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就业困难人员稳定就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泉庄街道办事处特面向社会,从就业困难人员中招聘5名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应聘人员为就业困难对象。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应聘: 1、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2、办理了登记失业的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 3、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人员; 4、失地农民; 5、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6、退役士兵; 7、需赡养患重大疾病直系亲属人员; 8、省、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应聘条件 1.男性59岁以下,女性49岁以下 2.性别不限,文化程度不限; 3.有完成岗位工作的能力。 4.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德优良,无任何违纪违法不良记录,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薪酬待遇 工资按区同等招聘临时工作人员工资标准。 五、工作内容及工作地点 各岗位情况详见附件《湛江经开区泉庄街道办事处就业补助资金补贴公益性岗位招聘汇总表》。 六、招聘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1月4日—11月1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招聘方式:现场报名,已聘用到人员的岗位不再接受报名,可现场咨询各岗位聘用情况。 3.报名地点、联系人及咨询电话: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泉庄街道办事处,联系人:麦少红,咨询电话:0759-3199734。 (二)资格审核 需提供以下报名资料: 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户口簿;广东省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无业状态承诺书;农村贫困家庭证明材料;被征地相关证明材料;退出现役证明材料等。 (三)面试 街道统一组织面试。 (四)考察公示 按照面试成绩排名确定拟聘用人员考察对象,并对其招聘资格条件、违法违纪情况、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情况等进行考察。对考察合格的,在泉庄街道公开栏进行张贴公示,公示时间为三个工作日。对考察不合格的,由街道党工委研究同意后依次进行替补。 七、其他事项 1.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签订用工合同,合同期限一次签订一年。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公益性岗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湛江经开区泉庄街道办事处 2019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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