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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18日下午,受谢建局长委托,陈晓辉副局长在5楼党员活动室主持召开会议,研究推进湛江经开区文东路(人民大道至海滨大道段)道路及排水工程(第一标段)结算及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会议明确,按照建设工程验收规范,项目已竣工验收合格即表明项目过程所有资料齐全完整。根据《施工合同》及区财政局《关于经开区基建工程项目预、结算审核相关事项提醒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未按《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签证变更管理实施意见》完成审批程序的签证变更事项不再纳入项目结算,其产生的风险损失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监理单位要按合同约定及相关规范要求,严把结算资料审核关,及时审核施工单位申报结算资料,确保2024年10月底前完成结算审核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