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和《广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本机关拟组织召开行政处罚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听证会案由:
2024年7月5日下午14时50分许,湛江京信东海在电厂2X600MW“上大压小” 热电联产燃煤机组工程配套专用码头工程(疏浚工程)在进行疏浚作业时发生一起淹溺事故, 造成1名工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60万元。宁波兴裕工程有限公司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条第一款和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宁波兴裕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现场安全环保管理负责人吴俊杰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五项和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根据相关规定,拟对当事人作出罚款的处罚。
当事人: 宁波兴裕工程有限公司、吴俊杰
听证会举行时间:
2025年6月13日10时00分
听证会举行地点: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管理局东海大厦一楼2号会议室
注意事项:
需要参加旁听的人员,请提前一天电话预约并登记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参加听证会的所有人员请出示身份证件。听证过程中应当遵守听证会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联系方式:
电话:0759-2968220
特此公告。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管理局
2025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