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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本站  作者:湛江开发区管委会  发布日期:2011-05-11 11:0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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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统筹安排、协调推进、突出重点、务求实效”的总体要求,拓展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机制,完善工作制度,规范工作内容,深入开展政务公开暨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扎实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及时公开政府信息,为推动全区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二、工作重点
     (一)关于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
      1、下大力抓好动态公开。各乡镇各部门要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和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权力项目,作为实施动态公开的重点。实行动态公开的权力项目,要在去年的基础上逐步扩大范围。一般不得少于本单位权力项目总数的1/3,权力总数在8项(包括8项)以内的单位,要实现所有行政权力运行动态公开。
      动态公开的具体措施:一是在区政府本级推行政府常务会议“旁听制”,凡涉及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关注的重大问题,可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旁听;二是各乡镇、区直各部门要认真填写《重要行政权力动态运行情况登记表》,将确定公开的重要权力项目即时填报,并在每月末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三是积极推进网上审批、网上公开、网上监督,凡是有行使行政许可权的部门,力争实现网上审批;四是在发展改革局、财政局、交通局、住房建设局、人口和社会事务管理局、城市综合管理局、组织部、国土资源局、工商局、农业局等部门推行“会审会”制度,涉及重要事项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复议等,要召开中层以上干部参加的“会审会”进行具体决策;五是乡(镇)政府和街道办要加大公开力度,把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延伸到农村和居委会,在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时间上做到相互一致、相互协调。各乡镇各部门可结合工作实际,对以上措施进行完善和改进,切实推进行政权力动态公开。
      2、深化示范点建设。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继续抓好确定的工商局、地税局、财政局、农业局、人口局等示范点单位,指导他们对照先进经验,不断改进工作,提高公开质量,真正起到示范带动作用。要强化对示范点的动态管理,对工作一般化,特别是在动态公开方面缺乏可行性措施、不能发挥示范作用的要予以调整。今年,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好中选优”的原则,再遴选一批工作有特色、有潜力,动态公开有创新,能够体现先进性、典型性的单位和部门作为区级政务公开工作示范点。
      3、建立健全制度。各乡镇各部门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有关制度,重点抓好预审核、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考核评议、责任追究等制度的建立;进一步完善社会听证、专家咨询等项制度,规范制度的执行程序。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调研起草《开发区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规定》,对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目的要求、内容形式、监督保障等实体内容和工作程序做出明确规定,提高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制度化、法制化水平。
     (二)关于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
      1、规范公开内容。各类公共企事业单位作为推行办事公开的责任主体,要按照区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以人民群众关注且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为重点,继续清理服务事项,摸清职能底数,编制公开目录和流程图,适时进行公开。要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细化公开标准,完善办事公开运行机制,把公共服务过程公开与加强监督结合起来,推动公共企事业单位提高服务质量。在工作中要不断拓展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机制,规范工作内容,切实提高公开质量。
      2、拓展公开领域。在继续抓好教育、医疗卫生、供水、供电等领域办事公开的同时,今年要向环保、电信、金融、住房、食品、药品、农资、社会保障等领域拓展。各系统要参照省、市主管部门要求,完善本级推进办事公开的实施方案,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办事公开与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将办事公开的要求贯穿于单位管理和社会服务的全过程。
      3、加强制度建设。各公共企事业单位要重点建立健全听证论证、社会公示、社会评议、工作反馈、监督考核、责任追究等制度,为办事公开工作的规范、长期、稳定发展提供保证。同时,从规范服务管理入手,将办事项目、办事依据、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办事结果、服务承诺、岗位规范、纪律规定、监督渠道等公开内容融入到服务规范中,逐步建立起办事公开的长效机制。
     (三)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已于2008年5月1日起施行。各乡镇、区直各部门要依据《条例》组织专门力量抓紧清理政府各类信息(上溯到无效信息为止),做到边清理、边编制目录、边公开。对5月1日以后新产生的信息,要及时进行编制、增补。对失效的信息及时清除,并按规定编制信息指南和目录,按时上报、审核、公布。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大组织领导力度,在人员配备、办公经费等方面给予支持,为工作正常运行提供必要的保障。行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行业系统工作的指导,既要对地方政府负责,又要对上级业务部门负责,认真抓好行业系统公开工作。
     (二)注重宣传报道。要通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工作举措、进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特别要加强对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热点问题的宣传报道,引导群众关心公开工作,支持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参与公开工作。抓好正反两方面典型,充分发挥正面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和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作用。
     (三)强化监督检查。各乡镇各部门要精心谋划,严密组织,实行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普遍检查与跟踪调查相结合的方法,加大督导检查力度,推动工作落实。对工作不力,搞形式主义的,要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合法利益,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区政府重要权力部门进行重点督导,并结合工作进展情况,适时组织开展全区性的检查、交流活动。
     (四)完善考核评比。今年,我区将把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考核和民主评议的范围,考核结果作为部门及其领导班子综合考核的依据之一。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抓好日常检查和年终评比,对成绩突出的单位予以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