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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科(广东)炼化有限公司的申请,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拟对中科合资广东炼化一体化项目职工之家项目(一期)(以下简称“本项目”)(固废部分)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公示如下:
一、项目建设概况
1、项目名称:中科合资广东炼化一体化项目职工之家项目(一期)
2、建设地点:湛江东海岛育才路(原水星路)以北、民富路西侧、新丰东路东侧
3、建设内容:本项目主要建设6栋员工宿舍楼(4-6#住宅楼为14层,8#、9#住宅楼为14层,7#单间宿舍楼为17层,其中7#楼外,其余宿舍楼一层为架空层)、食堂、体育馆、商铺以及配电房。项目总建筑面积44450.34㎡(含地下建筑面积3200㎡)。
4、建设情况:该公司于2017年5月委托湛江天和环保有限公司编制了《中科合资广东炼化一体化项目职工之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我局于2017年6月23日以湛开环建[2017]14号文予以批复。
5、建设单位:中科(广东)炼化有限公司
6、环评编制单位:湛江天和环保有限公司
7、验收监测(调查)单位:广东中科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环评报告表批复要求的落实情况
三、验收监测(调查)结论
湛江天惠生态环境有限公司编制的《中科合资广东炼化一体化项目职工之家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表明:
本项目主要固体废物为生活垃圾、餐余垃圾废油脂。生活垃圾实行分类收集,设置专门的垃圾收集点,将居民产生的生活垃圾、餐余垃圾及时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日产日清。废油脂委托有能力的单位处理。
综上所述,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基本落实了项目环评报告书及其批复意见的要求,该项目基本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放映问题,我局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做为环保验收的依据之一。
四、听证权利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47条规定,申请人(即项目建设单位)、利害关系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提出听证申请。
五、公示期限:自本公示之日(2020年9月10日)起满5个工作日止
六、受理地点:湛江市人民大道42号泰华大厦 602室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污染控制科(邮编:524022)
七、联系方式:
1、联系人:陈韬
2、联系电话:0759-3628620
3、传真:0759-3628600
4、邮箱:430212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