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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实施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道路建设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研究决 定,现发布土地征地启动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面积、用途
(一)位置范围:地块一东至湛江市赤坎区海滨大道中,南至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泉庄街道梧阔村、御景珺庭住宅小区,西至规划龙平北路,北至御景珺庭住宅小区、梧阔村。
地块二东至梧阔村土地,南至龙潮东路,西至龙潮变电站、南国豪苑住宅小区,北至规划文东路。
地块三东至泉庄街道龙潮村,南至规划龙汐路,西至龙潮村,北至龙潮东路。
地块四东至龙平北侧、南至龙潮村土地、人和春天住宅小区,西至湛江市人民大道中,北至龙潮村土地。
地块五东至海滨大道中,南至澳海城住宅小区,西至规划龙汐路,北至中交四航局土地。
地块六东至乐达居住宅小区,南至湛江市乐山大道,西至乐华街道平乐上村土地、清晖家园住宅小区,北至规划龙汐路。
地块七东至规划永平中路,南至平乐上村土地、恒逸国际酒店,西至龙平北路,北至湛江市第二中学。
地块八东至平乐上村土地,南至品先(湛江)水产有限公司,西至永平南路,北至官桥变电站。
地块九东至规划海旗路,南至天誉澜湾住宅小区,西至海滨大道中,北至御景鸿庭住宅小区。
地块十东至海滨大道中,南至平乐下村土地,西至规划永平南路,北至湛江经开区一中、平乐下村土地。
地块十一东至海滨大道中,南至广东海洋大学海滨校区、城市假日A区住宅小区,西至绿华路,北至城市假日B区住宅小区、绿塘村土地。
面积22.0127公顷。
(二)用途: 防护绿地、公园绿地、道路用地等用途。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作为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道路建设需要。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自公告之日起由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勘测定界,对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权属、数量和青苗及地上附着物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被征收土地村集体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按照省市县有关标准,由本区管理委员会制定并公告。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凡有上述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一律不予补偿安置。
特此公告。
附件:湛江市2014年度第四十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用地位置示意图(局部)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