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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2014年度第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收土地预公告
来源:本网  作者:本网  发布日期:2019-01-03 10:5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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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为实施城镇建设规划,经组织有关部门论证,市政府拟依法征收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东简街道办龙腾村委会龙腾下经济合作社,青南村委会北坡、坡头仔、坡西、南西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共17.7361公顷,作为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2014年度第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上报省政府审批。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面积、地类:    

地块一:东至青南村委会坡西村,南至青南村委会坡西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西至青南村委会坡西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北至龙腾村委会龙腾下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征收东简街道办龙腾村委会龙腾下经济合作社集体农用地2.7580公顷(耕地1.3542公顷、林地1.3462公顷、农村道路0.0576公顷);青南村委属下3个村属单位集体土地12.1331公顷,其中农用地11.9666公顷(耕地10.0768公顷、林地1.8898公顷),建设用地0.1665公顷,具体如下:北坡经济合作社集体农用地0.1201公顷(耕地0.0141公顷、林地0.1060公顷;坡头仔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1.4475公顷,其中农用地1.4474公顷(耕地1.3066公顷、林地0.1408公顷),建设用地00001公顷;坡西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10.5655公顷,其中农用地10.3991公顷(耕地8.7561公顷、林地1.6430公顷),建设用地0.1664公顷。  

地块一面积合计14.8911公顷,其中农用地14.7246公顷(耕地11.4310公顷、林地3.2360公顷、农村道路0.0576公顷),建设用地0.1665公顷。  

地块二:东至青南村委会坡头仔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南至青南村委会坡头仔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西至坡西村,北至青南村委会坡头仔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征收青南村委会属下3个村属单位集体农用地2.8450公顷(全部为耕地),具体如下:南西经济合作社集体农用地0.0988公顷(全部为耕地);坡头仔经济合作社集体农用地2.1782公顷(全部为耕地);坡西经济合作社集体农用地0.5680公顷(全部为耕地)  

上述两个地块面积共17.7361公顷,其中农用地17.5696公顷(耕地14.2760公顷、林地3.2360公顷、农村道路0.0576公顷),建设用地0.1665公顷。  

二、拟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耕地60万元公顷,林地36万元/公顷,农村道路60万元/公顷,建设用地60万元/公顷  

三、安置方式:采用货币安置、社保安置和留用地安置。  

四、土地用途:工业用地。  

五、自本公告之日起,凡在上述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建、抢栽、抢种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湛江市国土资源局  

              201437  

附件:一书三方案附件:湛国土资开(公告)[2015]16号《关于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2015年度第六批次城镇建设用地预征收土地公告》附件: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2015年度第六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收土地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