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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开发区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本网  作者:本网  发布日期:2007-07-31 15: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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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属各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好中央和省市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区党委、管委会决定调整开发区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新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庞振银(区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副组长:李国良(区党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陈兆明(区检察院检察长)

顾   问:许盼宁(管委会调研员)

成   员:陈   峰(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副局长)

常立春(建设局书记)

宁   波(法院副院长)

郑晨光(党委、管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杨法群(区监察局副局长)

唐   坚(区国土局副局长)

梁建新(区规划局副局长)

官攀云(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郑马连(区市政管理局局长)

吴志强(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周   耿(区社会事业管理局副局长)

陈   怀(区财政局副局长)

梁   益(区经济发展局副局长)

滕晓跃(区国资公司副总经理)

梁林亮(区工商分局副局长)

黄德泽(区科技与招商局综合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泰华大厦2202室),杨法群兼任办公室主任,吴土儒(区检察院职务犯罪检察科副科长)任副主任。罗新苗(区纪委监察局检查室副主任)、蔡宽(区纪委监察局审理室副主任)、陈志恒(区检察院检察员)、孙晓红(区工商局科员)为办公室工作人员。

2007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