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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额以下国家鼓励发展的内资项目确认书核发办事指南
来源:本网  作者:本网  发布日期:2018-11-19 21:0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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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事程序

1.申请。企业通过网上办事大厅系统(http://www.gdtz.gov.cn/)注册登陆,填写项目信息并上传材料,向区发展改革和招商局提交申请。

2.受理。项目申报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区发展改革和招商局予以受理。

3.办理。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出具确认书。

二、承诺办理时限

申报材料齐全,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不含区管委会或市发改局审批时间)。

三、申请人应提交的材料

1.国家鼓励发展的内资项目确认申请表

2.项目审批(或核准、备案)文件

3.进口设备清单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中提出的进口设备清单

4.项目法人单位营业执照

5.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

6、 需依法招标的设备中标通知书

7、其他需说明的材料(如实际进口设备清单与可研报告进口设备清单差异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