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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来源:本网  作者:本网  发布日期:2008-01-22 15: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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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鉴于我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部分成员的工作变动,为加强对劳动争议仲裁工作的管理,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现对我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成员如下:

主  任:杨景才(区党委委员、组织人事局局长)

副主任:符河燕(区经济发展局副局长)

陈忠文(区 总 工 会 主 席)

成  员:余  养(区组织人事局劳动监察科科长)

曹建毅(区组织人事局劳动监察科主任科员)

苏学生(区经济发展局经济贸易科科长)

邹继劲(区经济发展局对外经济合作科科长)

黄培兰(区总工会女工委主任)

张  允(区总工会副主任科员)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区组织人事局劳动监察科。余养兼任办公室主任、曹建毅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八年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