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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粤发改重点〔2012〕1095号)的有关规定,需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并进行公告,收集和征求公众关于项目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概要
1、项目名称: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2021年度第六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2、实施单位: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资源局。
3、征收范围:拟征收土地位于东山街道、东简街道拟征收批次用地面积约22公顷,详见附件(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2020年度第六批次城镇建设用地位置示意图)。
4、征收用途:防护绿地、道路用地,铁路用地等用途。
5、拟征收土地目的:本次拟征收土地作为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建设需要。
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工作程序和工作内容
1、对项目所涉及的风险调查、风险识别、风险估计等内容进行评估;
2、对项目的合理性、合法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进行评估;
3、对项目可能导致社会稳定风险的因素进行评估;
4、对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进行评级,提出改进措施或项目实施建议。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本项目对当地社会及经济发展的影响;
2、本项目用地对居民个人或家庭自身利益的影响;
3、本项目实施对当地社会稳定有何主要风险;
4、公众对本项目实施的态度;
5、公众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四、项目实施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实施单位: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资源局
通讯地址: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大道中42号泰华大厦14楼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759-2928336
邮箱:tdlyk3628336@163.com
五、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估单位:广东卓越土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小姐
电话:020-87371927 15521218309
邮箱:zypggs@163.com
六、公告时间
本公示有效期为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七、公告说明
1、公众可以通过书面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与项目社会稳定风险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2、自公告之日起十日内,实施单位或受委托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3、公众对本项目如有社会稳定风险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告之日起十日内,向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提出。
附件: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2021年度第六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及公众参与公告.pdf
广东卓越土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