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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2017年度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预征收土地公告
来源:本网  作者:本网  发布日期:2019-01-03 11:1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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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为实施城镇建设规划,经组织有关部门论证,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拟征收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东简街道青南村委会郑东、郑西及坡头仔等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土地 11.0567公顷 作为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2017年度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面积、地类:

地块一东至郑西经济合作社土地,南至郑西经济合作社土地,西至民富路,北至东海岛中线公路。

征收郑西经济合作社土地 3.3631公顷 ,其中农用地 3.3631公顷 (全部为林地)。

地块二东至郑东经济合作社土地,南至郑东经济合作社土地,西至郑西经济合作土地,北至东海岛中线公路。

征收郑东经济合作社土地 3.1903公顷 ,其中农用地 3.1903公顷 (全部为林地);征收郑西经济合作社土地 0.1790公顷 ,其中农用地 0.1790公顷 (全部为林地)。地块二合计征收土地 3.3693公顷 ,其中农用地 3.3693公顷 (全部为林地)。

地块三东至郑东经济合作社土地,南至水星路,西至郑西经济合作社土地,北至郑东经济合作社土地。

征收郑东经济合作社土地 2.3342公顷 ,其中农用地 2.3342公顷 (全部为林地)。

地块四东至东腾路,南至东腾路,西至坡头仔经济合作社土地,北至中线公路。

征收坡头仔经济合作社土地 1.9901 公顷 ,其中农用地 1.9901 公顷 (耕地 1.7418 公顷 ,林地 0.2483 公顷 )。

上诉四个地块合计征收土地 11.0567公顷 ,其中农用地 11.0567公顷 (耕地 1.7418公顷 ,林地 9.3149公顷 )。

二、拟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耕地、养殖水面及建设用地按5.23万元/亩补偿,其他地类按4万元/亩补偿。青苗及地上附着物按《关于印发湛江东海岛至雷州高速公路项目(东海岛段)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湛开办〔2015177号)执行。

三、安置方式:采用货币安置、社保安置和留用地安置。

四、土地用地:商住用地。

五、自本公告之日起,凡在上述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建、抢栽、抢种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湛江市国土资源局

2017217

附件:一书三方案 附件:湛国土资开(公告)[2017] 号《关于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2017年度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预征收土地公告》 附件: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2017年度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收土地和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