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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改变土地用途办事指南
来源:本网  作者:本网  发布日期:2018-08-27 15:2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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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受理范围

1.具备建设用地改变土地用途(调整容积率、建筑密度等)审核申请条件的用户。

2.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

1)、符合改变土地用途的相关规定;

2)、经规划管理部门批准改变土地用途;

3)、土地权属清楚无争议;

二、设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4、《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

5、市出台的相关政策规定。

三、实施机关

本行政许可办理机关为: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资源局

权责划分:由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资源局审批。

    四、审批条件

设立依据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第四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五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十八条、第四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十八条

《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

第二条

《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出让金计收办法的通知》

第三条

必要条件

满足下列全部条件的,予以审批:

  1、符合改变土地用途的相关规定;

2、经规划管理部门批准改变土地用途;

3、土地权属清楚无争议;

2.不予批准的情形:

   无。

    五、申请材料

纸质申请材料采用A4纸,手写材料应当字迹工整、清晰,复印件均需盖章、复印清晰、大小与原件相符。

改变土地用途审查申请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要求

原件
份数(份/套)

复印件
份数(份/套)

纸质/电子版

申请书

原件

2         

 

纸质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

原件或经核对的复印件

0          

2

纸质           

《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提供原件核对            

0          

2

纸质           

规划部门下达改变前和改变后的土地使用条件批准文件

原件或经核对的复印件

  0      

2

纸质           

宗地图

原件

6     

0

纸质  

宗地图光盘

TXT格式

     1

0

电子版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提供原件核对

0          

2

纸质           

如有委托办理,须提交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见书

原件

2           

0

纸质           

如有抵押,须抵押权人出具同意办理该项业务的证明

原件

2         

0

纸质           

属三旧改造项目的,需提供三旧改造批准文件、三旧改造方案及规划图件

原件或经核对的复印件

2          

0

纸质           

提交材料合法、真实性承诺书

原件

2

0

纸质

需提供的其他材料及相关证明文件

原件或经核对的复印件

2

0

纸质

    六、办理时限

申请时限

受理时限

3个工作日           

受理时限说明

法定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理时限说明

根据《行政许可法》规定     

承诺办理时限

13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说明

不含土地评估、会审、联席小组、政府审批、公示、签订合同、缴交出让金的时间。

    七、审批收费

不收费。但需按规定缴交土地出让价款。

   八、审批流程

本事项窗口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申请人向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国土资源局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13个工作日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变更协议》;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领取结果。到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国土资源局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九、办理地址

1、窗口办理地址

服务窗口

联系电话

办公时间

交通指引

湛江市人民大道中42号泰华大厦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资源局政务中心窗口

0759-3392827

周一至周五830-113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公交车在开发区财政局下车:11路、12路、38路、5路、10路、48路。
开发区管委会下车:16路、31路。

十一、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湛江分厅网址

http://www.gdbs.gov.cn/sites/dsft/gdswsbsdtzjft/qxbmck.html?bmzzjgdm=560826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