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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指挥部的通知
来源:本网  作者:本网  发布日期:2006-07-13 15: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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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开管办〔2006〕25号

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对我区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的领导,落实市委、市政府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各项工作任务,管委会决定成立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指挥部。组成人员如下:

总 指 挥:林  萌(管委会主任)

副总指挥:唐晓德(区党委副书记)

董全波(管委会副主任)

李国良(管委会副主任)

周广超(管委会副主任)

温汝浪(管委会副主任)

成    员:杨景才(区党委委员、组织人事局局长)

陈炳瑞(管委会主任助理、经济发展局局长)

许光锋(党委管委会办公室主任)

曾子荣(社会事业管理局局长)

郑兆祥(规划国土建设局局长)

郑马连(市政管理局局长)

赵龙伟(科技与招商局局长)

官攀云(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王树生(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董事长)

袁关先(乐华街道党工委书记、街道办主任)

曹建国(泉庄街道党工委书记、街道办主任)

蔡辉权(区工商分局局长)

程勇武(市行政执法局开发区分局局长)

陈  怀(财政局副局长)

柳连荣(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简称“区创模办”),办公室设在区市政管理局,负责区创模的协调工作(具体工作分工,见《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主要任务分解表》)。办公室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许光锋(党委管委会办公室主任)

执行主任:郑马连(市政管理局局长)

副 主 任:赵  耀(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总经理)

黄广桥(党委管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蔡光兴(组织人事局副局长)

符河燕(经济发展局副局长)

陈  怀(财政局副局长)

周建光(社会事业管理局副局长)

柳连荣(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曾红君(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

梁建新(规划国土建设局副局长)

孟昭东(市政管理局副局长)

梁林亮(区工商分局副局长)

林亲多(市行政执法局开发区分局副局长)

王  琳(乐华街道办副主任)

叶冯书(泉庄街道办副主任)

张振星(区爱委办主任)

黄德泽(科技与招商局综合科科长)

办公室下设6个工作组:

1、督办协调组。组长单位区党委管委会办公室,副组长单

位区市政管理局,成员单位区监察局、区组织人事局、区经济发展局、区财政局,主要负责区创模工作的督查督办、检查验收、沟通协调。

2、基础设施建设组。组长单位区市政管理局,成员单位区

规划国土建设局,区财政局,主要职责是推进城市环境基础设施的建设。

3、城市环境整治组。组长单位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开发区

分局,副组长单位区市政管理局,成员单位区规划国土建设局、区公安分局、区工商分局、区爱委办,主要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落实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4、工业污染治理组。组长单位区市政管理局,副组长单位区经济发展局,成员单位区党委管委会办公室、区监察局、区工商分局,主要负责工业污染源的治理和监督管理。

5、宣传教育组。组长单位区党委管委会办公室,成员单位社会事业管理局,主要负责制定、实施创模宣传教育方案,使创模工作深入人心。

6、技术资料小组。组长单位区市政管理局,副组长单位区社会事业管理局,成员单位区经济发展局、区财政局,主要负责创模资料数据的收集整理、审核审查和汇总上报。

二○○六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