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资源局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建设用地规模置换方案(昌逻村、调山村、调文村)业经广东省自然资源厅批复同意(粤自然资规划改复〔2018〕15号)。现根据相关规定,就上述方案有关内容进行公告:
一、有条件建设区使用的原因和依据
为维护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严肃性,保证东山街道的城镇发展用地需求,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的通知》(粤府办〔2013〕3号)有关规定,组织编制了《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建设用地规模置换方案(昌逻村、调山村、调文村)。
二、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情况
本次有条件建设区使用的调入地块位于东山街道,现状为农用地71.0981公顷(其中耕地28.2895公顷)、建设用地29.5558公顷、未利用地35.0823公顷,原规划为水利交通用地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范围外用地6.4007公顷。调出地块位于东山街道、民安街道,现状为农用地127.2320公顷(其中耕地22.2111公顷)、未利用地14.9049公顷,原规划作城乡建设用地使用。
方案拟在调入地块调入城乡建设用地规模142.1369公顷,使其由有条件建设区调整为允许建设区,并将调出地块142.1369公顷的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调出,将其由允许建设区调整有条件建设区。
三、主要调控指标变化情况
规划修改后,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的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没有发生变化;建设用地总规模不变,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亦不发生变化。
四、批准机关: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五、批准日期:2018年11月27日
附件:1、《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土地利用总体
规划(2010-2020年)》建设用地规模置换方案
(昌逻村、调山村、调文村)
2、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建设用地规模置
换方案调整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调整前);
3、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建设用地规模置
换方案调整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调整后)。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资源局
2018年12月3日
附件:附件1、《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建设用地规模置换方案(昌逻村、调山村、调文村) 附件:附件2、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建设用地规模置换方案调整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调整前) 附件:附件3、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建设用地规模置换方案调整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调整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