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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房屋市政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建办市〔2017〕77号)的精神,按照《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规划建设局关于开展2022年下半年房屋市政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的通知》(湛开住规建招〔2022〕25号)的工作要求,并避开2022年年尾和2023年年初新冠疫情集中暴发高峰期,我局于2023年2月6日至2023年2月8日,对在我区有招标备案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招标代理和执法人员抽取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通过湛江市“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系统”,对在我区2021年1月至2022年12月期间办理过房屋市政工程项目招标建档备案的29家招标代理机构,随机抽取了广东万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中信千福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和广东中洲国信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6家招标代理机构。本次检查人员从招标办和法规科行政执法人员库中随机抽取产生,检查重点内容为随机抽取的招标代理机构在我区代理工程项目的招标全过程相关情况。
二、检查情况
从检查情况看,大部分企业总体情况良好,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内部规章制度基本健全,企业内部有对在职员工实行业务培训、交流、考核机制,所代理项目档案基本齐全,部分项目档案归档不及时,未发现有明显违法违规行为。
广东中洲国信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代理的极个别项目没有及时落实有关文件规范性要求,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代理的极个别项目落实有关文件规范性要求不够严谨,其他项目未发现明显异常。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正视问题,严肃整改。针对此次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各招标代理机构要引起重视,进行认真分析和反思,并积极整改。
(二)各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要不断学习建筑市场监管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在招标代理的过程中积极向招标人宣传讲解国家和省、市相关法规和政策,对于招标人提出的不合理要求应当耐心解释政策法规,不断提升招标代理服务能力。
(三)各招标代理机构在公司运营上需加强人员配备,建立管控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分工,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在招投标的全过程需认真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特此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