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民安街道办事处
第一部分 概述
一、主要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
(三)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
(四)《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
(五)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我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办发〔2016〕22号
二、责任主体、公开时限、方式和监督渠道
(一)责任主体: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民安街道办事处
(二)公开时限: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公开方式: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
(四)监督渠道:通过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互动、电话监督。
网站互动地址:http://www.zetdz.gov.cn/
电话:0759-2979329
第二部分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