。四是开展水文监测环境和设施执法巡查。根据《关于专项打击破坏水文监测环境行为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我局联合各镇(街道)对我区的水文监测站(点)以及河道、湖泊、水库等流域附近的水文测验仪器设备进行全面巡查。共出动人员16人次,检查水文监测站(点)及设备8个次,未发现有破坏水文监测环境和设施的行为。通过全面建立河长制湖长制和小型水利工程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现河流、海堤和水库专人管护、巡查全覆盖,确保开发区河湖(库)环境治理保护质量稳步提高。加大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定期加强对河道、水库、堤防和相关企业巡查,发现违法行为及时处理。

        ()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机制,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一是建立健全机制。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来信来访工作,建立了“一把手”全面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科室各负其责的信访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了上下联动的责任体系。建立了由专人负责信访登记、批办、交办、转办、督办等制度,严格依法办理群众信访事项,做到信访件件有登记、件件有回应、件件有落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妥善处理涉及处置上级信访平台移交的社会矛盾,及时组织人员处理群众信访、投诉事项、事故纠纷。二是开展“平安夜访”活动。根据区委政法委工作要求,我局分为2组分别由领导带队组织干部分别到东山街道文参、昌逻村委会开展“平安夜访”工作,接受群众的投诉,帮助群众解决“急难愁盼”问题。今年我局共接收信访事件28件(其中“平安夜访”活动接受群众的投诉12件),“平安夜访”活动的12件投诉按有关规定转给相关科室和属地街道;各类涉农矛盾纠纷均得到妥善化解,未发生群体性涉农信访事件,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二、存在问题

        我局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机构不健全。目前我局没有执法部门,执法力量相对薄弱,农业综合执法人员全是兼职,缺编制、缺人员、缺手段。农业执法案件按职责由各业务科室去执法,业务科室人员少,任务重,还要参与很多社会事务工作,执法与其它业务工作难免会顾此失彼。二是执法人员专业水平不高。农业法律专业人员严重缺乏,缺乏业务培训与知识的更新,队伍整体素质还不高,严重影响到整体监管执法水平。三是农资经营者、农产品生产者法律薄弱,进销档案建立不规范、有超范围经营、证照不全、标签不规范、农资使用和田间操作记录不够规范等现象依然存在。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及主要措施

        一是积极与区编制部门协调,争取设立区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整合农业、水务、海洋与渔业、畜牧兽医、农业机械等方面行政执法职能,优化执法资源配置,集中和有限的人力、物力、才力,形成快速反应能力,提高执法效率,以适应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的需要。

        二是加强生产环节监管指导,进一步规范种植、养殖行为。加大宣传培训及标准化生产指导力度,强化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将落实生产者责任贯穿于日常监管工作。对农业生产基地、各村专业合作社、养殖场等进行全面排查,对违规使用高剧毒农药等禁用药物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加强对农产品生产过程的指导,积极推进农产品标准化创建,加强对各类标准化实施示范基地的监督检查,推广动植物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引导农民科学使用农业投入品,建立健全生产记录档案,积极推进标准化生产,进一步规范生产者的种植、养殖行为。

        三是继续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构建监管长效机制,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和责任,从源头上卡住假冒伪劣农资流入。加大对农药、种子等农资市场的监管,把好源头关。密切关注重点区域、重点田地、重点品种和重点经营网点销售和使用农药情况,凡是销售和使用违禁药物的经销商和生产者,一律依法依规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