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资源局
事项名称:划定矿区范围审批
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基本编码:0112003001
行使层级:县级
实施主体:开发区国土资源局
实施主体性质:法定机关
实施编码:11440800560826310740112003001
数量限制:本事项无数量限制。
服务对象:企业法人
法定办结时限:4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自受理之日起40日内作出批复或不予批复的决定,并通知划定矿区范围申请人。
承诺办结时限:40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无
结果名称:划定矿区范围批复书
结果样本:划定矿区范围批复书..png
办理结果类型:实施机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证明文件
办件类型:承诺件
办理形式: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支持预约办理:本事项不支持预约办理。
权力来源:法定本级行使
审批服务形式:以上都不是
业务系统:广东政务服务网
支持物流快递:本事项支持物流快递。
联办机构:本事项无联办机构。
通办范围:不通办
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单位可以提出申请:
——探矿权人完成地质勘查工作并完成查明资源储量登记、拟申请转为采矿权,或者通过招拍挂取得的采矿权出让项目,或者采矿权取得扩大矿区范围批复;
——具有营利企业法人资格。
1.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 1)申请人可通过窗口提出办理本行政许可的申请。 2)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应符合“申请材料”的要求。 3)网上提交申请的,申请人直接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申报,在线填写申请表单,上传规定格式的申请材料。 4)申请编号和收件凭证。网上提交申请的,申请人可接收到实施机关告知的申请编号及收件凭证获取方式。 2、受理 1)在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后,实施机关依据“申请材料”的要求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2)受理或不予受理凭证。对受理或不予受理凭证。对于申请属于受理范围且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实施机关受理其申请;对于申请事项依法不需审批的或不属于本实施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 3、审查配合 本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查方式为书面审查。申请人应根据实施机关审查要求做好配合工作。 4、办理进程查询 申请人可通过电话、网上、窗口等方式查询本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进程,查询方式与申请方式一致。 5、获取办理结果 经实施机关审查通过并予以许可的,采矿权准予登记并颁发划定矿区范围批复。 经实施机关审查,不予许可的,申请人可获得《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中应说明不予许可的理由。实施机关自作出审批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网上公开办理结果,并告知申请人。申请人可选择自取或者邮寄送达的方式取得办理结果。《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自受理之日起40日内作出批复或不予批复的决定,并通知划定矿区范围申请人。
本事项的窗口办理流程见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