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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开发区克服经济下行压力、“营改增”减税效应、沥青行业原油增值税进项税率提高、宝钢建设阶段性收尾、双林、冠豪等重点企业增值税进项抵扣及一批新建企业税收暂未形成规模等不利因素,充分发挥主动性和积极性,应收尽收,财政收支平衡,运行平稳,较好地发挥了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和保障作用
2016年开发区地方总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215642万元,比上年可比口径完成数187272万元增收28370万元,与上年可比口径增长15.15%。其中反映经济发展主要指标的税收收入更保持了强劲的增长势头。2016年税收完成83863万元,比上年可比口径完成数增长16.65%,占一般预算收入为89%。占比较上年大幅提升约21个百分点,相较而言,2016年税收占比为开发区近年最高比例,税收增长也是近五年的高位增长,反映开发区进一步夯实财政质量,财政收入结构更为优化,财政收入增长更具可持续性。
得益于在以宝钢、中科炼化两个重点企业为主的虹吸效应及基础设施建设的不断完善,在宏观经济环境不景气的情况下,2016年开发区政府性基金收入实现了大幅增收,2016年开发区政府性基金收入快报完成数121420万元,完成预算98560万元的123.19%,比上年决算数47247万元增收74173万元,增长156.99%。开发区正成为众多配套工业、物流、科技、金融服务等企业建厂扩能的投资热土。
但由于受整体经济下滑及政府部门简政放权,减少涉企收费和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等相关政策因素影响,非税收入大幅减收。2015年开发区国有资源(资产)处置收入为55976万元,2016年拟将区内部分国有资产进行处置,因市场因素及有关手续没理清没有完成处置工作,使得2016年国有资源处置收入只完成约1756万元,同比大幅减收54220万元。这也是造成开发区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大幅减收的主要原因,具有不可比性。
一、2016年开发区预算收支执行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受种种不利因素影响,2016年开发区一般预算收入快报数(以下同一口径)完成94222万元(其中非税占比11%),完成年初预算收入的63%,比上年可比口径完成数减少32.72%(上年可比口径完成数140025万元,非税占比48.68%),其中税收快报完成数83863万元,比上年可比口径增长16.65%,非税收入快报完成数10359万元,比上年完成数减少84.8%。
2016年开发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4222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82922万元(其中:税收返还补助11158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20190万元、专款转移支付补助51574万元),加上上年结余收入61097万元(其中净结余30万元),2016年总收入合计238241万元。总收入减去上解省市支出23622万元, 2016年公共财政可用财力为214619万元。
2016年开发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快报数完成163547万元,比上年支出决算数233776万元减支70229万元,减少30.04%。
2016年公共财政收支相抵年终结余51042万元(主要是省市资金结转),其中净结余30万元,实现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二)一般预算支出执行主要情况
1、财政支出投向民生领域比例进一步提高
虽然2016年我区财政支出数同比减少,但民生领域占财政支出的比例仍保持稳步提高。全区教育、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住房保障支出等九项民生支出共完成120664万元,占全区公共财政支出总额的73.78%,比上年增长2%,有力保障和促进了全区各项民生事业的发展。其中:教育支出47545万元,同口径增长3.38%;医疗卫生支出16499万元,同口径增长17.84%;农林水事务支出16346万元,同口径增长69.75%;城乡社区事务完成7687万元,同口径增长8.17%,交通运输支出1016万元,同比减少98%(减收主要是由于2015年以国有资源收入55976万元全部安排用于开发区路网建设,2016年该收入项目基本失收,故无相应安排支出,2016年该项目开支主要通过融资解决);住房保障支出5509万元,同比减少32.69%(主要是省市补助资金支出同比减支)。
2、大力支持园区建设,进一步加快产业调整升级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12740万元,同口径增长318.8%,其中投入资金10770万元用于产业园区扶持建设、海洋经济区示范建设、产业扩能增效、产业转型升级、企业发展等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收支执行情况
2016年开发区政府性基金收入快报数完成121420万元,完成预算98560万元的123.19%,比上年决算数47247万元增收74173万元,增长156.99%。基金收入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524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743万元,2016年政府基金总收入为138407万元。
政府性基金支出135259万元,主要支出包括:1、棚户区改造项目10650万元;2、置换债券、融资贷款还本付息31637万元;3、开发土地有关税费12730万元;4、支持农村基础建设20510万元;5、用于被征地农民补偿、安置生活费、改善生活水平13535万元;6、路网、管道等基础设施建设29344万元;7、三星拆迁项目专项经费1150万元等。
2016年开发区政府性基金收支相抵,结转3148万元(主要为省市资金结转),全年政府性基金收支平衡。
二、2017年开发区财政预算草案
2017年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和原则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实施积极财政政策,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强化绩效预算管理;细化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规范性、精准度;优化支出结构,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建立厉行节约的长效机制;加大基本公共服务投入力度,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实行预算公开全覆盖,提高财政透明度。
(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综合全市国民经济发展目标及我区实际收入状况,2017年开发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按103650万元安排,比 2016年收入快报数94222万元增长10%。其中:税收92345万元, 同比增长10.11%,非税收入11305万元,同比增长9.13%。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上级补助收47128万元(其中:税收返还补助11158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17033万元,省市补助提前下达18937万元),上年净结余30万元,收入总计150808万元。收入总计减去上解支出23639万元,净结余30万元后,2017年预算内可支配财力预计为127139万元。
根据2017年收入情况和预算平衡安排的原则,结合区党委、管委的中心工作,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相应安排127139万元。主要支出项目如下:
1、民生以及重点保障支出安排99076万元。占一般预算支出77.93%,同比保持稳步增长。民生项目安排主要情况:
(1)教育支出安排43813万元,安排义务教育等各项配套资金2204万元,细化教育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等专项安排项目3374万元,用于一中等学校改造及教育创强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安排23735万元,其中安排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低保等民政性配套资金8900万元,安排扶持困难人群就业资金100万元,安排社会救助资金150万元,安排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4079万元,安排2062万元加大对军人待遇、安置、自谋职业补偿,生活补贴医疗补贴,生活救助,设立退役军人救助基金,军休职工生活费等支出,切实提高了相关军人待遇,维护了和谐稳定局面。
(3)医疗卫生安排15801万元,其中:居民医疗保险补助8929万元,公共卫生、医疗救助及基本医疗等配套资金安排2202万元,安排计生经费796万元,安排基层医院绩效工资450万元,积极推进基层医疗改革。提升居民健康保障水平,创建宜居社区。
(4)加大农村基础建设力度,建设美丽乡村,投入到农村基建、环境卫生、改善生活等方面的支出约4012万元。主要用于生态文明村建设、村级保洁经费、自来水村村通安排、基层组织保障经费安排、一事一议补助、市政卫生环境维护等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5324万元。
2、其他支出项目安排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744万元。
(2)公共安全支出2237万元。
(3)资源勘探电力支出2613万元。
(4)商业服务支出347万元。
(5)国土海洋支出997万元。
(6)预备费2115万元。
(7)国债付息支出3000万元。
(二)2017年开发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受国家不断出台的系列调控政策及产业结构调整的影响,2017年房地产及土地交易市场宏观环境难于乐观,但随着宝钢加大投产,中科全面动工,基础设施逐步完善等情况,东海工业土地交易有望呈继续回暖势头。2017年政府基金收入安排65000万元,其中;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55000万元,2.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10000万元。
政府性基金收入加上上年省市结转3148万元,2017年政府性基金可支配财力为68148万元。
按收支平衡的原则,以收定安排基金支出68148万元。主要用于:1.补助被征地农民生活补助1340万元;2.征地税费10000万元(含耕地占用税13500万元);3.被征地农民就业生活福利基金1037万元(重点解决被征地村民就业生活福利保障及提高农村基础设施支出,提高农村生活水平等方面的支出);4.偿还贷款本息21000万元;5.基础建设资金5615万元(包括平乐污水处理厂扩建、临时过渡房建设、边防边检营房建设、综合特勤消防站建设、应急救援中心前期建设、农贸市场改造等支出); 6.安排平乐再生水厂污水处理费2000万元;7.贷款项目资本金15300万元(包括东海自来水厂项目、棚户区改造项目、东海医院项目、东海中学项目等);8.增资补缴土地出让金9708万元; 9.其他项目建设支出1000万元;10. 安排2016年省市基金补助支出3148万元;收支相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三)完成2017年预算任务的主要措施
2017年我们将按照预算法的要求,勇于改革创新,依法科学理财,努力完成全年各项预算目标任务,让财政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1、深化财源税源建设。一是培育新兴税源,强化税收主体作用。强化税源意识,瞄准税收上工业项目,重点抓好钢铁、炼化两大龙头项目及其上下游产业企业税收,积极发挥体制、政策、资金等作用,打造税收收入的多元增长点。不断完善税收收入综合管理,提升税收收入研判水平,强化分析监控,加强重点税源征管,实现应收尽收。二是规范非税收入管理。深化非税收入征缴改革,推广新的收缴方式;重点加强对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等征收管理。
2、着力打造发展龙头。一是全力以赴推动宝钢湛江钢铁项目、中科炼化一体化项目早日建成投产。集中财力保障岛内路网建设以及东海岛铁路建设。继续服务宝钢湛江钢铁项目,促其增产增效。二是大力推动产业园区扩能增效。充分利用大项目效应延长产业链条,大力引进发展下游配套产业,从而增强财政发展后劲。三是强力推进中心城区强芯提质,加快推进中央商务区建设和城中村等“三旧”改造,有效盘活土地资源,推动城镇化与财政滚动发展协同发展。
3、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围绕社会政策托底,完善财政投入机制,提高公共服务供给效率和质量,有效保障和改善民生。围绕办好民生实事,完善创业就业资金引导扶持机制。建立公立医院改革、医疗价格调整财政补偿机制。落实低保优抚、社会救助、医疗养老保险等政策。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职业教育多元发展,以政府购买服务和奖励等方式促进学前教育健康发展。健全财政支农各项政策,加大对农村精准扶贫工作的资金投入。加大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投入力度,进一步提升开发区生态宜居水平。
4、加强政府债务管理。严格执行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千方百计化解存量政府债务,提高债务风险管控能力。
5、严格财政监督检查。深入推进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转移支付资金和财政政策等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纪检监察、审计及社会各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