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由国家税务总局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以下简称区税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而成。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方面内容,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网站湛江市税务局网页中的开发区专栏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广东省湛江市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乐金路35号,邮编:524022,电话:0759-2538002,传真:0759-2538113)。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区税务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全力推进政务信息公开,严格按照上级局要求明确主动公开范围,积极做好税收管理领域政务公开,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全力推进政务信息公开;严格公开审核,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确保“涉密不公开、公开不涉密”。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区税务局坚持拓宽申请渠道,以区局办公室为牵头,做好专人值守、专人回复、及时处理工作;以上级局相关工作为指导,不断完善网上、电话、邮政信件等申请办理流程,规范申请答复程序,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处理决定类型进行答复。2021年度,区税务局未有到依申请公开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区税务局不断优化信息公开发布机制,规范政府信息管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公开依据和原则,规范公开文件内容,主动做好行政许可、限期改正公告、欠税公告、非正常户公告等涉税公告更新工作,及时各项其他需公开内容,做到按时按质完成信息发布工作。
(四)拓宽宣传形式。区税务局不断创新和多媒体宣传矩阵,积极挖掘新媒体宣传潜力,制作通俗接地气新媒体宣传作品,不断拓宽群众受众面,其中2021年共有18篇新媒体作品被省、市税务局采用。
(五)监督保障情况。区税务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列入本局绩效考核,按照“可量化、可比较、重日常、重过程”的思路,制定考评规则、考评细则,设定加减分、项,结合实际对本级考评指标进行定责,形成完善的绩效体考核体系,2021年,区税务局未发生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力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区税务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到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薄弱之处,如在宣传形式多样化仍需提升,公开宣传渠道及形式有所固化,个别固定栏目更新内容相对单一。
下一步,区税务局将继续丰富宣传形式,拓宽宣传渠道,积极与相关部门、自媒体进行合作,开拓创作思维,紧跟时事热度,针对群众所关心关注的税收内容,不断完善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