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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2年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资源局“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来源:本站  作者:本站  发布日期:2010-12-02 09:4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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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2年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资源局“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国土资源所、局机关各科室、区土地储备交易中心:

根据市“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湛江”工作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湛江”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湛监发[2012]2号)和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2012年湛江市国土资源局“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湛国土资(规保)[2012]50号)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区国土资源工作实际,制订《2012年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资源局“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三月三十日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资源局“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政策落实情况”督促检查工作情况汇报

 

根据区纪委、区“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湛江” 监督检查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我局高度重视,成立了领导机构,精心组织,周密布署,按湛江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2012年湛江市国土资源局“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湛国土资(规保)[2012]50号)的要求,我局制定了《2012年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资源局“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对照有关要求,认真查摆问题,落实整改。现将有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工作基本情况

(一)耕地保护情况

1、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落实情况

2011年以来,我区全面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采取有力措施,有效地保护了耕地。一是全面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把耕地保护目标纳入地方党政领导年度落实科学发展观考核,落实土地违法责任追究制度;二是区管委会和各镇(街道)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明确各镇(街道)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建立耕地保护的指标量化制;三是完成全区基本农田保护区调整划定工作。去年来,全区调整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1.9482万亩,预留率5.08%。区管委会与各镇(街道)、各镇(街道)与各村组分别签订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责任书,将保护责任落实到村组、地块,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有落实。

据变更调查数据,我区2011年耕地面积为10.6174万亩,比市下达我区的2010年耕地保有量6.7089万亩多3.9085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1.9482万亩,超过市下达的1.854万亩任务0.0942万亩。2011年我区完成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获市二等奖。

2、土地整治情况

我区现正在实施土地整治项目有硇洲镇土地整理项目一个,该项目于2008年经省国土资源厅批准立项,省财政厅以《关于下达省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的通知》(粤财农[2008]536号)下达预算资金3343.58万元。该项目由湛江市国土资源研究发展中心承担建设,于2009年9月7日开工,2012年5月8日工程全面竣工。按省、市要求,该项目必须在今年年底完成竣工验收。目前该项目已向我局申请区级自验,自验完成后,再申请市级初验和省级竣工验收。

(二)节约集约用地情况

我区自2011年以来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提高土地利用效益,增强保护资源和保障发展的能力,狠抓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1节约集约用地意识显著增强

当前,全区各级高度重视土地管理,严格遵守并贯彻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强化土地利用规划调控作用,实行土地用途管制,严格按照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控制用地规模,落实执行节约集约用地的标准,坚持按定额指标使用,做到能少就少,能用其他土地就不占用耕地。

2、盘活挖潜、高效利用,积极营造集约节约利用土地的良好氛围。

近几年,我区经济发展迅猛,建设用地需求日益增加,而用地指标异常紧张。通过认真的分析研究,认为在国家日趋严格土地管理的新形势下,必须打破常规思路,坚定不移地走挖掘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新路子,促进土地的高效利用,使有限的土地资源产生最大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我区实行的“零土地招商”,做到增资不增地。千方百计促进企业在现有土地上增加投资,实现土地集约高效利用,是开发区“零新增建设用地”招商的一大举措。我们因势利导,积极引导企业做好增资扩股工作,突出抓好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千方百计扶持骨干企业扩大规模、提高效益。近年来,区内的品先水产(湛江)有限公司、环球水产有限公司、湛江大中纺织有限公司、亚洲海产(湛江)有限公司等企业在原有的土地上增加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共3389万美元。2011年我区出让91.0966公顷工业用地,但GDP却比上一年增长了 172000 万元,这就是盘活挖潜、高效利用土地的成果。

3、严格控制用地规模。我区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正确处理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严格落实工业和经营性用地招拍挂出让制度,在出让土地前,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对建设项目的准入条件、规模、投资总额的核准工作,严格遵守并贯彻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强化规划调控作用,严格控制用地规模,按照从严从紧、用地节约集约的原则供地。

4、加大“三旧”改造力度,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

一是鼓励企业实施“三旧”改造,促进土地二次开发。因历史原因,开发区一些生产企业位于城市中心区,与住宅区和商业区相邻,既不利于工业企业聚集度的提高,同时造成环境污染、噪音扰民、影响城市建设等社会问题,还不利于土地资源的合理、有效配置,区管委会积极引导企业退出城市中心区向工业园区集中,在提高工业用地集约的同时,推动工业企业产业转变和改造升级。如开发区老区范围内的冠豪纸业、恒诚制药、双林药业、华德力电气等企业,都拟搬迁到东海岛新区。这样既能提高土地使用效率,又能改善了城市布局,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二是大力推进城中村改造工作。我区目前正在实施的平乐下村海滨大道以东旧村庄“三旧”改造项目是平乐下村村改的重要部分,用地面积为24.39公顷(365.85亩),该项目单元规划于今年9月21日经市初审通过,现已修改完成,下一步报市“三旧办”按程序组织评审,其他各城中村的改造也正在有序推进。

 5、开展集约评价工作。

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和省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的通知》的精神,我区开展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工作,并利用评价的成果,发现我区在土地利用上的特点和不足,切实加强我区用地管理,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我区2011年的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已完成,现正申报省国土资源厅验收。

6、开展围(填)海造地试点工作

按市政府拟在东海岛填海造地100平方公里部署和国土资源部的要求,我区填海造地建设用地规模应纳入我区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但按我区现在的建设用地规模无法落实,我区目前正积极向国家申请作为海洋综合开发示范区,争取在围(填)海造地工作中取得突破,该项工作正在积极推进。

 (三)转变政府职能情况

1、扎实开展政风行风工作,切实转变机关作风。

2011年,根据省、市、区和上级业务部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在区纠风办的具体指导下,我局紧紧围绕区党委、管委会的中心工作,扎扎实实地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2012年,为切实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和工作水平,建设高效廉洁服务型机关,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我局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结合“机关作风整治年”活动为契机,以“树理想、燃激情、优服务、提效能、促发展”为主题,以解决当前机关作风存在的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和基层、企业、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重点,以转变政府职能,改进机关作风和提高工作效能为目标,扎实开展机关作风整治年活动。通过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扎实开展政风行风工作,切实转变了机关作风,提高了办事效率,完善了各项制度,规范各项工作。我局先后完善和制定了《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追究责任制》等多项制度。把各项管理的目标、责任、监督检查规范起来,大力推进土地管理的法治化进程。

2、理顺国土管理职权问题。

为提高办事效率,我局积极推进理顺开发区国土管理职权问题。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会议精神和市编委《关于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资源局加挂湛江市国土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牌子等问题的批复》(湛机编〔2012〕12号):“同意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资源局加挂湛江市国土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牌子,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的管理模式,人、财、物仍然由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管理”的批复,2012年9月28日湛江市国土资源局与开发区管委会签订《协议书》,约定从2012年10月1日起,湛江市国土资源局委托开发区分局依法管理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的国土资源工作,以湛江市国土资源局(1)的名义对外行使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的国土资源管理职权。建设用地报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用地预审、地质环境、矿产管理事项等需上报省国土资源厅审核和审批的,报湛江市国土资源局按程序上报省审批。市政府于2011年11月2日授权开发区分局办理土地登记审批。国土资源管理权限的下放,必将简化我区国土资源管理的工作的办事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

    (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及土地利用计划的差别化管理情况

   1、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情况

省国土资源厅于2011年4月以《关于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的批复》(粤国土资规划函[2011]939号)批复区级规划实施,湛江市人民政府于2011年1月以《关于同意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简镇等4个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的批复》(湛府函[2011]43号)批复东简、东山、民安、硇洲等四个镇级规划实施。目前我区所有建设用地项目的用地预审、用地报批均严格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实施用途管制,无超建设用地规模批准用地预审和用地报批情况。

2、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实施情况。

湛江市2011年度用地计划下达我区新增建设用地指标19公顷,其中农用地5.2933公顷,耕地2.2587公顷。该项用地指标已用于东简镇污水处理厂项目用地报批。2012年预下达年度用地计划指标中未安排我区用地指标;省国土资源厅在2011年专项下达广州(湛江)产业转移园700亩,奖励指标1000亩,2012年专项下达广州(湛江)产业转移园700亩,上述指标均专项使用地于广州(湛江)产业转移园用地或配套道路建设项目的用地报批。今年,省国土资源厅同意湛江钢铁、中科炼化等项目征收集体土地按征地面积(18479.319亩)的15%(2771.8978亩)安排的留用地所需计划指标由省统筹解决,此项指标,我区已落实留用地地块,正在组织用地报批材料。此外,省国土资源厅在今年还下达我区灾后重建新增建设用地指标273亩,我区已落实灾后重建项目及用地地块,正在组织用地报批材料。

(五)土地审批、供应和规范土地交易市场、征地补偿和安置以及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供应情况

     1、土地审批、征地补偿和安置情况

我区在征地过程中,严格执行征地工作程序,认真落实征地前的告知、确认和听证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征地告知,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利益。加强对征地补偿、安置的审查把关,实行土地征收补偿款预存制度,确保在用地报批前足额落实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加强征地实施过程监督和土地执法,及时发现和查处违规违法征占农民集体土地、侵犯农民合法权益的行为。经自查,2011年、2012年我局共组织城镇批次用地和单独选址项目8宗,面积2064.1375公顷,其中集体土地1435.1812公顷。目前已有3宗(面积657.3898公顷)取得用地批文,分别为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2011年第一批次、第七批次共19.0447公顷城镇建设用地取得省国土资源厅批文,中科合资炼化一体化项目638.3451公顷用地已取得国土资源部用地批文。2011年以来我区所组织报批的建设用地全部按安有关规定落实征地补偿和安置,征用农村集体土地的征地补偿安置标准(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为:耕地、养殖水面、建设用地为60万元/公顷,园地48万元/公顷,林地36万元/公顷,未利用地30万元/公顷。各类土地的补偿标准均高于《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2010年修订调整)》确定的征地补偿保护标准。2011年、2012年我局组织的8宗建设用地报批,共落实征地预存款154361.2949万元,落实农业安置8730人,劳动力安置5387人。

2、土地供应和规范土地交易市场情况

2011至今,我区共供应土地26宗(出让14宗,划拨8宗,办理用途和变更容积率4宗),面积1385.02公顷,出让金收入14.3801亿元。其中工业用地6宗,面积1231.26公顷;住宅、商服综合用地14宗,面积66.02公顷;机关团体用地2宗,面积1.31公顷;交通用地1宗,面积51.08公顷;科教用地1宗,面积35.35公顷。所供的土地均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执行,所有工业用地及经营性用地全部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土地供应、公开交易等土地市场管理制度,所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出让均在中国土地市场网、湛江日报公开发布。

3、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供应情况

我区列入湛江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有东海岛农民集中住房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和中科合资广东炼化一体化项目村民搬迁安置小区(二期)工程,其中东海岛农民集中住房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用地面积32.0667公顷,容积率2.0,建筑密度25%。该工程用地可建约59万平方米住宅和不少于5万平方米商业公共建筑。工程用地32.0667公顷已分别列入中科合资炼化一体化项目、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2011年度第五批次和2012年第一批次办理用地报批,目前中科合资炼化一体化项目已取得用地批文,其余两个批次暂未取得用地批文,等所有用地都取得用地批文后,可按有关程序办理项目供地手续;中科合资广东炼化一体化项目村民搬迁安置小区(二期)工程总用地面积为35.0269公顷,容积率1.47,建筑密度25.6%,总建筑面积为57.1370万平方米。目前该项目已通过用地预审,市安排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即可办理用地报批手续。

(六)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情况

我区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起步较迟,今年9月6日才全面铺开,整体工作进度落后于全市,截至2012年11月6日,我区325个村民小组中已有176个村民小组开展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界线核定工作,完成权界线核定村民小组110个,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发证24宗,开展率为54.2%,完成率为33.8%,发证率为0.8%;完成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地权发证18宗,发证率为2.1%;完成农村宅基地地使用权发证1152宗,发证率为4.6%。尽管我们工作起步迟,但在区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在区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全区各级一个多月的共同努力,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一是区、镇(街)、村委会、各相关部门均成立了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机构、落实了专职人员,全区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二是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工作氛围;三是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对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及国土资源以“一张图”为基础的电子政务管理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进行了招投标,项目中标单位为广东省国土资源测绘院,中标价格1988.8万元。为我区开展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奠定良好的基础;四是全区召开区、镇(街)、村委会三级动员大会后,各镇(街)组织专业队伍,核界小组集中时间、集中人力突击组织核界工作,取消周末及午间休息坚持连续勘界,工作开局良好,成效显著。同时区实行十日通报制度,及时掌握整个工作进度。我区有决心、有信心,通过周密的组织,加倍的努力工作,一定能按时完成省市部署的工作任务。

(七)违法用地查处和占用耕地的责任追究情况

在市国土资源局的统一布置,和区管委会的领导和组织下,我局认真动员,周密部署,全面开展了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结合2011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工作,充分发挥国土资源管理遥感监测“一张图”信息监管平台,在2011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数据的基础上,我们认真组织对国土资源部下发的200个图斑点进行核查,现已完成核查和数据汇总、土地变更数据上报工作,查处整改工作正在有序扎实开展。主要工作:

1、成立领导小组,制定方案。

区管委会成立了2011年度土地矿产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区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陈吴任组长,区党委副书记、常务副主任王再华、区国土资源局唐坚任副组长,区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统一指挥,组织协调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土地矿产2011年度违法违规用地查处整治和2011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并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展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2、积极准备,认真开展核实调查工作。          

我们严格按照《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的要求,结合2011年度土地变更调查遥感监测图斑的数据,重点对2011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成果中的“本年未批先建”地块、“本年批准本年建设”地块、“往年批而未用当年实地已建设”的地块、土地变更调查中疑似新增建设用地图斑和矿产疑似违法图斑进行调查,到目前为止,已完成数据汇总等工作,针对核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用地进行整改。

我区2011年度土地卫片图斑点和土地面积是按国土资源部规定要求逐宗进行核查,做到真实准确。经实地核实图斑宗数为201个,面积2881.4亩。经核查(分割、合并)后为223宗,面积 2881.4亩,其中新增建设用地223宗,面积2881.4亩(耕地925.2亩)。223宗中合法用地32宗,面积2469.4亩(耕地857.6亩);违法用地191宗,面积412亩(耕地67.6亩)。我区违法用地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的比例为7.3%。在开展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中,立案191宗,立案率100%;查处191宗,查处率100%,结案191宗,结案率100%。罚没款101.9505万元;拆除违章建筑6300平方米;将东山镇郑边村、外坡村、东山圩唐某某,东简镇坡头仔村、鸿运砖厂等违法违规用地的责任人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将42宗违法违规用地的案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顺利通过了广东省对我区2011年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验收工作。

(八)在官方网站开通“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情况

我区的“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情况相关情况在开发区公众网进行了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二、下一步工作方向

通过开展“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我局的各项工作都有了一定的提高,下一步工作中,要针对工作中的存在问题,进一步完善和提高。

(一)落实责任,加强耕地保护。进一步完善我区耕地保护考核制度和奖惩机制,全面签订各级耕地保护责任书,促进各地耕地保护责任的落实。确保我区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用途不改变。

(二)强化机制,进一步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强化土地用地预审工作,严格按国家工程项目建设及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控制要求,做到节约集约用地。建立健全节约集约用地的导向机制,制订供地指引,引导建设用地供应向产业升级和城乡优化布局倾斜。抓紧更新土地基准地价,修订土地出让金计算办法,建立和完善标定地价测定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节约集约用地的市场调节机制。积极推进围海造地工作,拓展用地空间。

(三)加大力度,建立土地执法长效机制。继续加大土地执法力度,建立联查联防联合办案的工作机制,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土地利用和管理工作。一是严厉打击非法买卖土地行为,维护土地市场秩序。要加强与公安、纪检、法院、检察院等多部门联合执法,坚持既处理事又处理人的原则,提高打击非法买卖土地行为效果。二是健全完善违法预防机制。要进一步完善土地执法动态巡查机制、部门联动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特别是要在各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协调下,加强基层国土资源所执法能力建设,建立和完善村级国土监察信息员制度为重点,进一步完善“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执法监察网络,立足“早发现、早制止、早报告、早处理”,不断健全完善违法预防机制。三是扎实开展2012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认真做好违规违法用地的查处整改,确保顺利通过国家、省和市的验收。同时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依法用地的法律意识,增强群众自觉保护耕地,合法用地,节约用地的意识。

(四)加强沟通,力争解决用地报批年度用地指标。继续加强与国家、省、市的沟通,争取上级下达钢铁、石化产业及相关产业的专项指标和年度用地指标,加快两大项目的安置和留用地及东海岛配套设施、基础设施的用地报批,保障两大项目的顺利建设。今年我局又向市国土局及市政府申请,请求市政府在省下达2012年的用地指标后,给予解决我区急需新增建设用地指标329.8558公顷(其中农用地319.5275公顷,耕地95.6563公顷)。

(五)加快农村集体土地登记发证工作步伐,确保按省市要求完成农村土地登记发证任务。加快农村集体土地登记发证工作进度。严格按照上级的工作部署,认真执行实施方案,保障经费,分解任务,落实责任,明确进度,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农村集体土地登记发证工作任务。

(六)加大宣传力度,推进“三旧”改造。

通过开动员会、办宣传栏、挂横幅、发宣传资料,以及通过报纸、电视等形式,大力宣传“三旧”改造有关政策,引导有关的农村、企业、居民等积极参与到“三旧”改造中来,营造了“三旧”改造的良好氛围。抢抓机遇,争取时间,在政策期限内完成区内“三旧”改造项目的单元规划编制和审批、改造方案编制和审批、土地办证以及缴交土地出让金差价改变土地使用条件,为下一步项目顺利立项、报建、动工创造条件。同时,加快“三旧”重点项目示范的推进,例如 “城中村”改造部分的重点示范单位龙潮村及 “退二进三”改造部分的重点示范单位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改造项目,做到以点带面,全面开展。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资源局

2012年11月15日

 

 

 

湛开国土资〔2012〕60号

 

关于2012年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政策

措施落实情况的报告

 

区“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湛江”工作监督检查领导小组:

《关于加强“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湛江”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湛监发〔2012〕2号)及湛江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2012年湛江市国土资源局“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湛国土资(规保)[2012]50号)等文件下发后,我局对“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极其重视,及时成立领导机构、制定检查工作计划、认真组织自查和专项抽查,现将有关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   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为加强我局“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湛江”工作监督检查的领导,组织及实施好相关检查工作,我局成立 了“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湛江”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唐坚局长任组长、陈传艺、陈保武、郑激流三位副局长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及区储备交易中心负责人为组成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邹志红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等。

二、   制定检查工作计划

为确保检查工作的有序开展,根据湛江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2012年湛江市国土资源局“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湛国土资源(规保)[2012]50号)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我局制定了《2012年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资源局“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监督检查目标、检查对象、检查内容、考核目标、检查方法、时间安排及要求等等。

三、   认真开展自查和专项抽查

根据上级的部署和要求,我局在今年3月和4月对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政策措施落实、土地管理责任制、执行国家和省及市法律法规和调控政策、制定土地利用相关规划、落实征地补偿和安置制度、纠正土地管理秩序混乱、违法占用耕地等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自查和专项抽查。经查,我区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良好,具体情况如下:

(一)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落实情况

2011年以来,我区全面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采取有力措施,有效地保护了耕地。据变更调查数据我区2011年耕地面积为10.6174万亩,比市下达我区的2010年耕地保有量6.7089万亩多3.9085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1.9482万亩,超过市下达的1.854万亩任务0.0942万亩。

1、齐抓共管,认真落实耕地保护责任。一是全面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把耕地保护目标纳入地方党政领导年度落实科学发展观考核,落实土地违法责任追究制度,开展耕地保护和基本农田保护,对保护耕地起到了有效地促进作用;二是区管委会和各镇政府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明确了每个镇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建立了耕地保护的指标量化制。三是完成全区基本农田保护区调整划定工作。去年来,全区调整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1.9482万亩,预留率5.08%。区管委会与各镇、各镇与各村组分别签订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责任书,将保护责任落实到村组、地块,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有落实。全区共设立保护区标志牌8个,将基本农田保护五不准、四至范围、面积、保护责任人、举报电话喷绘在保护牌上,起到了宣传教育作用,同时便于区分责任人,强化保护责任和保护意识。

2、加入农业投入,加强耕地质量建设。我区各级政府及农业部门高度重视耕地地力建设工作,重点通过实施改造中低产田、推广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改善耕地质量,提升耕地地力。

3从严格把关,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我区2011年度依法经批准的建设项目2个,分别为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2011年度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和中科合资广东炼化一体化项目,两个项目共占用耕地51.8433公顷,均落实了耕地占补平衡,做到先补后占、占一补一,所补充的耕地数量、质量达到土地整理开发项目设计要求。所有建设项目占用耕地均在国土资源备案系统进行耕地占补挂勾,并进行指标核销。

4、以开展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为契机,从严查处违法违规用地案件。我区组织实施《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执法共同责任制》,明确了相关职能部门的土地管理责任,强化执法手段,加强与公安、检察、监察、法院等部门的协作与配合,不断提高土地执法查处的震慑力。建立动态巡查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土地执法监察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区国土资源部门还加强与公安、检察、纪检监察等部门协调联动和信息共享,形成了执法合力。2011年我区查处违法用地127宗,罚没资金118万元,立案、查处、结案率均达到100%。同时做好信访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今年接待群众上访389人次,答复各种信访来信37封,解决群众上访案件10宗。

(二)节约集约用地情况

2011年我区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提高土地利用效益,增强保护资源和保障发展的能力。一年来,狠抓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1、节约集约用地意识显著增强。

区管委会高度重视土地管理,严格遵守并贯彻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强化规划调控作用,严格控制用地规模,按照从严从紧、用地节约集约的原则供地。2011至2012年第1季度,我区共供应土地19宗,面积786.64公顷(出让11宗,划拨8宗),其中工业用地5宗,面积661.18公顷;住宅用地7宗,面积31.41公顷,商服用地3宗,面积6.31公顷;机关团体用地2宗,面积1.31公顷;交通用地1宗,面积51.08公顷;科教用地1宗,面积35.35公顷。所供的土地均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执行。

2、盘活挖潜、高效利用,积极营造集约节约利用土地的良好氛围。

近几年,我区经济发展迅猛,建设用地需求日益增加,而用地指标异常紧张。通过认真的分析研究,认为在国家日趋严格土地管理的新形势下,必须打破常规思路,坚定不移地走好挖掘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新路子,促进土地的高效利用,使有限的土地资源产生最大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2010年我区出让工业用地6.6667公顷,2011年661.18公顷(均未投产),但2011及2010我区的GDP分别达1582900万元和1320000万元,分别却比上一年增长了262900万元和217520万元,这就是盘活挖潜、高效利用土地的成效。

3、鼓励企业实施“三旧”改造,促进土地二次开发。

因历史原因,开发区一些生产企业位于城市中心区,与住宅区和商业区相邻,既不利于工业企业聚集度的提高,同时造成环境污染、噪音扰民、影响城市建设等社会问题,还不利于土地资源的合理、有效配置,区管委会积极引导企业退出城市中心区向工业园区集中,在提高工业用地集约的同时,推动工业企业产业转变和改造升级。如开发区老区范围内的冠豪纸业、恒诚制药、双林药业、华德力电气等企业,都拟搬迁到东海岛新区。这样既能提高土地使用效率,又能改善了城市布局,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开展集约评价工作。

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和省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的通知》的精神,我区开展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工作,并利用评价的成果,发现我区在土地利用上的特点和不足,切实加强我区用地管理,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我区2010年的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已通过省的验收,2011年的正编制当中。

目前,我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相对较低,而土地供求矛盾突出,要按照“严控增量,盘活存量,管住总量,集约高效”的原则,着重在提高现有的土地利用率上下功夫,把节约用地放在首位。

5、开展围(填)海造地试点工作

按市政府拟在东海岛填海造地100平方公里部署和国土资源部的要求,我区填海造地建设用地规模应纳入我区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但按我区现在的建设用地规模无法落实,我区目前正积极向国家申请作为海洋综合开发示范区,争取在围(填)海造地工作中取得突破,该项工作正在积极推进。

(三)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情况

我区已完成区级及各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2020年)修编工作,省国土资源厅以《关于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的批复》(粤国土资规划函[2011]939号)批复区级规划实施,湛江市人民政府以《关于同意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简镇等4个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的批复》(湛府函[2011]43号)批复东简、东山、民安、硇洲等四个镇级规划实施。目前我区区级及镇级规划成果均已上报省国土资源厅备,这为我区今后十年实施土地用途管制提供依据。

(四)落实征地补偿和安置制度情况

2011年,我局共组织城镇批次用地和单独选址项目9宗,面积1786.1145公顷。其中已有2宗取得用地批文,分别为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2011年第一批次8.0001公顷用地取得省国土资源厅批文,中科合资炼化一体化项目638.3451公顷用地已取得国土资源部用地批文。2011所组织报批的建设用地全部按安有关规定落实征地补偿和安置,共落实征地预存款100252.4457万元,落实农业安置19913人。

(五)规范经营性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情况

我区经营性用地全部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土地供应、公开交易等土地市场管理制度,所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出让均在中国土地市场网、湛江报公开发布。

四、自查和专项检查中发现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建设占用和农业结构调整占用耕地较多。由于利益驱动,有些群众占用耕地植树、植果,发展林果业,挖塘养鱼,搞禽畜养殖基地,农业结构调整频繁。同时也有建设项目不可避免地占用耕地。

(二)土地违法形势严峻。一是私下买卖土地难于控制,屡禁不止,二是非法抽沙、取土,非法抢占集体土地情况不时发生,三是国家和省重点建设如疏港公路、钢铁项目存在未批先用的情况。

(三)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不足,严重制约我区经济发展。

湛江市2011年度用地计划下达我区新增建设用地指标19公顷,其中农用地5.2933公顷,耕地2.2587公顷。2012年预下达年度用地计划指标中未安排我区用地指标,因此,今年1--5月,我区无法申请办理建设用地报批。中科炼化项目去年已正式开工建设,湛江钢铁项目也即将核准。为满足两大项目的顺利建设,东海岛的基础设施、钢铁项目的配套工程、配套炼化项目的石化园区以及两大项目的安置和留用地等必须加快建设和办理用地报批,但无法落实年度用地指标,严重制约了我区的经济发展。

(四)农村土地登记发证工作进度缓慢。按照国土资源部和省国土资源厅的要求,到2012年底基本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到每个具有所有权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覆盖到全部农村集体土地,包括林地、草地等各类地,自留山、自留地等,也不得遗漏。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的登记发证要完成85%以上。同时,建立完善土地登记发证数据库及地籍信息管理系统。由于各种原因,我区该项工程进展缓慢,农村集体土地登记发证还在起步阶段。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发证率只有13%。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率只有4.3%,远远未达上级的要求,任务相当艰巨。

(五)“三旧”改造拆迁难度大,部分项目进展缓慢。一是“三旧”改造工作是一件新生事物,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对其都有一个了解熟悉过程,参加改造的单位也有一个认同的过程,因此,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了工作推进的速度。二是“三旧”改造工作的时限要求紧,但是办理过程必须符合各种规范要求,在政策上如何寻求在合法合规方面有所突破,仍在探索之中,因而也影响到项目的推进。三是“三旧”改造的资金落实也比较困难,使得有的改造项目的业主在资金运作方面尚难以打开局面,也影响了“三旧”改造的项目落实。四是“三旧”改造拆迁补偿涉及的量大面广,部分群众提出了一些不合理的补偿要求,开发商难以接受,使部分项目依法拆迁工作受阻,进展缓慢。

五、理清整改思路,逐步落实整改

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我局专题组织了研究会,研究制定整改方向,明确落实整改方向,以便下一步落实整改。

(一)落实责任,加强耕地保护。进一步完善我区耕地保护考核制度和奖惩机制,全面签订各级耕地保护责任书,促进各地耕地保护责任的落实。

(二)强化机制,进一步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强化土地用地预审工作,严格按国家工程项目建设及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控制要求,做到节约集约用地。建立健全节约集约用地的导向机制,制订供地指引,引导建设用地供应向产业升级和城乡优化布局倾斜。抓紧更新土地基准地价,修订土地出让金计算办法,建立和完善标定地价测定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节约集约用地的市场调节机制。积极推进围海造地工作,拓展用地空间。

(三)加大力度,建立土地执法长效机制。继续加大土地执法力度,建立联查联防联合办案的工作机制,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土地利用和管理工作。同时加大土地管理法的宣传,我局已印制了15000册的土地管理法知识漫画读本,拟在今年“6.25”土地日分发群众,以提高群众土地法律意识,增强群众自觉保护耕地,合法用地,节约用地的意识。

(四)加强沟通,力争解决用地报批年度用地指标。继续加强与国家、省、市的沟通,争取上级下达钢铁、石化产业相关产业园区的专项指标和年度用地指标,加快两大项目两大项目的安置和留用地及东海岛配套设施、基础设施的用地报批手续,保障两大项目的顺利建设。今年我局又向市国土局及市政府申请,请求市政府在省下达2012年的用地指标后,给予解决我区急需新增建设用地指标329.8558公顷(其中农用地319.5275公顷,耕地95.6563公顷)。

(五)加快农村集体土地登记发证工作步伐,力争按省市要求完成农村土地登记发证任务。下一步,将转移工作重心,把农村集体土地登记发证工作作为我局的中心来抓,要拿出决战的精神,打好这场硬仗。

(六)加大宣传力度,推进“三旧”改造。

通过开动员会、办宣传栏、挂横幅、发宣传资料,以及通过报纸、电视等形式,大力宣传“三旧”改造有关政策,引导有关的农村、企业、居民等积极参与到“三旧”改造中来,营造了“三旧”改造的良好氛围。抢抓机遇,争取时间,在政策期限内完成区内“三旧”改造项目的单元规划编制和审批、改造方案编制和审批、土地办证以及缴交土地出让金差价改变土地使用条件,为下一步项目顺利立项、报建、动工创造条件。同时,加快“三旧”重点项目示范的推进,例如 “城中村”改造部分的重点示范单位龙潮村及 “退二进三”改造部分的重点示范单位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冠豪公司)的等等改造项目,做到以点带面,全面开展。同时,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二日

 

 

 

 

 

 

 

 

 

 

 

 

 

 

 

 

抄报:湛江市国土资源局,区“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湛江”工作监督检查领导小组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资源局办公室    2012年3月31日印发

2012年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资源局

“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政策措落实情况”

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根据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2012年湛江市国土资源局“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湛国土资(规保)[2012]50号)的要求,结合国土资源部门每年度开展的耕地保护目标考核、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等工作,特制订2012年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资源局“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政策措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和具体方案。

一、监督检查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密围绕2012年我区“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湛江”监督检查工作要点,进一步优化国土资源职能结构、创新管理服务方式,转变政府职能;严格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严格执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完成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和基本农田占用补划;进一步规范土地交易行为,落实征地补偿和安置制度,节约集约用地;全面完成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违法占用耕地面积进一步下降,土地管理工作井然有序。

二、检查对象

各镇人民政府、各国土资源所、局机关各科室及区土地储备交易中心。

三、检查内容

结合国土资源工作实际,“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重点包括以下九个方面内容:

(一)耕地保护情况,包括耕地保护目标考核、土地整治等;

(二)节约集约用地情况,包括“三旧”改造,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下降情况;

(三)转变政府职能情况;

(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及土地利用计划的差别化管理情况;

(五)土地审批、供应和规范土地交易市场、征地补偿和安置以及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供应情况;

(六)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情况;

(七)违法违规用地查处情况;

(八)土地管理秩序混乱和严重违法占用耕地的责任追究情况,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造成不良后果和恶劣影响的处理情况;

(九)在官方网站开通“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专栏情况。

四、考核指标

监督检查主要针对下述指标进行考核: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耕地占补平衡与基本农田占用补划、上级下达的2011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2011年度所辖行政区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的比例、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规模(亩/亿元)等。

五、检查方法

自查与抽查、专项检查与综合检查相结合,卫片检查与实地督查相结合。具体检查时可采取书面总结材料审核、查阅资料和实地现场查勘、情况汇总、意见反馈等方式进行。

六、时间安排及要求

要抓紧制订本局2012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和具体方案,分别于2012年4月1日和6日前报区“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湛江” 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国土资源局,并分别于2012年6月1日和10日及11月15日和30日前,向市国土资源局和区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贯彻落实情况。各国土资源所及局机关有关职能科室务必高度重视,要根据市局、区纪委和区国土资源局2012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和具体方案的要求,认真抓好各相关工作的贯彻落实,迎接市局和区的检查验收。

(一)自查

各相关科室、各国土资源所及区土地储备交易中心要抓紧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要在3月底前向区国土资源局提交自查报告。自查发现问题的,要及时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要挂牌督办。自查要对照考核指标、结合检查内容全面铺开,针对自2011年以来(包括2011年)的土地管理有关情况。

(二)专项检查 

1.耕地保护考核(含节约集约用地、“三旧”改造)。2012年4月底会同区直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实地检查。

2.转变政府职能监督检查。根据区管委会和市局的统一部署,具体时间以下发通知确定的时间为准。

3.土地供应和规范土地交易市场、征地补偿安置、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供应监督检查。2012年4月底前组织开展抽查。

4.农村集体土地登记发证工作监督检查。2012年5月底对全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进行重点督导和检查;2012年9月底前做好相关工作,并迎接市国土资源局对全市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5.卫片执法检查。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市国土资源厅的统一部署,具体时间以下发通知确定的时间为准。

6.对在开发区政府公众网站开通“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专栏情况监督检查。于2012年5月初在开发区政府公众网站开辟“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专栏,依法公开监督检查相关政策规定、重大决策部署,监督检查工作进展、社会关注热点问题处理等方面内容。

(三)综合检查

为做好准备,迎接市局的综合性检查,我区将于2012年第二季度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一次综合性检查工作。

 

 

 

 

湛开国土资〔2012〕46号

 

关于成立“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各国土资源所、区土地储备交易中心:

为加强我局“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湛江”工作监督检查的领导,组织及实施好相关检查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 “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湛江”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唐  坚    (局  长)

副组长:陈传艺    (副局长)

陈保武    (副局长)

郑激流    (副局长)

成  员:饶锡光    (执法监察科科长)

庄  严    (地产市场管理科科长)

邹志红    (办公室副主任科员)

李  劲    (地籍与测绘管理科副科长)

方桂强    (土地利用与耕地保护科副主任科员)

梁   伟     (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邹志红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等。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