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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开管办〔2004〕24号 区内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和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充分发挥资本市场筹集社会资金、优化资源配置和转换企业经营机制等功能,促进我区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根据市政府的要求,经管委会研究决定,成立湛江开发区发展利用资本市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林 萌(区管委会主任)
副组长:李国良(区党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周广超(区党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陈炳瑞(区管委会主任助理、经济发展局局长)
成 员:许光锋(区党委、管委会办公室主任)
姜宝田(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陈华友(区工商分局局长)
王 忠(区公安分局局长)
黄寿宁(区国税局局长)
陈关宇(区地税局局长)
李向东(区检察院检察长)
陈康寿(区法院院长)
陈 怀(区财政局副局长)
符河燕(区经济发展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经济发展局,由王绚负责开发区资本市场运营的具体工作。
二○○四年九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 资本市场 工作小组 通知
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秘书科
2004年9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