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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让宗地基本情况
宗地位于海滨大道北99号,面积497.7平方米,属于国有建设用地存量土地。
现状情况:宗地红线外基础设施达到通电、通水、通路。
二、规划部门意见:
湛江市城市规划局《关于将海滨大道与湛江市万有房地产有限公司权属土地之间497.7平方米用地纳入恒怡湾项目建设问题的批复》湛城规(规划)[2013]95号、《关于恒怡湾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的批复》湛城规(规划)[2010]270号和《恒怡湾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规划图)》的内容如下:
(一)用地位置:海滨大道北99号。
(二)用地使用性质及面积
该地块土地总面积为497.7平方米,用地性质分别为商业用地(97平方米)和住宅用地(400.7平方米)。按照经批准的《恒怡湾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规划图)》,商业用地建筑密度为≤39.38%,容积率为≤7.38,绿地率为36.1%;居住用地建筑密度为≤25.61%,容积率为≤3.5,绿地率为36.1%。
三、宗地地价说明:
宗地评估价:根据湛府函〔2014〕162号文的规定,我局按有关程序确定3家评估机构承办上述土地评估业务,广东虹宇房地产土地评估咨询有限公司、湛江方正土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和深圳市同致诚土地房地产估价顾问有限公司中签,3家评估公司根据《恒怡湾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规划图)》的各项指标,对该宗土地进行评估,广东虹宇房地产土地评估咨询有限公司评估的结果为人民币叁佰肆拾肆万贰仟壹佰元整(小写:344.21万元);深圳市同致诚土地房地产估价顾问有限公司评估的结果为人民币叁佰肆拾伍万肆仟元整(小写:345.40万元);湛江方正土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评估的结果为人民币叁佰肆拾陆万贰仟元整(小写:346.2万元)。3家评估公司结果的平均值为345.27万元。
四、拟定土地出让方式、面积、土地用途、使用年限
(一)、出让方式:网上竞价。
(二)、出让土地面积共497.7平方米。
(三)、出让土地用途:批发零售用地(97平方米)、城镇住宅用地(400.7平方米)。
(四)、商业用地使用年限:40年;住宅用地使用年限:70年
五、拟定起始价、竞买保证金、底价
(一)起始价为人民币346万元。
(二)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70万元,
(三)本宗地不设底价,出价高者为竞得人。
六、其它事项
(一)本宗地因面积少,难于独自开发建设,根据湛江市城市规划局湛城规(规划)[2013]95号,土地竞得人竞得的土地使用权,必须纳入恒怡湾项目进行统一规划建设。
(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时间:成交之日起10日内签订。受让方逾期不签合同的,终止供地,没收履约保证金。
(三)出让价款付款时间:土地出让价款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支付。
(四)交地时间:支付土地出让价款后10天内交付。
(五)交地条件和方式:土地出让价款支付后,按现状交地,由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资源局和受让人签订《土地移交确认书》。
(六)未尽事宜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资源局
201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