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贸易和科技局
办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实施细则》;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及《实施细则》;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及《实施细则》;
4.《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商务部令2016年3号)
5. 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公告2016年第22号
6、《关于修改<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商务部令2017年第2号)
办理条件:
不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不涉及《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5年修订)》中限制类和禁止类,以及鼓励类中有股权要求、高管要求的条目;不涉及外资并购设立企业及变更)
办理对象:境外投资者及所设外商投资企业
办理方式:网上办理,窗口办结。(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广东省“多证合一”备案信息申报系统地址:
http://bsxt.gdbs.gov.cn/apprUnionApply/#/index)
所需资料:
1.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
2.外商投资企业全体投资者(或全体发起人)/外商投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备案申报承诺书》,或外商投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申报承诺书》;
3.全体投资者(或全体发起人)或外商投资企业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包括授权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4.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签署相关文件的证明,包括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未委托他人签署相关文件的,无需提供);
5.投资者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变更事项不涉及投资者基本信息变更的,无需提供);
6.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身份证明(变更事项不涉及法定代表人变更的,无需提供);
7.外商投资企业最终实际控制人股权架构图;
8.获得符合规定的境外公司股权的境内企业的《企业境外投资证书》(涉及外国投资者以境外公司股权作为支付手段的,需提供).
前述文件原件为外文的,应同时上传提交中文翻译件,外商投资企业或其投资者应确保中文翻译件内容与外文原件内容保持一致。
(上列资料按要求在线提交扫描电子文件即可,无需现场递交纸质材料。)
窗体顶端
承诺期限:3个工作日(提交补充信息的时间不计入备案机构的备案时限)
备案机构: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贸易和科技局外经科
收费标准:不收费
提示:
1.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可在广东省商务厅网站(www.gdcom.gov.cn)“外资管理处-办事指南”栏目下载,下载网址为 :http://www.gdcom.gov.cn/dept_detail.asp?deptid=1046&channalid=1285&contentid=22802;也可在外商投资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办事指南”栏目下载。
2.有关申报系统操作指引、填表说明、申报表格(该表格也可申报后系统自动生成)及承诺书可在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广东省“多证合一”备案信息申报系统“样本下载”栏目下载。
3、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全程网上办理。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广东省“多证合一”备案信息申报系统地址:http://bsxt.gdbs.gov.cn/apprUnionApply/#/index)
4、扫描件要求:
(1)图像、文字清晰可辨,方向不颠倒。扫描件长宽比例与原件一致。
(2)扫描时请将【扫描分辨率】设置为“96 dpi”。
(3)文件格式:pdf,jpg,gif,png,tif。多页材料请扫描成pdf文件。
(4)文件大小:单个pdf文件、tif文件不超过5MB,单个jpg文件、gif文件、png文件不超过300 KB。
(5)文件名称:不要使用扫描时自动生成的文件名,请給每个文件起个合适的中文名,如:企业营业执照.jpg, 企业设立备案申报承诺书.jpg,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pdf,投资者委托他人签署相关文件的证明.jpg, 投资者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pdf,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pdf。
5、业务咨询电话:0759-2968421(外经科) 0759-3391773(服务大厅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