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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规划建设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本网  作者: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规划建设局  发布日期:2025-01-27 09:2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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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文件要求和省、市、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现公布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规划建设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规划建设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积极回应市民关切,稳妥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

        2024年,我局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22条,其中: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150宗(企业108宗,私人42宗),施工许可证变更38宗,大中型初步设计审查6宗,消防设计审查39宗,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行政许可34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核发21宗,预售许可证变更4宗,建筑垃圾排放许可证16宗,人防易地修建防空地下室行政许可85宗,应建人防设计要点5宗,城市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17宗,燃气经营许可证变更3宗,部门预决算信息2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条,行政事业性收费1项,收取金额351.27万元。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我局收到信息公开申请7件,均已按期办结。网民给市长留言共10宗,已全部完成处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规划建设局落实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原则,严格遵守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切实把好信息安全和网络防护关口,确保发布的政府信息合法、准确、真实。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规划建设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定期对网站栏目更新情况、网站链接等方面进行自查,并根据自查结果及时整改网站出现的问题,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

        (五)监督保障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规划建设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工作考核内容,加大日常监测力度。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按照“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做好信息发布前的保密审查工作,加强对公开信息内容的制定编制、审核把关、过程监督,确保信息公开的安全性、真实性和准确性,全面确保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规划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稳妥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1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51.2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0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

0

0

0

0

0

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

0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局门户网站部分栏目有时还存在信息更新不够及时的情况。二是局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的专业技能需进一步加强。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

        一是进一步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严格落实上级有关要求,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及时主动发布更新法定公开内容,认真细致地做好依申请公开事项的答复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大众的信息咨询需求。二是抓好学习培训工作。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能力水平提升和专业能力培养,开展专项培训活动,提高能力水平和业务素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发出收费通知,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