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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开国土资(公告)[2017]1号
听证会公告
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我局决定于2017年4月6日上午10时在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大厦1楼1号会议室对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方案举行听证会。
欢迎符合下列须知要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申请参加听证会的,请于2017年3月20日前向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资源局提出书面申请。
参加本次听证会须知:
一、听证会代表可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推选担任;
二、听证会代表应熟悉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关情况,并关注该区域经济发展状况;
三、听证会代表一旦被指定,应当亲自参加听证;
四、听证会代表应当客观反映实际情况,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
特此公告。
联系科室: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给予耕地保护科
联系电话:0759-3628336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资源局
2017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