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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方案(2018-2020年)
来源:本网  作者:本网  发布日期:2018-11-20 00:5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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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方案(2018-2020)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精神,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切实解决新时代湛江开发区“三农”问题,推动湛江开发区乡村全面振兴,结合湛江开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发挥自然资源禀赋优势,强化探索创新、加快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推动农村生产,生活和生态的有机结合,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激发农村发展活力,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实现湛江开发区乡村全面振兴。

二、总体目标

(一)打造产业兴旺、活力十足的新农村。农业供给侧结构调整加快推进,供给质量不断提升,改革创新能力明显增强,农村资源资产利用率进一步提高,农村发展新动能充分激发。农业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推进,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进一步形成,农业发展综合效益和竞争力显著提升。多业并举发展乡村产业,乡村旅游产业发展明显加快,农产品加工和直销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增多,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得到升级,“互联网+现代农业”发展效果显著,构建多环节紧密连接的农业全产业链,农村一二三产业更加深入融合发展。

(二)打造生态宜人、环境优美的新农村。绿色发展理念牢固树立,乡村生产、生活、生态和谐发展统筹兼顾,山清水秀与休闲宜居一体的生态网络加快构建,“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稳步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农村绿化水平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干净整洁。到2020年,全区创建4至6条体现半岛风貌、代表湛江开发区水平的特色乡村,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开展特色街道(镇)建设。

(三)打造民风淳朴、文明有序的新农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农村思想道德建设进一步加强,优秀中华传统文化得到创新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移风易俗,形成文明乡风、文明理念和文明生活方式,全区农民文明素质稳步提升和农村文明程度明显提高。乡村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阵地建设水平明显提升,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步伐加快。到2020年,实现全区文明镇村覆盖率达到95%,3个省定贫困村建设成为中等以上水平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

(四)打造治理有效、和谐稳定的新农村。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得到加强,造就作风过硬的“三农”工作队伍,农村党群干群关系更加融洽。村民自治制度不断完善,农村“两委”管理、“三资”管理、“四民主、两公开”等制度建设更加规范,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不断健全。农村社会秩序良好、无重大安全事故和治安案件、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不断完善,村民安全感幸福感明显提升。农村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到2018年底基本建成化解基层农村社会矛盾法治框架体系。

(五)打造脱贫奔康、丰衣足食的新农村。确保到2018年底,全区贫困人口全部实现脱贫,全部贫困村出列。强农惠农富农机制进一步完善,中央、省、市各项强农惠农助农增收政策落到实处。持续增收长效机制有效构建,农村劳动力就业能力大幅提升,农民收入渠道进一步拓宽,到2020年,全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突破15000元。民生进一步得到保障和改善,医疗卫生等民生事业短板逐步补齐,社会公平正义深入人心,全区人民朝着实现共同富裕目标不断迈进。

三、重点任务

立足湛江开发区“三农”工作基础,以产业兴旺为重点、生态宜居为关键、乡风文明为保障、治理有效为基础、生活富裕为根本,大力推进资源资产盘活、三产融合发展、综合环境改善、文明乡风培育、基层治理提质、致富奔康扶助、特色乡村创建等“七大行动”,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争当全市乡村振兴排头兵。

(一)资源资产盘活行动

整合农业农村资源要素,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盘活农村资产资源,激活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住房财产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推动农村发展用地保障更加有力,农村房屋等资源利用率显著提高,涉农资金配置更加高效合理。确保按要求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任务。力争用5年时间完成全区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工作。

1.充分激发农村土地活力。坚持节约集约原则,优化农村建设用地布局,因地制宜推进村庄建设适度集中,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村庄整治、宅基地整理、统一建设农民公寓等方式,腾出更多农村建设用地。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推进农村宅基地合法分配,建立宅基地有偿退出机制;推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争取开展农村宅基地入市试点,实现农村土地健康流转。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现承包土地信息联通共享。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前提下,促使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离,形成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经营权流转的格局,促进流转土地由分散经营到集中整治,由零星流转到规模流转。用好用足设施农用地政策,合理确定生产设施用地、附属设施用地和配套设施用地,促进设施农业健康发展;在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鼓励各地充分利用农用地生态、景观、休闲等多种功能,发展现代农业旅游。鼓励集体建设用地规模较大的农村,利用“三旧”改造政策,引入投资经营主体,推动农村配套建设改善、集体物业改造和产业转型升级。【责任单位:区国土资源局、区农业事业管理局、区住房和规划建设局、区旅游局,各街道(镇)】

2.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盘活农村集体资产,提高农村各类资源要素的配置和利用效率,保障农民财产权益,多途径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适时在全区全面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坚持严格保护与合理开发并举,推进农村资源开发利用,试点选择有条件的地方实行公开合法采砂。完善“三资”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健全“县级监控、镇级监管、村级公开”的网络监管信息系统,加强村级集体资产监督管理。科学合理利用在中小学布局调整中被撤并停办的校舍校产,优先保障教育及公益性需要,确不适用的闲置校舍,可通过置换,出租及其他方式处置,寻求最合理的利用方式和最大效益。【责任单位:区农业事务管理局、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各街道(镇)】

3.优化整合涉农资金。推进建立“一池一库六类别”涉农资金管理工作。打破行业、区域界限和部门分割,整合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涉农资金,将中央、省、市各级财政用于支持农业农村发展的专项资金纳入整合范围,统筹用于农业综合发展、农业生产发展、水利发展、林业改革发展、农村社会发展、扶贫开发六个领域,发挥项目资金的集聚优势,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农业事务管理局】

(二)三产融合发展行动

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实施《雷州半岛现代农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到2020年,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总体水平明显提升,产业链条较完整,农业竞争力明显提高,农民收入持续增加。

1.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深入推进农业绿色化、优质化、特色化、品牌化,调整优化农业生产力布局,加快补齐社会化服务设施短板,推动农业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深化农业供给侧“调结构、去库存、提品质、降成本、补短板、促融合、增动能、培载体、强支撑”九项重点改革。推广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技术,提升粮食和经济作物生产机械化水平。通过土地入股、土地托管、代耕代种、联耕联种,统一经营等方式,加快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扩大适销对路农产品供给,扶持特色农业品牌,推广“一村一品、一镇一业”等特色发展模式,创建东海岛“一条鱼(塘虱鱼)、一棵树(木菠萝)、一个瓜(香瓜)、一条蕉(香蕉)、一个果(火龙果)”五大特色产品地理标志,重点打造南池沟湛江宝钢蔬菜供应基地、调文扶贫生产基地和金家东村特色水果生产基地,大力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施农业标准化战略,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水平。加快硇洲示范性渔港建设,调整优化渔业油价补贴方式,进一步优化捕捞渔业结构,加快推进“小、残、旧”木质渔船汰旧建新、汰木建钢,促进捕捞渔业持续健康发展。加快推进农村金融改革,发展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的农业保险。在加强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建设的同时,大力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增强农业抗御自然灾害能力。加快农资经营网店规范建设,构建为农服务综合平台。完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创建现代农业产业创新平台,加快完善产业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基地为依托、监管为保障、产学研相结合的现代种业发展体系【责任单位:区农业事务管理局、区财政局、区经济贸易和科技局、湛江供销社联合社(东山供销社、东简供销社、民安供销社、硇洲供销社),各街道(镇)】

2.发展农业全产业链。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多层次引进培育一批实力强、知名度高的龙头企业,推进农产品深加工,完善并拓展农产品销售渠道,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完善利益链,到2020年,培育形成年产值超10亿元、具有明显区域带动作用的领军型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2至4家。支持有条件的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全产业链条”,构筑从田头生产到餐桌消费的产业化经营链条,让农民合理分享全产业链增值收益。加快建设特色农产品精深加工示范园区,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向园区聚集。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大力发展农村电商,加强与大型综合电商平台合作,推动东海岛农海特产品“网上行”,打造湛江开发区农海特产品互联网品牌;培育本地农村电商骨干企业,有序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工程。建设一批标准化村级信息服务站,实施“快递下乡”工程。坚持把规模化、专业化、集约化的种养业与农产品精深加工的第二产业,与休闲旅游观光农业、农产品物流业等第三产业,与创意农业等新型业态相互融合,实现农业的“接二连三转新”,一二三产业结合发展“六次产业”。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深化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北部湾各城市之间的农产品贸易关系,构建农业对外开放新格局【责任单位:区农业事务管理局、区发展改革和招商局、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湛江市城区分公司(东山邮政局、东简邮政局、民安邮政局、硇洲邮政局)、湛江供销社联合社(东山供销社、东简供销社、民安供销社、硇洲供销社),各街道(镇)】

3.发展乡村旅游业。充分发挥东海岛农村海岛风情、田园风光农家情趣和绿色食品等优势,积极发展观光农业型、游憩休闲型、特色农庄型、生态农业园区型、农产品集散型、特色旅游村镇型和民俗风情体验型、健康养生型等乡(渔)村旅游、农家乐、民宿产业,打造绿色生态环保的乡村生态旅游产业。大力开发农业旅游资源,重点是利用省级或市级休闲农业示范点发展旅游业,打造农业旅游品牌。利用规划建设环岛公路的契机,沿线打造乡村旅游景点景区。进一步优化旅游环境,完善旅游接待设施,与创建A级景区、生态文明村、最美村庄、星级农家乐、特色乡村相结合,加强道路、旅馆、餐厅、通讯、厕所等基础设施建设。实行整合营销,广泛利用新闻媒体、大型会展、节庆节会活动,扩大湛江开发区农(渔)家乐休闲旅游的知名度。通过科学规划,形成东海岛环岛与工业建设区连线乡村旅游产业集群,构建具有组团式、规模化、品牌型、生态型的现代特色农业旅游新格局。【责任单位:区旅游局,各街道(镇)】

(三)综合环境改善行动

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走乡村绿色发展之路。统筹山水林田系统治理,加快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不断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大力提升农村环境质量,建设生态美丽乡村,实现百姓富、生态美的统一。

1.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坚持规划先行,“因村制宜、一村一策”,加紧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指导乡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2018年底前,全部完成乡村建设规划编制。加强农村和涉农社区统一规划,抓好“垃圾革命”“污水革命”,稳步推进“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全面推进街道(镇)村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基础配套设施建设,消除脏乱差现象。强化新建农房规划管控,加强“空心村”服务管理和改造。探索推行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农村保洁和生活垃圾收运工作,实现农村保洁常态化管理。到2018年,基本建成“村收集—街道(镇)转运—区处理”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到2020年底,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有效处理或资源化利用全面覆盖。抓好“厕所革命”,巩固提升农村改厕成果,到2020年,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7%,无害化厕所普及率达到90%。【责任单位:区农业事务管理局、区住房和规划建设局、区人口和社会事务管理局,各街道(镇)】

2.创建卫生村。做到有村卫生建设规划,有卫生管理组织和卫生制度、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和专职清扫保洁人员,保洁工作落实,村内环境整洁。到2018年完成40%,2019年完成30%,2020年完成30%。【责任单位:区人口和社会事务管理局,各街道(镇)、村委会、自然村】

3.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下大决心加强“四好农村路”建设,完善农村公路网络布局及农村客运服务网络,确保开通客运班车的行政村均有候车亭。到2020年,全区所有自然村通硬化公路,行政村客运班车通达率均达到100%。大力推广新一轮农电网升级改造,全面解决农网低电压“卡脖子”问题,实现动力电入村。到2020年,农村电网供电可靠率达到99.98%,综合电压合格率达到99.96%;街道(镇)电网配电自动化覆盖率达到98.77%,智能电表覆盖率达到100%。实施数字乡村战略,推动新一代移动通信、无线宽带网络由行政村向自然村拓展,重点扩大无线宽带网络在村镇(街)公共服务区域的覆盖面,提高农村公共信息网络基础设施的利用效率和共享水平,到2020年底,行政村实现光纤100%覆盖,农村4G移动通信网络全覆盖。继续推进村村通自来水工程,确保2018年底前实现行政村村村通自来水覆盖率、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合格率均达到90%以上。【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东海供电局、区经济贸易和科技局、区农业事务管理局、中国移动通讯集团广东有限公司霞山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讯有限公司湛江市分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霞山分公司,各街道(镇)】

4.提升农村生态环境质量。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在推进乡村振兴的同时注意保存原有风貌,留住乡韵、记住乡愁。结合新一轮绿化湛江大行动和雷州半岛生态修复工作,到2020年,全区每年实施国土绿化和造林更新1000亩以上,以村(行政村或自然村)为单位,推进村庄绿化美化,建设绿化美化乡村20条;全区新增或改造提升森林公园、生态公园、湿地公园等各类公园1个。抓好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深化重点流域污染防治,全面推行全区境内主要河溪(沟)治理河长制管理模式,加强红星水库、官节僚水库、五一水库等重要水库集雨区水污染防治工作,推进龙腾河、塘河等流域环境综合整治,统筹开展流域内村庄连片整治,2020年底前,全区城乡基本消除劣V类水体。推动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鼓励农民增施有机肥,严格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开展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试点工作。建立健全重污染企业退出机制,清理淘汰工艺落后、污染严重的乡镇工业企业,严控城镇污染向农村转移。针对耕地土壤污染程度、环境风险及其影响范围,实施污染耕地治理与修复,实施环境监管网格化、全覆盖管理,加大“双随机”抽查力度。【责任单位:区农业事务管理局、区环境保护局、区城市综合管理局、区住建局,各街道(镇)】

 (四)文明乡风培育行动

传承发展提升农耕文明,走乡村文化兴盛之路。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一齐抓,提升农民精神风貌,不断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到2020年,全区文明村镇(街)覆盖率达到95%,3个省定贫困村基本达到文明村创建标准;行政村基本达到市级民主法治村创建标准。

1.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以文明村创建为载体,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设道德讲堂、文化讲堂、法律讲堂等,开展普法教育、科学知识,卫生常识,优秀传统文化宣传教育,开展“传家规、立家训,扬家风”活动及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好婆婆好媳妇等评选活动,开展寻找最美乡村教师、医生、村官、家庭等活动;深入宣传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的典型事迹、弘扬真善美,传播正能量;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移风易俗、破除迷信、崇尚科学,坚决杜绝陈规陋习和“黄赌毒”等丑恶行为,倡导文明新风,不断提升乡村德治水平。【责任单位:区党政办公室、各街道(镇)、村委会、自然村】

2.加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建设和巩固农村文化广场、农家书屋,文化活动室、宣传栏等文化阵地,实施“公共文化云”工程,加快农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推动村级公共文化及相关资源整合,完善设施建设,推动功能查漏补缺,丰富服务供给。2018年前实现集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学普及、普法教育、体育健身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全覆盖;2020年前,推动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成为管理规范、运行高效、活动丰富、持续发展的综合平台。加大文化传承保护力度,保护修复有一定历史文物价值的古民居、古建筑,申报一批古建筑为文物保护单位,实施挂牌保护,并充分挖掘特色古村落文化内涵,有效活化利用特色古民居、宗族祠堂等历史资源;支持“三农”题材文艺创作生产,鼓励文艺工作者不断推出反映农民生产生活尤其是乡村振兴实践的优秀文艺作品;支持具有雷州半岛特色的雷剧、姑娘歌、木偶戏等民间曲艺的传承发展。充分利用农村传统民俗文化活动,丰富先进文化内涵,大力培养农民文化骨干,培育挖掘乡土文化“乡村之星”,引导群众自己组建醒队、演唱团、锣鼓队、人龙舞等各类群众性文艺组织,定期开展文化活动。【责任单位:区党政办、区住房规划建设局、区财政局,各街道(镇)】

3.文明村建设。以村委会自然村为单位制定修订村规民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办好文化道德学堂;选树推广先进典型;开展乡村志愿服务普及工作;开展“日行一善”主题实践活动;成立一批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群众组织;建设家训家风文化祠堂;广泛开展“传家规、立家训、扬家风”活动;组织开展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好婆婆好媳妇等评选活动【责任单位:区党政办,各街道(镇)、村委会、自然村

4.加强农村教育。提升农村学前教育水平,推进4000人以上行政村“一村一公办”幼儿园建设。全面改善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科学编制2018—2020年寄宿制义务教育学校建设规划,在所有乡镇和人口相对集中、交通便利、公共服务成型、生源有保障的较大的村规划设置寄宿制学校,确保农村学校和教学点“校校通”“班班通”和“人人通”高水平全覆盖。积极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与成人教育,满足县域城乡劳动者接受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的需要。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及时足额补充农村公办幼儿园、中小学教师尤其是解决好学科结构性缺员问题,扎实推进“区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推动城乡校长教师合理流动,落实农村边远地区学校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加强农村教师诚信体系建设。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同步课堂”和“名师课堂”共享,推进优质教育数字资源在农村中小学校(教学点)的深入应用。加强留守儿童的教育关爱保护以及困境儿童的教育保障工作,完善家庭、学校、政府、社会齐抓共管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体系。【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人口和社会事务局、区党政办,各街道(镇)】

5.加强农村普法教育。通过普法小广播村村通,巡回法庭、法治宣传车、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两委”班子法治培训、法治宣传栏、微信公众号、“互联网+”信息技术等载体和形式开展“法律下乡”活动,提高农民群众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能力,引导农民群众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维护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区党政办、区委政法委】

 (五)基层治理提质行动

创新乡村治理体系,走乡村善治之路。抓住村党组织这个关键,以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牵引乡村振兴。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维护农村和谐稳定、长治久安。

1.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按照“有利于开展新时代党组织活动、有利于提高民主议事决策水平、有利于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原则,把党组织建在村民小组、农民合作社上。建立健全村与组班子成员交叉任职、相互列席有关会议制度,坚持落实农村班子联席会议制度和党群联席会议制度。村级民主决策推进以“村民建议、支部会提议、‘两委’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大会决议,程序公开、决议过程公开、决议结果公开、实施方案公开、实施结果公开”为主要内容的“五议五公开”。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村级换届问题整治“回头看”,切实抓好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工作。建立选派第一书记工作长效机制,全面向贫困村,软弱涣散村和集体经济薄弱村党组织派出第一书记。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加大基层小微权力腐败惩处力度。【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人口和社会事务局】

2.进一步完善村民自治制度。严格落实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四民主”制度和村务、财务“两公开”制度,建立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运行机制。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进一步规范资产清查、资产台账、资产评估和资产经营等管理制度,推进“三资”交易全部在“三资”交易平台上进行,防止集体资产流失,严肃查处侵吞农村“三资”等侵犯农民利益的“微腐败”。推行村级事务阳光工程,推进村务公开设施建设标准化、公开内容规范化、公开时间经常化、公开形式多样化、公开地点公众化“五化”创建活动,让农民群众真正享有村务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监督权。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进一步理顺村党组织和村民自治组织的关系,理顺村“两委”与村集体经济组织之间的关系,完善“一事一议”等民主议事制度,进一步改善和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引导村民组织各种志愿队、服务队,形成村民共建共治共享的农村社会治理新局面。【责任单位: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人口和社会事务局、区农业事务管理局】

3.加强平安和谐民主法治农村建设。加强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依法打击和惩治农村黑恶势力、“黄赌毒”“盗抢骗”等涉及侵害农民群众利益、影响村风民风、危害农村安全稳定的违法犯罪活动。大力实施“雪亮工程”,推动农村主要路口、重点部位和要害地段视频监控全覆盖。拓展区—街道(镇)—村三级综治信访维稳工作平台功能,构建网格化管理服务体系,打造集防控犯罪、化解矛盾、排除公共隐患于一体的基层治理统一平台。建立农村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自然灾害、重大动植物疫情风险评估制度,健全排查预警、积极防范,应急处置机制,打好乡村社会稳定风险攻坚战。多措并举,形成农村社会秩序良好、无重大安全事故和治安案件、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不断完善的局面,村民安全感幸福感明显提升。【责任单位: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委政法委、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区农业事务管理局、区公安分局】

4.加强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各街道(镇)每月、村(居)委会每半月、村民小组每周分别组织一次矛盾纠纷排查活动,有效预防和减少民转刑案件、群体性事件、越级上访事件的发生,确保小矛盾纠纷不出村(居)委会,大矛盾纠纷不出街道(镇);建设法治乡村,将政府涉农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不断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机制,营造化解矛盾纠纷齐抓共管的联动“大调解”格局。全面落实诉讼与信访分离制度,深入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到2018年底,化解基层农村社会矛盾法治框架体系基本建成,各级调解组织实现全覆盖,矛盾纠纷调解率100%,调解成功率97.75%以上。广泛开展“民主法治村”创建和“法律进乡村”活动,全面加强法律援助工作,为农民就业、就医、就学和农业生产、土地征用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过程中权益受损等与民生问题紧密相关的事项提供法律援助服务。【责任单位: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委政法委、区公安分局】

5.加强农村“三农”干部队伍建设。加强“三农”工作干部队伍的培养、配备、管理、使用、激励,把到农村一线锻炼作为培养干部的重要途径,形成人才向农村基层一线流动的用人导向,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农村工作队伍。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农村党员干部“信念不坚定、能力不过关、作风不过硬”等问题;实施基层组织“抓落实、补短板”系列计划,构建“党建+乡村振兴”模式,选优配强农村党组织书记、从严管理驻村“第一书记”、培养党员“致富带头人”,抓党建促扶贫;指导抓好村级后备干部培养,建立党员包片承诺制、党员示范岗,带动群众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分类分级抓好基层党员干部集中轮训工作,加强农村政策、农业知识、农情分析等专题课程的设置,对乡镇(街)、农村党组织书记,农村“两委”干部,农村党员分别进行全员专题培训,每年至少举办1期。倡办新时代农民讲习所,打造基层宣讲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载体和主阵地。【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人口和社会事务局、区农业事务管理局】

(六)致富奔康扶助行动

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把提高脱贫质量放在首位,如期完成精准脱贫任务。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完善农村民生保障,助推农民致富奔康。2018年底前实现贫困人口100%脱贫、贫困村全部出列,与全省全市同步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1.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强化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责任制,坚持大扶贫格局。注重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大力实施产业发展、劳动力就业、社会保障、教育文化、医疗保险和医疗保障、农村危房改造、基础设施建设、人居环境改善等8大脱贫攻坚工程,确保全区贫困人口实现稳定脱贫。有劳动能力的相对贫困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不低于当年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45%,符合政策的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相对贫困人口纳入低保,确保全部实现稳定脱贫;相对贫困村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不低于当年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到2018年,全区贫困人口全部实现脱贫,3条贫困村全部出列;到2019年,贫困人口脱贫成效进一步提高,贫困村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到2020年,全区贫困人口脱贫成效稳定。实施《湛江开发区3个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总体方案》,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落实3个省定贫困村的财政奖补政策,强力推进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改进帮扶方式方法,更多采用生产奖补、劳务补助、以工代赈等机制,推动贫困群众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脱贫致富。将2018年作为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集中力量解决突出作风问题。对弄作假、搞数字脱贫的严肃查处。【责任单位:区农业事务管理局、区财政局,各街道(镇)】

2.加大助农增收财政扶持力度。落实中央、省、市各项强农惠农助农增收政策,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制定落实我区特色优势产业、农业重点龙头企业的扶持政策,采取以奖代补、贷款贴息、先建后补等方式,培育一批规模效益大、带动能力强、品牌优势明显、社会诚信度高的区域龙头企业,鼓励企业吸收更多的农民就业,增加农民收入。发挥财政扶贫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吸引和撬动社会资金和力量参与扶贫开发工作,增加贫困户收入。加大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财政投入,促进村级公益事业均衡发展。通过加强对涉农资金的监督检查、涉农资金绩效考评、完善我区涉农资金的管理办法、科学编制涉农资金预算等措施,进一步强化涉农资金规范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3.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机制。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基本方针,以保障主要农产品供给、促进农民增收、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为重点,加大农业支持保护力度,着力破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难的发展难题。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部署要求,探索建立村级组织减负管理机制,加强对村务管理、社会公共事务和基础设施建议等方面开支监管;全面清查涉农收费和价格管理,落实对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费用减免和价格优惠政策,取消不合理涉农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责任单位:区农业事务管理局、区人口和社会事务局】

4.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与技能培训服务。根据贫困家庭劳动力培训需求和人力资源市场劳务输出需要,综合运用技能晋升培训补贴等优惠政策,进一步加大知识型、技能型贫困家庭劳动力、农村新成长劳动力技能培训力度,创新培训机制,支持农业专业合作社、专业技术协会、龙头企业等主体承担培训,培育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新型职业农民。扩大与珠三角等发达地区的劳务合作和输送,支持和鼓励农民创业或转移就业。完善基层平台建设,推行公共就业服务标准化。加强村企合作、村园合作,强化供需对接,提高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质量。结合农村发展需要和“互联网+”技术,大力开展农村劳动力创业培训,加强农业创业孵化基地创建,强化指导服务,提高创业成功率,促进农民就业。【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

5.进一步推进农村医疗卫生改革。推进健康乡村建设,围绕“低起点、保基本、可持续、适度均等化”目标要求,深化镇(街)村医疗卫生一体化改革,努力提升农村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到2020年,全区的行政村卫生站全部纳入镇村医疗卫生一体化管理,国家卫生乡镇(街)比例达到10%。全面加快全科医生培养,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发展农村中医药事业,让农村群众在家门口享受到优质中医药服务。广泛开展农村爱国卫生运动,做好卫生街道(镇)、村的创建和巩固提高工作,全面开展健康管理示范乡镇(街)建设。【责任单位:区人口和社会事务局】

6.进一步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逐步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做好农村社会救助兜底工作。2020年我区农村低保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490元,逐步提高农村特困供养标准,2020年我区农村特困供养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784元。落实农村低保、特困供养人员医疗救助保障,2020年全区困难对象住院医疗救助人均补助标准不低于3428元/年。在确保我区特殊困难人员2018年应保尽保的基础上,力争本区户籍农村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98%以上。健全农村妇幼、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关爱服务体系,加强和改善农村残疾人服务。【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人口和社会事务局】

(七)特色乡村创建行动

打造体现半岛风貌、代表湛江开发区水平的特色乡村。未来三年(2018-2020年),采取上下结合、竞争择优的方式,全区规划建设和重点培育特色乡村试点,突出“特色产业、特色生态、特色民俗、特色建筑”,体现不同地域风貌和文化特征,形成一批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成果。通过试点,以点带面,鼓励各街道(镇)将特色乡村创建行动拓展到面上村庄以及特色小镇(街)建设,力争在全省全市乡村振兴工作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责任单位:区农业事务管理局、区住房和规划建设局、区财政局、区国土资源局、区环境保护局,各街道(镇)、村委会、自然村】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坚持工业农业一起抓、坚持城市农村一起抓,健全党委全面统一领导、政府负责、农业农村部门统筹协调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建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责任制,党政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区镇(街)村三级书记抓乡村振兴。成立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乡村振兴领导小组,负责全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过程中的组织领导、统筹规划、落实责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业事务管理局,负责组织协调具体工作,区农业事务管理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主要由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

各街道(镇)建立由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组织领导机构,明确责任,细化任务,加大统筹推进力度,要坚持农民的主体地位,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让农民成为乡村振兴的推动者、建设者和受益者。

(二)落实资金保障。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原则,优先保障资金投入,采取多元化筹集投入机制,建立健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财政投入保障制度,确保财政投入与乡村振兴目标任务相适应。区设立乡村振兴建设基金,筹集社会资金;各有关涉农业务主管部门要努力争取中央、省、市级财政扶持资金;区财政部门根据财力情况,在2018-2020年财政预算中每年至少安排1000万元建设资金,并确保投入逐年增长。建立激励机制,引导农民群众对直接受益的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投工投劳出资。对积极主动的村,可采取“以奖代补”等形式给予必要的支持。鼓励引导工商资本参与农村振兴,鼓励社会各界人士投身乡村建设。充分发挥金融部门支持乡村振兴的作用,解决实施乡村战略各项建设信贷问题。

(三)加大宣传力度。提前谋划、精心组织,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站、微博、微信和手机客户端等多种方式,开设专栏专题,大力宣传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意义、深刻内涵、目标任务、开展进度、亮点工作等。要加强正面宣传和典型引导,强化各媒体联动,构建立体宣传模式,实现宣传效应最大化,努力增强乡村振兴战略的影响力和实效性。要引导全社会形成合力积极投身参与乡村振兴各项工作,为推动乡村振兴战略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四)强化督查考核。将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工作纳入责任单位、各街道(镇)目标考核中,作为对责任单位,各街道(镇)党政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区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有关单位、各街道(镇)的责任分工,牵头研究制定出台考核制度并严格按照要求组织实施。区党委、管委会定期组织对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工作进度进行督促检查,对完成情况良好的单位给予表扬,对未完成工作的单位进行约谈、通报批评。各街道(镇)和区直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明确的工作任务和分工责任,抓紧制定实施方案和相关配套政策,确保本方案全面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