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资源局
事项名称:采矿权转让审批
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基本编码:0112003005
行使层级:县级
实施主体:开发区国土资源局
实施主体性质:法定机关
实施编码:11440800560826310740112003005
数量限制:本事项无数量限制。
服务对象:企业法人
法定办结时限:4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自受理之日起40个工作日(不含配号期限)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承诺办结时限:40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无
结果名称:采矿权转让批复
结果样本:采矿权转让申请书.doc
办理结果类型:实施机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证明文件
办件类型:承诺件
办理形式: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支持预约办理:本事项支持预约办理。
权力来源:省级下放
审批服务形式:以上都不是
业务系统:广东政务服务网
支持物流快递:本事项不支持物流快递。
联办机构:本事项无联办机构。
通办范围:不通办
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单位可以提出申请:
1)符合许可条件和矿产资源规划要求;
2)矿山企业依法经批准成立;
3)具有可供开采的矿种和矿区范围;
4)具备科学可行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矿产资源储量报告书及其评审备案证明;
5)具备与矿山建设规模相适应的矿山开采及自然生态环境治理的资金、技术和设备条件;
6)已签订自然生态环境治理合同书;
7)已按规定交纳相关费用。
1.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通过现场提出申请,根据要求提交申请材料。申请表单及填写说明网址:http://www.zhwsbs.gov.cn/。
2.受理:办理机关收到申请材料时当即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经审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予以补正。逾期不补正的,作退件处理。
3.获取办理结果:通过电话通知或手机短信方式告知申请人,申请人也可以通过窗口现场、电话、办事大厅网站咨询办理结果。
本事项的窗口办理流程见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