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湖光岩风景区管理局:
根据《广东省定价目录(2018版)》(粤府办〔2018〕11号)的规定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形成机制 降低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8〕951号)有关景点门票价格“不得价外加收或强制代收其他任何费用”的精神,经研究,现决定取消你局对湖光岩门票年卡工本费10元/张的收费,原市物价局《关于湖光岩门票年卡工本费的批复》(湛价函〔2012〕375号)同步废止。
以上通知从2018年11月10日起执行。
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