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对象
因家庭成员遭遇意外事件、突发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因生活必须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低保家庭;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的家庭。因遭遇意外事件、突发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困难,暂时无法得到家庭支持,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个人。
二、申请、受理
凡符合救助条件的城乡居民家庭或个人可向所在街道办事处提出临时救助申请。受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可代为提出临时救助申请。
三、申请所需资料
(一)申请人应当如实申报家庭经济状况、人口状况、遭遇困难类型,提供申请材料如下:
与原件核对后的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供《申请委托书》与原件核对以及代理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有五保供养证、最低生活保障证、残疾证和优抚证件需提供与原件核对后的复印件;
(二)提供家庭财产、收入状况、家庭成员户口簿、身份证等证明材料(如房产证明、工商企业登记证明、车辆证明等) ;
(三)提供医疗部门出具的疾病诊断、医疗费用结算单据及清单。各类意外事故发生后相关部门责任认定及赔偿认定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提供与临时救助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五)银行存折或社保卡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