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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湛江开发区党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的通知
来源:本网  作者:本网  发布日期:2007-12-19 15: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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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构建我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进一步加大有效预防腐败力度,建立和完善反腐倡廉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扎扎实实地把我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向深入,区党委决定调整湛江开发区党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调整后的成员如下:

组  长:庞振银(区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副组长:陈观如(区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成  员:王  忠(区党委委员、公安分局局长)

陈康寿(区法院院长)

陈兆明(区检察院检察长)

陈   峰(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纪委监察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杨法群(区纪委委员、监察局副局长)。

2007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