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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资源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来源:本网  作者:本网  发布日期:2017-05-08 17:4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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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区国土资源局内设机构:办公室、土地利用与耕地保护科、不动产登记局(挂地籍与测绘管理科)、执法监察科(挂地质勘查与矿产资源管理科)、地产市场管理科5个科室,4个国土资源所和一个事业单位:区土地储备交易中心。

职能:(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测绘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依法组织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二)负责全区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的管理监察,依法查处违法用地和违法探矿、采矿行为;负责制定全区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承担区内土地征用报批工作;负责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组织实施未利用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和开发耕地的检查验收工作。(三)负责贯彻落实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负责区级土地登记、林权登记、草原(含牧草地)登记和开发区范围内房屋登记以及区管委会批准项目用海、用岛的海域使用权和无居民海岛使用权登记等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知道监督全区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原(含牧草地)登记、海域登记等不动产登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不动产登记的地方规范性文件、规章草案,建立不动产登记制度,制定不动产权属争议的调处政策;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平台建设,实现信息资源共享;负责组织开展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动态监测、地籍权属调查、年度变更调查和土地统计工作;负责办理土地确权工作;协助法院查(解)封土地等工作。(四)负责区内土地二级市场管理,依法审批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行为;负责区内闲置土地的处理和土地收购储备经营工作;指导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流转。(五)统一管理全区矿产资源,依法实施地质勘查行业管理,负责采矿权的审批、登记、发证和转让审核登记工作;确认探矿权、采矿权评估结果。(六)组织监测、防治地质灾害;保护地质遗迹;负责审核和审批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涉及和成果评价工作,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的地量开采与污染,保护地质环境。(七)负责全区土地出让金和矿产资源补偿费等国土资源费的收缴工作,负责省、市拨给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协助财税部门做好国土资源税费的征收管理工作。(八)组织并管理区内基础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地籍测绘和其他重大测绘项目;依法管理测绘行业。(九)承办区党委、管委会和上级国土资源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十)根据管委会批准的土地储备计划,实施土地收购储备、填海造地的土地储备和储备土地供应前的开发整理、管理工作,办理区内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及二级市场进行鉴证等交易工作以及征地农民安置房的建设。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区国土资源局行政编制17,行政执法专项编制8;国土资源所行政执法专项编制12名。现实有公务员26名,工勤7名;离退休人员14名。

土地储备交易中心事业编制12名;实有事业编制12名、工勤技能普通工2名;没有离退休人员。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

    按省、市部署,继续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在规划调整完成时,向省市申请增加下达建设用地规模,确保我区建设用地。合理配置建设用地规模,优化建设用地布局,重点确保民生工程、国家和省的重点项目、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项目用地。

    2)解决历史欠账留用地,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

    根据我区实际情况,抓紧与被征地村庄做好用地选址工作,引导村集体办理只转不征,尽快落实部分留用地。同时,采用货币折算等多种方式,与被征地农民协商采取货币方式落实部分留用地,确保用三年的时间,解决历史欠账留用地的问题,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3)继续做好用地报批工作,确保项目用地

    尽一切可能积极争取省、市增加年度计划指标,为我区用地做好服务,并提前谋划,做好东海岛石化园、钢铁配套园、产业转移园及中科、钢铁项目征用集体土地留用地等用地的报批资料组织工作,确保省、市相关用地指标下达后,立即拟定用地报批方案报管委会同意后组织用地报批材料,及时与林业、财政、社保、镇(街)、村委会、村民小组等相关单位沟通、通力合作,按年度用地计划指标的时效要求办理用地报批,确保年度用地计划指标的有效使用,确保我区建设项目用地。

   4)做好建设用地审批跟踪落实工作

    加快2016年建设用地审批申报工作,确保湛江东海岛至雷州高速公路、东海大道、分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留用地等的报批工作。

   5)有序开展耕地提质改造工作

    一是申请将耕地提质改造资金纳入2017年度财政预算;二是对全区的旱地进行标图,准备好工作底图,下一步联合农业部门、水利部门及各镇(街)对全东海岛适宜改造水田的旱地进行筛查,选定适合地块,提质改造为耕地。三是省市相关工作方案出台后,马上制定我区耕地提质改造工作方案,精心组织,有序推进,确保按时按质完成耕地提质改造工作任务。

   6)扎实推进不动产登记及地籍管理工作

    一是指导监督全区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原(含牧草地)登记、海域登记等不动产登记工作,同时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平台建设,实现信息资源共享,采取措施提高我区不动产登记的工作效率;二是严格按照统一部署,全力抓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按国家的部署争取完成发证达到90%以上;三是继续抓好日常地籍管理及登记发证工作。

    7)加大执法监管力度,防范和遏制违法行为

    继续严格落实土地执法监察科和各国土资源所双线值班巡查制度,制定科学合理的巡查路线,加大巡查密度,使土地执法监察做到“无缝隙、全覆盖、不漏查”。坚持动态巡查和重点监控相结合,密切关注招商引资在建项目、公路沿线、城乡接合部和居民点建设。同时,开辟信访绿色通道,落实领导带班接访制度,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积极鼓励群众举报各类土地违法行为,努力构建上下联动、内外协调、齐抓共管的执法监察格局。

   8做好土地供应工作

    按照“严控总量、优化结构、节约集约、高效利用”的原则,对土地供应总量、结构、布局、时序实行供需双向调节,确保重点项目及基础设施用地的及时供应。

   9)扎实做好土地储备交易有关工作

    一是落实2017年土地储备计划及预算方案,结合新的融资政策要求,调整中心融资工作思路,确保资金运作顺畅;二是提高办理土地入库效率,进一步加快土地收储工作;三是科学布局,统筹项目用地,拟订出让计划,将符合规划、达到净地要求、符合出让条件的地块,及时提供给其他部门拟订出让计划。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数为1178.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78.92万元,基金预算拨款 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0 万元,财政专户拨款 0 万元,其他资金 0 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数为1178.92万元,按用途划分:

   1)基本支出预算1170.28万元,占总支出的99.27%,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41.2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2.2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326.76万元。基本支出预算较上年增加201.69万元,增长20.8%,增长原因主要是单位新增人员,增加工作人员调资。

  2)项目支出预算8.64 万元,占总支出的0.73 %,较上年减少283.18万元,减少96.95%,减少原因主要是除了海乐新城土地买卖问题后续处理工作领导小组聘用人员的工资外,没有其它专项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