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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民安街道办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民安街道办2017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民安街道办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山街道办概况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开发区民安街道办是区的国家机关,主要职责:
(1)负责党委(纪检监察)、人大、政府日常事务,协调各综合性办公室之间的关系;承担工会、共青团和妇女等的日常工作。
(2)负责经济建设的发展规划;协调经济综合管理和监督部门的工作;负责环保和安全生产管理等工作。
(3)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协调政法工作;负责民政等社会事务;负责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和广播电视告等工作。
(4)负责镇、村建设规划;协调镇、村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的建设管理。
(5)负责农林、水利、水产等工作;负责农村经营管理工作。
(6)贯彻执行有关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落实计划生育的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我部门没有下属单位,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单独编制本部门决算。
第二部分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民安街道办2017年部门决算表
各部门应当公开8张部门决算表格,包括:1.收支总表(3张),即:《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2.财政拨款收支表(5张),即:《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除涉密信息外,《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第三部分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民安街道办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民安街道办2017年度总收入1918.5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918.5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851.22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减少1.42万元,减少 0.07%。主要原因: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减少。
2.上级补助收入0 万元,比上年决算数比无增减少。主要原因:本单位无上级补助收入。
3.行政收入 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比无增减少。主要原因:本单位无行政收入。
4.经营收入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比无增减少。主要原因:本单位无经营收入。
5.其他收入67.37万元,比上年决算数比增加67.35万元。主要原因: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增加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民安街道办2017年度总支出1917.0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917.0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1115.3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43.28万元,增长14.74%。增长原因主要是政策性调资、新进转业士官及三资平台合同工工资福利待遇、交通公务补贴及住房改革补贴的增加。
2、项目支出801.65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78.89万元,减少9%。减少原因主要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调整预算数, 减少预算安排。二是落实八项规定,按照厉行节约有关要求,减少不必要的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民安街道办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851.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82.12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25.22万元,增长13.08 %;主要变动情况: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整,行政运行费用拨款收入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5.1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4.41万元,下降24.21%;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调整预算数, 减少预算安排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民安街道办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1917.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82.12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711万元,下降39.65%;主要变动情况: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实际情况稍作了调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1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4.41万元,下降24.21%;主要变动情况:城乡社区建设支出减少。
三、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民安街道办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6.83万元,完成预算12.64万元的5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83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
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情况: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与上半年比,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半年减少6.47万元,下降48.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数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减少6.47万元,下降48.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主要是根据公车改革政策,减少公务用车购置和运维费用;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减少公务接待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6.83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8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 6.83万元。2017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主要用于机要通信、应急工作。3. 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没有用于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支出。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0.31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上年减少10.03万元,减少6.7%。主要增减变动情况是:办公经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0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省级领导用车0、定向化保障岗位(厅级)用车0辆、机要通信应急保障用车(综合保障业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普通公务用车2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2017年度我部门组织对0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主要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推进预算绩效信息公开的有关工作情况进行评价,本单位纳入预算绩效目标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政府性基金当年拨款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为便于社会公众的理解,各部门需对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格式如下:(以下专业名词解释供参考,各部门可以根据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自行予以增减)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