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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湛江开发区落实计划生育优惠政策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本网  作者:本网  发布日期:2004-08-04 15: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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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开党办〔2004〕13号

各有关单位:

今年是“计生优惠政策落实年”。实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制度,是我区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的重大举措,有利于解决计划生育对象的后顾之忧,有利于稳定低生育水平、有效控制人口的增长,有利于建立和健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为切实搞好我区计划生育优惠政策的落实工作,特成立区计划生育优惠政策领导小组。

组   长:李国良(管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曾子荣(社会事业管理局局长)

成   员:陈  怀(财政局副局长)

陈如生(社会事业管理局副局长)

周建光(社会事业管理局副局长)

林华民(公安分局党委委员、办公室副主任)

郭贤友(纪委监察局执法监察室主任)

王越朝(社会事业管理局文卫体科科长)

陈赞如(社会事业管理局计生科科长)

刘正科(社会事业管理局民政武装科主任科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陈赞如同志兼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区社会事业管理局计生科(联系电话:3383980)。

2004年8月4日

主题词:计划生育  机构设置  通知

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秘书科

2004年8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