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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开发区重点项目建设服务工作指南
来源:本站  作者: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项目服务中心  发布日期:2011-05-10 11:2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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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服务项目范围………………………………………………………………… 1

二、服务工作范围………………………………………………………………… 1

三、服务工作程序………………………………………………………………… 2

四、项目进展情况汇总…………………………………………………………… 3

五、推进项目建设服务方式……………………………………………………… 4

六、服务工作联系方式…………………………………………………………… 4

七、信息服务……………………………………………………………………… 5

八、资料提供和档案管理服务…………………………………………………… 5

九、项目建设工作资料及表式…………………………………………………… 6

1、兴建工业项目的工作内容(程序)………………………………………6

2、宝钢苏冶机械厂湛江机械加工中心项目建设计划………………………9

3、项目建设开发区相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联系人通讯录……………… …11

十、外商投资项目申请核准……………………………………………………… 13

十一、企业投资项目申请备案…………………………………………………… 15

十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初步意见……………………………………………   16

十三、海域使用权证书…………………………………………………………… 17

十四、公司设立登记……………………………………………………………… 19

十五、名称预先核准登记………………………………………………………… 21

十六、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申请入市交易(挂牌)需提供的资料…………… 23

十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申请入市交易(挂牌、拍卖)需提供的资料…… 24

十八、建设项目(工程)安全设施验收审批…………………………………… 26

 

 

 

 

 

总 则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项目服务中心(简称服务中心)是湛江开发区成立的投资项目服务专职机构,主要职责是为开发区重点项目提供“一站式”全程服务。为了投资商了解项目建设服务程序,使已落户开发区的项目顺利地完善有关审批手续、提高项目建设的工作效率,促进项目尽早建成投产,加快开发区经济建设步伐,特制定《湛江开发区重点项目建设服务工作指南》(简称《指南》),《指南》内容有待完善,中心的服务方式有待创新,逐步建立服务中心—审批部门—投资者“三位一体”联动的高效服务机制。《指南》仅作为列入中心服务的投资商和本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使用,解释权属于服务中心。

 

 

 

服务项目范围

 

凡是在开发区范围内投资的工业或第三产业、且同时具备如下条件的项目,列入服务中心“一站式”服务范围:

1、决定在(或已在)开发区工商分局注册公司经营的项目;

2、项目投资额一般达1亿元或以上;

3、已有规划局确定选址位置和用地面积或已立项。

 

 

服务工作范围

 

1、代办(或协办)项目的立项、环评、规划、安评、国土、消防、施工等有关审批手续;

2、跟踪服务项目的建设全程,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3、及时、准确地向管委会反馈项目的进展情况以及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4、编制湛江开发区重点项目进展情况一览表,以推进重点项目的建设;

5、提供项目建设相关资料和信息咨询服务。

 

服务工作程序

 

1、服务项目承接工作

属于服务中心服务范围的项目,由区发改和招商局或管委会领导交待服务中心,服务中心领导班子对项目全面了解,指定服务中心的项目跟踪责任人,由项目责任人和投资方的项目负责人交接工作;

2、服务业务培训和制定服务计划

服务中心的项目跟踪责任人要给项目负责人讲解《指南》,投资企业要提供项目可研报告或项目概况资料,服务中心的项目责任人和投资方的项目负责人全面分析项目的建设程序,及时制定项目建设进度计划和服务工作方案;

3、代办(协办)项目审批工作程序

服务中心项目责任人一次性告知企业办理人办理各种审批手续所需的资料(提供资料清单表)

企业办理人把办理资料交中心项目责任人(或中心值班工作人员)

中心项目责任人负责协办项目有关审批手续,并跟踪办理全过程,及时反馈办理过程的有关情况

中心项目责任人把审批文件交企业办理人,并做好归档工作;

4、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项目审批和项目建设出现的问题,企业用书面报告(或函)的形式反映给主要职能部门和服务中心,并抄送给相关部门和领导,服务中心的项目责任人向中心领导反映详细情况,并协调有关部门及时处理问题,把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企业;不能解决的重大问题由中心上报给管委会,服务中心跟踪落实,并把管委会处理的结果反馈给企业。

 

 

项目进展情况汇总

 

1、日检查:服务中心实行项目跟踪服务责任制,代办手续日记录,发现问题日记录,问题反映日记录,处理问题日记录;

2、周汇编:根据企业提供的《项目建设进度情况表》、审批机关提供的重点项目审批工作情况和服务单位提供的重点项目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情况、中心掌握的项目进展情况,每周汇编《开发区重点项目进展情况一览表》;

3、月总结:每月根据各单位提供的重点项目情况,总结每个项目的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提出建议,报主任办公会议,通过主任办公会议解决重大问题;

4、季调度:根据项目建设进程过程中项目的用地位置、面积等因素的调整,每季度编制《重点项目调度一览表》。

 

 

推进项目建设服务方式

 

1、服务中心采取动态汇总方式,全面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并把每周汇编的《开发区重点项目进展情况一览表》送达有关职能部门;

2、服务中心内部建立及时反馈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协调解决问题的运行机制;

3、重大问题及时反馈给管委会,并跟踪落实解决;

4、全面分析项目建设各环节的工作重点和难点,提前向投资商和有关职能部门提出建议。

 

 

服务工作联系方式

 

1、值班制度:服务中心实行服务值班制,周一至周五上午8点至下午6点,安排专人值班,负责咨询、接访和接受文件资料工作,值班电话:3391077;

2、通讯录:服务中心提供本中心和项目建设相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联系人通讯录,以便联系工作。

 

信息服务

 

1、提供技术服务机构信息;

2、提供开发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进度和钢铁中科炼化二大项目建设情况;

3、提供国家的产业、国土、环保等相关政策;

4、提供开发区建设概况和商务信息。

 

 

资料提供和档案管理服务

 

1、资料提供:服务中心提供《兴建工业项目的工作内容(程序)》和《项目审批事项说明表》等工作资料,以便开展项目建设工作;

2、项目档案:每个重点项目建立一个档案;

3、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工作档案:每个工作人员建立服务项目工作记录档案;

通过建立档案,可随时查找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每项工作情况和有关文件资料,便于了解项目情况,解决当前问题。


项目建设工作资料及表式

 

兴建工业项目的工作内容(程序)

 

 

一、可研、项目确定阶段

企业工作内容

政府职能部门的工作内容

1、编制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书(大项目要通过专家评审论证)

1、提供投资环境、投资和审批政策咨询

2、编制项目环评报告(大项目要通过评审)

2、立项(立项有审批、核准、备案三种形式)

3、编制项目安评报告

3、环境影响文件审批(环境影响登记表、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报告书三种形式)

4、水资源论证

4、安评审批(安评备案)

5、准备项目的立项、规划、选址、土地预审、环评、安评等特殊项目审批资料

5、出规划选址意见书(划拨地才需要)

6、大企业集团投资项目的内部立项

6、土地预审(单独选址的较大项目才预审)

 

7、海洋、港口、林业等特殊用地审批

 

8、地震和地质灾害预防、卫生、职业病、劳动安全等专业审批

二、项目用地出让(招拍挂)阶段

企业工作内容

政府职能部门审批或服务事项

1、准备土地竞标资料和土地款

1、用地指标申请

2、土地摘牌,签订土地转让合同,办理土地登记手续

2、征用土地、拆迁、安置

 

3、出规划条件和用地规划红线图

 

4、项目用地招拍挂公告

 

5、办理土地转让和土地登记手续

三、工程设计阶段

企业工作内容

政府职能部门审批或服务事项

1、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1、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2、土质勘探

2、提供城市道路和排污标高、地形图、下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

3、出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及申报规划局审查

3、审查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

4、出建筑工程设计方案及报规划局审查

4、消防、防雷、劳动安全设计审核

5、申报消防、劳动安全、防雷设计审核

5、审查建筑设计方案(含四至定点)及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6、工程概算

 

四、建设开工准备阶段

企业工作内容

政府职能部门审批或服务事项

1、施工报建
2、三通一平     

1、建筑施工许可证审批

3、修建生产和生活临时设施    

2、地上附着物处理和土地平整

4、工程材料和设备准备

3、供电、供水、通路

 

 

五、施工阶段

企业工作内容

政府职能部门工作内容

1、工程管理

1、完善基础设施建设

2、资金筹措

2、完善有关审批手续

3、设备和原材料订购

3、做好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监督、治安等工作

4、招工和人员培训

 

 

 

六、竣工验收阶段

企业工作内容

政府职能部门审批或服务事项

 要求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做好验收准备工作并按时验收。

1、规划验收

2、消防验收

 

3、环评验收

 

4、安评验收

 

5、防雷验收

 

6、建筑工程质量验收

 

7、设备验收

七、试车、试产

宝钢苏冶机械厂湛江机械加工中心项目建设计划

 

序号

工作内容

完   成  期  限

承办单位及责任人

联系人

备         注

1

项目选址坐标图

2011年1月11日

规划建设局   梁建新

唐瑾研13702876593

 

2

项目选址的规划调整

2011年1月28日

规划建设局   梁建新

唐瑾研13702876593

现地块属林地,需报市政府审批调整为建设用地。

3

出规划条件

2011年1月30日

规划建设局   梁建新

唐瑾研13702876593

规划调整审批后才出规划条件。

4

土地征用、地上附着物的赔偿

2011年2月28日

国土局       唐坚

郑激流15900171218

 

5

土地平整

2011年4月30日

规划建设局   陈弘祖

刘建新13509935635

 

6

土地招拍挂(企业摘牌)

2011年4月30日

国土局       唐坚

郑激流15900171218

2011年用地指标下达后,项目用地需向省报批。

7

环评审批

2011年5月30日

环保局       官攀云

陈  贵13702697921

企业要提前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写环评报告。

8

安评审批

2011年5月30日

安监局       曾子荣

黎国祥13809756263

土地摘牌后才审批,企业要提前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写安评报告。

9

职业病评价

2011年5月30日

社会事务局   许忠胜

曾洪欣13553551119

 

10

规划报建(包括办理规划用地许可证和工程规划许可证

2011年6月8日

规划建设局   梁建新

唐瑾研13702876593

从2011年2月10日至5月31日企业开展地质勘探和工程设计,已与粤西地质勘察队和宝钢设计单位沟通。

 

序号

工作内容

完   成  期  限

承办单位及责任人

联系人

备         注

11

核发施工许可证

2011年6月15日

规划建设局   梁建新

陈 强 13828212219

 

12

建设施工用电和生产用电

企业根据建设进度提前申报

东海供电所   余巨用

叶雄邱 13828252300

 

13

建设施工用水和生产用水

企业根据建设进度提前申报

农业局       苏海任

陈晓辉 13729062266

 

14

动工——建成投产

2011年6月底—2013年底

宝钢苏冶机械厂湛江机械加工中心   吉 祥

裴桂春 13729092111

 建设期需18个月。

15

总协调

2011年4月30日

发改招商局  陈炳瑞

蔡志勇 13828229708

陈 命  13659733272

 

 

编写单位:宝钢集团苏州冶金机械厂湛江机械加工中心

湛江开发区发展改革和招商局投资项目服务中心

 

 

  


项目建设开发区相关职能部门及其

工作联系人通讯录

 

职能部门

 

审批(服务)

事项

工作联系人及电话

单位地址

开发区工商分局

工商注册

傅应红 13809756699

海滨大道中116号

东海岛工商分局

工商注册

黄茂盛 13729174992

东海岛湛林路9号

区发改和招商局

立 项

李 诚 13670978908

泰华大厦22楼

区国土局

土地招拍挂

郑激流15900171218

泰华大厦15楼

区国土局

土地招拍挂

庄 严 15322190046

泰华大厦15楼

区住房和规划建设局

出规划条件

唐瑾研 13702876593

泰华大厦16楼

区住房和规划建设局

规划用地许可证

唐瑾研 13702876593

泰华大厦16楼

区住房和规划建设局

工程规划许可证

胡忠烈 13600383893

泰华大厦16楼

区住房和规划建设局

工程施工许可证

陈 强 13828212219

泰华大厦16楼

区环保局

环保审批

陈 贵 13702697921

泰华大厦6楼

区环保局

环保审批

陈瀚彬 13702888389

泰华大厦6楼

区安监局

安全备案

黎国祥13809756263

泰华大厦24楼

区安监局

职业病评价审批

谭伟杰 13702723288

泰华大厦24楼

市行政服务中心

国企业税务登记证

张 燕 3197110

赤坎区人民大道北57号

市行政服务中心

地企业税务登记证

黄 貌 13922082003

赤坎区人民大道北57号

开发区国税

个体税务登记证

孟晓潜13902508369

湛江人民大道中39号

开发区地税

个体税务登记证

郭笑容13828203286

湛江人民大道中39号

东海岛国税

个体税务登记证

陈桂桃 13670995555

东海岛湛林路1号

东海岛地税

个体税务登记证

李文清 13724701114

东海岛湛林路3号

东海供电所

供电报装

袁昌太 13822522525

东海岛

东海供电所

建设施工用电和生产用电

叶雄邱 13828252300

 

区农业局

建设施工用水和生产用水

陈晓辉 13336517588

 

 

 

 

 

外商投资项目申请核准

一、办理程序

1、申请 项目单位向开发区发展改革和招商局发改科提交项目申请材料;
2、受理 项目申请材料齐全后,发改科正式受理;
3、核准 对同意核准的项目出具核准文件;
4、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二、申报资料

1、建设单位的请示或函;
2、项目申请报告或可研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项目名称、经营期限、投资方基本情况;
(2)项目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及产品,采用的主要技术和工艺,产品目标市场,计划用工人数;
(3)项目建设地点,对土地、水、能源等资源的需求,以及主要原材料的消耗量;
(4)环境影响评价;
(5)涉及公共产品或服务的价格;
(6)项目总投资、注册资本及各方出资额、出资方式及融资方案,需要进口设备及金额;
(7)项目节约能源方案。
3、中外投资各方的企业注册证(营业执照)、商务登记证及经审计的最新企业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和现金流量表)、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
4、投资意向书,增资、购并项目的公司董事会决议;
5、银行出具的融资意向书;
6、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
7、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书;
8、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9、招标基本情况表;
10、以国有资产或土地使用权出资的,需由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确认文件;
11、涉及其他行业管理的,还需提交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12、根据法律、法规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企业投资项目申请备案

 

一、 办理程序

1、申请 项目单位向开发区发展改革和招商局发改科提交项目申请材料;

2、受理 项目申请材料齐全后,发改科正式受理;
3、备案 对同意备案的项目出具备案文件;
4、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二、申报资料

1、项目建设单位的申请或函;
2、广东省企业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
3、项目发起人及合作单位的法人证书、资金来源证明等相关文件;
4、项目申请报告(含项目节约能源方案);
5、根据法律、法规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初步意见

 

申报资料 

1、填写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咨询申报表一式二份;【必需】
   2、项目的初步设计、工艺流程说明书和平面布局图(或提供项目建议书、可行性报告); 【必需】
   3、土地使用证及场地(厂房)租用合同复印件; 【必需】
   4、提供环保方案说明书(含节能方案); 【必需】
   5、有建筑工程的,须提供城市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复印件。【必需】

 

 

 

 

海域使用权证书

 

一、 办理程序

1、窗口受理→一次性告知→现场勘察→公示→听证→填写呈报表→审核→报管委会审批→通知申请人→填写使用权登记表→缴款发证;
   2、承诺时限: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3个工作日内。(不计听证、征求意见和政府审批时间)

二、申请表格  

《海域使用申请书》(表格到区农业事务管理局海洋与渔业科领取)

三、申报资料

(一)《海域使用申请书》; 【必需】
(二)申请海域的坐标图; 【必需】
(三)海域使用论证材料: 【必需】
 1、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及专家评审意见;【必需】
 2、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或工程项目批准文件;【必需】
3、项目投资或建设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和年度计划;【必需】
4、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有关部门和专家的审查意见; 【必需】
5、海洋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及专家评审意见;【必需】
6、使用海域后恢复海域功能的措施;【必需】
7、交叉或跨区使用的海域应提交双方相关政府、部门、单位、个人的意见;【必需】

(四)资信证明材料(法人代表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资质代码等)。【必需】

 

 

 

 

公司设立登记

 

一、  基本信息  

1、        申请有限公司设立登记,应依照《公司登记管理条

例》先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有关名称预先核准登记的程序及提交文件,请参见《名称预先核准登记》。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9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逾期申请设立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报批准机关确认原批准文件的效力或者另行报批;
   2、办事程序:受理、审批、发证;
   3、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二、申请表格  

1、《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三、申报资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必需】

•2、全体股东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必需】
•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必需】
•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必需】•

5、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必需】
•6、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
•7、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必需】•

8、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必需】
•9、住所使用证明;【必需】
•10、《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必需】
•11、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

四、收费标准 

企业开业注册登记费【按注册资本总额的0.8‰缴纳;注册资本超过一千万元的,超过部分按0.4‰缴纳;注册资本超过一亿元的,超过部分不再缴纳。设立登记费最低额为50元。需要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缴纳工本费。10元 / 份】

 

名称预先核准登记

 

一、 办理程序

受理—审查—核准—打印—发照
承诺时限:即办

二、申报资料

(一)设立企业的名称预先核准(内资企业)

1、全体投资人签署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必需】
2、全体投资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必需】
3、提交相关的说明或者证明材料 ;【特殊的申请名称】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  (二)外资企业名称登记

1全体投资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全体投资人的资格证明复印件 ;
 3、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  (三)已设立企业的名称变更预先核准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署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加盖公章)
2、企业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加盖公章)及指定代理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提交相关的说明或者证明材料。(特殊的申请名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四)预先核准名称申请延期
注:预先核准的企业名称未到企业登记机关完成设立或变更登记的,通知书规定的有效期满后自动失效。有正当理由,需延长预先核准名称有效期的,申请人应在有效期满前1个月内申请延期。有效期延长时间不超过6个月延长预先核准企业名称有效期的申请,内容包括延长的理由:
1、全体投资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2、原名称核准机关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
3、其他名称核准机关认为应当提交的文件、材料 。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申请入市交易

(挂牌)需提供的资料

 

一、办理程序

   1、测宗地图;

   2、办理规划文件;

   3、资料齐全收件会审。

二、申报资料

   1、村委会委托书;

   2、《集体推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3、村民代表意见书(包括2|3代表签字同意资料);

   4、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6、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7、规划设计条件(若属部分面积交易还需提供规划统一分割意见);

   8、宗地图原件(委托方需加盖公章)、地籍调查表;

   9、如地上有建筑物需提供《房产评估报告》及《房地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

   10、法律法规规定需提供的有关资料。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申请入市交易

(挂牌、拍卖)需提供的资料

 

一、 办理程序

1测宗地图;

2、闲置土地认定;

3、资料齐全收件会审。

二、申报资料

1、地图使用权入市交易(挂牌、拍卖)申请书;

2、《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3、《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复印件;

4、湛江市土地登记发证信息证明;

5、企业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公司章程(加盖工商验证章)(个人:户口本和身份证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其身份征复印件;

7、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8、宗地图原件(委托方需加盖公章)、地籍调查表;

9、国有资产管理局或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入市交易批文;

10、如是村集体所有制单位的需提供村民代表意见书;

11、土地若是空地需进行土地闲置处置后,方可办理交易;

12、如地上有建筑物需提供《房产评估报告》及《房地产权证》复印件;

13、出让用地需提供规划设计条件,转让用地按原土地用途转让,无需规划要点;

14、法律法规规定需提供的有关材料。

 

 

 

 

建设项目(工程)安全设施验收审批

 

一、申请材料

1、《湛江市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审批表》;(3份)

2、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验收评价报告。(6份)

二、申请表格

《湛江市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审批表》(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提供)

三、许可程序

接收申请 核对资料 一次告知 窗口受理(2个工作日)(发受理通知书)业务科室审查、组织现场检查、专家评审等相关工作,做出具体的审批意见(8个工作日、不包括专家评审时间)报局领导签字(1个工作日)窗口领回资料通知申请人(1个工作日)。

四、许可时限

法定时限:“三同时”审批6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本环节受理后,10个工作日内批复。

五、许可证件及有效期限

发审查意见,不发证,不设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