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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初审
来源:本网  作者:本网  发布日期:2013-11-13 13:5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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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对象 :企业
办理条件
(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开业从事旅游经营业务一年以上的旅游景区,包括风景区、文博院馆、寺庙观堂、旅游度假区、自然保护区、主题公园、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游乐园、动物园、植物园及工业、农业、经贸、科教、军事、体育、文化艺术等旅游景区,均可申请参加质量等级评定。
(2)旅游景区质量等级定,是指对具有独立管理和服务机构的旅游景区进行评定,对园中园、景中景等内部旅游点,不进行单独评定。
所需材料
(1)旅游景区提出书面申请1份;
(2)制定创建计划及提供创建资料各1份,创建资料包括景区创建工作汇报、服务质量和环境质量具体达标说明和图片、景区资源价值和市场价值具体达标说明和图片;
(3)填写《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申请评定报告书》。(3A以下4份,4A以上5份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人到湛江开发区行政服务厅旅游局窗口提交材料。
(2)开发区旅游局窗口审查材料,对材料齐全并符合受理条件的进行受理;
(3)业务科室和分管领导在承诺时间内进行材料审查、审批;
(4)申请人到开发区旅游局窗口领取相关证件或文件。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人进行网上申请,提交材料;
(2)开发区旅游局窗口审查材料,对材料齐全并符合受理条件的进行受理;
(3)业务科室和分管领导在承诺时间内进行材料审查、审批;
(4)申请人到开发区旅游局窗口领取相关证件或文件。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说明: 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说明: 10个工作日
办事窗口
湛江开发区行政服务厅旅游局服务窗口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40到11:45,下午14:40到17:30
地址: 湛江开发区人民大道42号
联系电话: 2968103
交通指引: 市区10路、11路、38路到开发区财政局站下车北行200米或16路、31路线泰华大厦站下车即到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常见问题解答
主管部门
开发区旅游局
受理机构
开发区旅游局
表格下载
000-1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报告书.doc
000-1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报告书.doc
附件:旅游经营发展情况(样板).doc
办理依据
(1)国家旅游局令2005年第23号《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管理办法
(2)《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GB/T17775-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