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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华街道党工委关于区委第八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
按照区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8年6月8日至7月13日,区委第八巡察组对乐华街道党工委开展了巡察。2018年9月4日,巡察组向乐华街道党工委反馈了巡察情况,指出乐华街道存在五个方面问题。乐华街道党工委高度重视,在区委巡察办精心指导下,扎实推进整改落实工作。通过落实巡察整改,街道党工委切实提高了政治站位,增强了“四个意识”,坚定了“四个自信”,管党治党责任全面压实,领导核心作用充分发挥,干部队伍更加忠诚干净担当,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整改
乐华街道党工委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高度重视、态度鲜明,完全赞同并诚恳接受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牢固树立“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的观念,以巡察整改的实效推动街道工作重点。落实领导责任,把推进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专门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召开了党工委会议以及工作推进会,专题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领导班子成员主动认领并承担问题责任,认真分析查找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方案,针对反馈存在的15个方面问题,逐条逐列提出整改措施,把整改措施具体到每个班子成员、责任科室和责任人,明确完成时限,并研究出台《乐华街道党工委议事规则》《乐华街道财务管理制度》《乐华街道2018年意识形态工作要点》《中共乐华街道党工委意识形态责任制实施方案》《乐华街道基层党建三年行动方案》等多项措施,有效保证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二、对巡察反馈意见所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对“党工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四个意识’淡薄,政治学习不到位” 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理论学习不到位,政治敏锐性不强问题。
一是制定学习计划,加强理论学习。2018年9月份以来,街道党工委以理论学习中心组为载体,先后6次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要求全体党员干部结合工作实际,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东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
二是学习教育做到制度化、常态化。挂牌成立街道党校和德美乐华讲习所,邀请专家专题宣讲1场,组织领导干部参加区委十九大精神学习培训班3批,开展中心组学习(扩大)会3场、举办中心组专题研讨交流2场、为基层党员上党课3场次,党员组织生活日制度得到较好落实,学习教育的系统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明显提升。
三是加强思想建设。以街道创文工作为契机,全面加强思想道德文化建设,筹资近100万元,完成街道综合文化站和社区文化中心建设,制度化、常态化开展“三项教育”(党员教育、法制教育和科普教育)。同时,大力弘扬志愿服务精神,一批又一批党员干部和居民加入到志愿服务队伍中来,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精神文明道德新风尚在全街道初步形成,街道多个社区成为省、市精神文明建设示范点,在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考评中名列前茅。
2.关于领导核心作用未充分发挥问题
为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坚持领导班子每周一次办公会、每两周一次党工委会、每月一次小结点评会的例会制度,及时沟通情况、研究问题、协调调度、总结点评,切实增强了工作统筹调度及协同配合。
3.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进一步强化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列入街道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研究出台《乐华街道2018年意识形态工作要点》,并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把中央和省、市、区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二是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每年党员干部理论学习计划,全街道各党组织把意识形态工作基本知识纳入每年党员教育培训计划和党课培训内容,认真抓好学习教育培训,提高全街道各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
三是制定出台《中共乐华街道党工委意识形态责任制实施方案》,切实履行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党工委书记第一责任、分管领导直接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党工委书记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其他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领域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4.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问题。
一是制定出台《乐华街道党工委议事规则》,完善党内民主制度,进一步完善党工委内部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积极推行重大决策由党工委投票决定,建立考核、谈话、述职、评议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等,加强对领导班子贯彻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严肃指出,及时纠正。
二是畅通民意采集渠道。对于部分决策措施的制定,通过设立意见箱、开通热线电话、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向社会公开采集意见,充分发扬党外民主。
三是推行阳光政务。利用展板、微信平台等形式向社会公开部门职责、办事流程、领导动态、民生项目实施情况、重大事项进展等内容。
(二)对“党的组织建设存在缺失,基层党建工作薄弱,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一是制定出台《乐华街道基层党建三年行动方案》,对基层党建工作做了总体部署,落实党建主体责任,明确党工委班子成员每人联系1个社区党组织、1个两新党组织的基层党建联系点制度,保证了抓基层党建工作的精力投入和责任机制的常态化落实。
二是健全完善“一岗双责”责任机制。理清“一岗双责”责任清单,根据清单实施检查督查,将“一岗双责”纳入党工委会常规议程,班子成员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工作,确保“一岗双责”有效落实。
三是进一步规范党工委会议记录工作,指定党政办主任作专门记录人员,统一使用党工委会议记录本进行记录,并要求如实记录会议组织情况和具体内容。按照法定公文规定形成会议纪要,集中、综合地反映会议的主要议定事项,切实达到实事求是、真实反映、表达准确、层次清楚、语句通顺、字迹工整的目的。
四是细化责任分工。在街道领导班子内部,实行党建工作分工负责制,党工委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负直接责任,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抓好分包社区的党建工作,要求每个班子成员到联系点检查指导工作每月不少于2次,党工委每月至少召开1次党建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从而形成党工委统一领导、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
2.关于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问题。
一是认真按照党员发展流程对所有的党员档案进行规范整理,重点清查2014年以来的党员档案,查漏补缺,完善党员档案。在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方面,建立健全入党积极分子推荐制度,扩大入党积极分子后备人选队伍。明确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的责任,党支部对每一名入党积极分子都制定切实可行的培养教育计划,并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同时还建立了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写实档案,党支部每季度进行一次考评。
二是在发展党员宏观管理方面,明确了各党支部要对发展党员工作实行计划管理,增强发展党员工作的计划性。街道党工委在调查研究和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对党员队伍建设状况进行分析,根据需要提出发展党员工作宏观指导意见。社区各党支部根据入党积极分子的成熟程度,向街道党工委报送本支部下一年度发展党员计划。党工委对社区党支部报送的计划进行严格审核,对发展党员工作计划进行综合协调,防止发展党员数量大起大落,实现均衡发展。
三是在履行发展党员程序方面,建立健全了发展党员票决制。各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和党员转正时,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因故不能到会的党员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应统计在票数内。
3.关于选拔任用干部程序不规范,执行制度不严格问题。
一是认真执行《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及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选拔任用干部,街道现有公务员编制除班子成员外,其余三个公务员已是各部门的负责人,根据街道的实际,等机构改革后街道办公务员人数增加再重新调整。
二是已按照三定方案的要求撤销设置的组织办及民政办。
三是已严格执行亲属回避制度,调整某领导的亲戚回到其原单位工作。
四是按照聘用程序,2018年以来,街道招聘的所有人员均经过党工委班子会讨论后才聘用。
(三)对“全面从严治党不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依然存在”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不到位问题。
一是按照相关工作部署,要求凡领取到计生、殡改奖励金的公务人员在一定期限内将所领取的奖励金退还。截至目前,大部分同志已完成退还工作。
二是针对违反规定接受服务对象招待外出旅游问题,参与同志已积极主动退款,并作出了检讨。街道对公款旅游等行为作了以下的整改措施:一是提高纪律意识,禁止公款旅游,严格执行严禁用公款旅游的各项规定和纪律,禁止借商会、协会、学习、考察和参观革命传统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名义和形式,用公款变相旅游;二是严格审批制度,禁止组织无明确公务目的和实质内容的考察学习活动,坚持实行层层审批制度,逐级审批,严格把关,把不必要的,不符合条件的,模糊不清的都拒之门外,严控次数和人数,组织党员活动的,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充分利用本地条件,就地就近组织开展学习参观活动;三是落实责任追究,党工委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公款旅游、变相旅游等违规行为纳入正风肃纪和队伍建设重要内容,加强管理。财务部门要严格财务管理制度,报销时必须附《干部外出考察学习活动审批表》。
(四)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不到位,党内监督明显乏力”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一是深入开展党规党纪教育,重申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强调全体党员干部务必严格遵守廉洁规定,牢记廉政准则,守住清廉底线。紧扣街道工作的重点领域,将重点岗位和重点环节列为廉政风险点,明确各分管领导和各科室负责人为廉政风险防控的第一责任人,从早从小抓起,从细从严抓住,经常组织约谈排查,让有苗头问题的干部红脸出汗、受到触动、有所戒惧。组织签订风险防控责任书,建立防控体系,加强党风党纪廉政管控。
二是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巡察反馈意见中提到的长期在编不在岗的同志现已申请提前退休。今后街道所有人员的考勤均按《乐华街道考勤管理制度》进行严格管理。另外,对于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工作态度恶劣的同志,纪工委对其进行约谈,并经街道党工委会议研究决定对该同志进行工作岗位调整。经过组织的批评教育,该同志已转变工作作风,认真履行现在岗位的工作职责。
2.关于从严治党的监督责任落实不力问题。
一是强化思想认识。始终把挖掘线索工作放在突出的位置。首先思想上扫清等、靠、要的想法,大力向辖区群众宣传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教育,把宣传工作落到实处,设置固定举报箱、举报电话和邮箱。认真处理每一份信访件,从中挖掘有效线索。无论是信访、来电和来访都要认真对待,深入调查。
二是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的运用,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督促各个领导班子成员间、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间开展谈心谈话、“无问题”谈话提醒,不断强化纪律意识。采取有力的措施整改单位里的各种不良现象,管好身边人身边事,真正发挥监督的作用。
三是完善纪工委硬件设施建设。纪工委的牌子已悬挂在街道大门右侧;由于办公场所有限,纪工委不再设立谈话室,工作需要时使用泉庄街道谈话室。
(五)对“工程项目手续不完备,财务管理部规范,存在漏洞和风险”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完善政府采购手续。对2015年10月购买的3台空调、3台电脑政府采购手续不完善问题,现已补齐。
二是完善固定资产登记记录。补齐巡察反馈意见中提出的图书不入固定资产手续。同时,制定乐华街道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购买办公设备由党政办安排,提出资金预算方案经办事处主任审批同意后明确专人购买,严格按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来管理。
三是规范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相关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财务制度。做到发票手续规范完整,坚持“四笔会签”。
四是加强日常经济活动中超范围使用现金结算的管理。日常经济活动超过500元的支出,必需使用公务卡或转帐的支付方式,能转账尽量不支持现金发放,做到日清月结,收支平行。
2.关于村级财务和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
一是完善招待费及误餐费手续。平乐下社区对今后的招待及误餐费手续进行完善,并对用餐时间、人数等、规格等做了有关的规定。
二是完善工程项目手续。关于平乐下社区工程项目的手续问题,按照有关的招投标方法做好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工作,并做好工程合同书、会议纪要、预算书、结算书、验收报告等资料的归档。
三是改善白条抵库的现象。针对平乐上、下社区元宵文化节的支出以白条入账问题,今后要以合法发票进行报销。
四是规范发放津贴补助。加强补贴发放政策规定的学习和宣传,对补贴发放进行全面清理和自查,对查出问题进行整改。建立长效机制,严格按规定发放各类补贴,形成审批严格、财务把关,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规范补贴发放。
五是规范收费管理。对收到的合法收入或收费要管理规范和正确支配,坚决做到专项专用,做到日清月结。
六是规范社区车辆管理。修订完善《平乐下社区用车管理制度》,健全专人负责、统一管理等制度,严格执行车辆派遣、驾驶、检查等规定,严格执行执法用车定点停放、定点维修,杜绝公车私用。
3.关于村属公司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
一是加强财务基础工作。平乐下社区制定《平乐下财务管理制度》,要求对各项收支凭据及时记账,要素齐全,手续健全,特别对开支的发票要注明资金去向,拒绝白条入账。
二是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完善平乐上、下股份公司工程项目立项审批、现场管理、竣工验收、内部审计、工程款支付等规章制度,严格把关,常态化开展工程质量检查、材料复审等专项督查,确保工程建设保质保量,资金支付有理有据,加强对各社区固定资产的管理,建立卡片,杜绝漏洞。
三是完善工程项目手续。加强财务人员工作培训学习,一切按公司法执行,所有工程项目和业务要规范完整,发票真实,手续完善。固定资产及时入账,管理规范。所有业务发票执行开发区财政局文件“四笔会签”,争取做到最好。
三、解决问题求实效,常态长效深化整改
乐华街道针对区委巡察反馈的存在问题,深挖根源、全面整改,全力以赴推动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下一步,乐华街道党工委将按照区委的要求,以此次巡察整改落实工作为引领,坚决巩固巡察整改成果,继续抓好长期整改任务的落实,切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使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乐华发展的不竭动力。
(一)整改落实到位。街道党工委将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持续抓好整改落实,按时、按质全面完成整改。对于部分问题暂时不能整改到位的,将根据责任分工,建立台账,逐个督办、逐个销号,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责任落实到位。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党工委的主体责任、党工委书记的第一责任、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强化责任层层传导,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向基层延伸,促进真正落地生根。
(三)制度落实到位。以中央、省、市、区出台的文件为依据,健全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街道平时考核、公务接待、会议、请销假等相关工作制度。此外,深入基层调研走访,通过征求干部群众意见、听取服务对象诉求等方式,推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工作不断深入,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759-3232129;电子邮箱:kfqlhjdb@163.com;邮寄信箱:湛江市开发区明哲路锦绣华景46号;邮政编码:524000。
中共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乐华街道工作委员会
2019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