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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来源:本网  作者:本网  发布日期:2008-04-10 15: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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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各综治单位:

鉴于我区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成员工作岗位变动和现工作需要的原因,经区党委研究,决定调整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成员,调整后人员组成如下:

主  任:余堪发(区党委书记)

副主任:陈观如(区党委副书记、区政法委书记)

董全波(区管委会副主任)

温汝浪(区管委会副主任)

杨景才(区党委委员、组织人事局局长)

王  忠(区党委委员、公安分局局长)

成  员:陈炳瑞(区管委会主任助理、经济发展局局长)

陈康寿(区法院院长)

陈兆明(区检察院检察长)

姜宝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曾子荣(区社会事业管理局局长)

郑马连(区市政管理局局长)

官攀云(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赵龙伟(区科技与招商局局长)

王树生(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董事长)

陈  峰(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陈关宇(区地方税务局局长)

黄寿宁(区国家税务局局长)

苏海城(区工商分局局长)

姚  刚(区社保分局局长)

陈  怀(区财政局局长)

蔡光兴(区党委、管委会办公室主任)

张汉成(区建设局局长)

唐  坚(区国土分局局长)

梁建新(区规划分局局长)

程勇武(区行政执法分局局长)

袁关先(乐华街道党工委书记、主任)

曹建国(泉庄街道党工委书记、主任)

陈汉强(副调研员、区政法委副书记兼政法委办公室主任、综治办主任)

谭明福(区政法委副书记兼区打私办主任)

2008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