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搜:社保减免就业医保

7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

湛江开发区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实施方案
来源:本网  作者:本网  发布日期:2017-06-23 13:48:32  
【打印】 【字体: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核心战略,充分发挥高新技术企业在科技创新和经济增长中的引领作用,通过大量培育和发展高新技术企业,壮大我区高新技术产业集群,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完成市下达我区的2017 年高新技术企业倍增任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企业,以发展高新技术企业作为实施创新驱动战略的主要抓手,实行培育、引进和孵化等多措并举,着力壮大高新技术企业数量、提升质量,增加我区高新技术产业的比重,使高新技术企业成为我区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增长的有效载体,将我区建设成为高新技术企业的聚集区。  
    二、目标任务
    根据市委市政府下达的任务,我区 2017 年底实现高新技术企业数量比2016年(15家)翻一番以上,即2017 年新增高新技术企
业20家,使我区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达到35家,实现倍增。促进我区高新技术产业集群明显壮大,企业的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明显提高,经济增长在数量和质量上明显提升。
    三、重点工作
    1、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通过召开动员大会、举办培训、发放宣传册、摸底调研等方式,广泛宣传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及培育扶持政策,提高企业对高新技术企业企认定和入库培育等政策的知晓度,提高企业申报积极性和掌握申报方法。(责任单位:区经贸和科技局)
    2、加大高新技术企业的培育力度。加强对企业摸底调研工作,筛选一批培育企业,对培育对象进行分级分类管理,通过“挖潜力、补短板、助政策”逐步将企业培育成国家认定高新技术企业。(责任单位:区经贸和科技局)
    3、加大引进高新技术企业的力度。加快引进高新技术企业,对经国家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落户我区,要在工商税务登记、立项、选址、规划、建设、环保等审批方面开绿灯,简化办理程序,加快办理速度。(责任单位:区发改和招商局、协助单位:开发区工商分局、东海工商分局、开发区国税局、开发区地税局、东海岛国税
局、东海岛地税局、区国土局、住建局、环保局)
    4、加大高新技术企业的孵化力度。发挥区科技孵化器的作用,重点孵化一批技术含量高、成长快的科技型小微企业,加快其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责任单位:区科技创业服务中心)
    5、做好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服务工作。做好申报的组织工作,及时完成通知、受理、审核、上报等环节工作;做好申报企业的培训辅导,必要时邀请技术、财务专家对申报企业进行一对一辅导;做好申报企业与科技服务机构对接工作,调动会计事务所、审计事务所、专利事务所等各类服务机构服务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税
务部门协助企业办理纳税证明等材料。协调省、市科技部门及时解决企业申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责任单位:区经贸和科技局,开发区国税局、地税局,东海岛国税、地税局)
    6、做好扶持资金的落实。区财政做好高新技术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安排、审核、拨付、检查、监督等工作。发挥财政资金的拉动作用。推进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和发展。(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开发区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工作领导小组,管委会分管领导任组长,区经贸和科技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区经贸和科技局、财政局、发改和招商局、区工商局、区国税局、地税局,东海岛国税局、地税局,高新区创业服务中心等有关部门分管领导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经贸和科技局,负责工作协调推进、检查监督及奖补政策的落实。
    (二)加大财政政策扶持力度    区管委会出台《湛江开发区加快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和发展的意见》,区财政设立专项资金对高新技术企业的培育和发展进行奖补,推动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规模增长。(责任单位:区经贸和科技局、财政局)
    (三)强化督查考核
    建立目标责任制,制定月报季查年考核制度,把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区目标考核,压实各单位的工作责任。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培育工作列入区督办事项,各责任单位每月 10 日前将工作完成情况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通告执行情况,年终将各单位完成情况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