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和招商局
一、办事程序
1.申请。向区发展改革和招商局提交申请。
2.受理。项目申报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区发展改革和招商局予以受理。
3.审批。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出具审批文件。
二、承诺办理时限
申报材料齐全, 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不含评审和区管委会审批时间)。
三、申请人应提交的材料
(一)建议书审批材料
1.项目单位申请
2.项目建议书(有相应资质的咨询机构编制)
3.开发区管委会对项目的意见(会议纪要、批复等)
4.项目资金证明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材料
1.项目可研报告审批申请
2.政府批准文件(会议纪要、审批或意见等)
3.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由具有工程咨询资质的单位编制)
4.国土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5.规划部门出具的项目选址意见书
6.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7.资金证明(由财政部门出具)
8.招标基本情况表
9.重大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三)概算审批材料:
1.项目单位申请
2.建设部门出具的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文件
3.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及概算书(包含专家评审通过意见、专家审查意见的逐项修改回复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