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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老区)处置城中村(社区)非法(违章)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本网  作者:本网  发布日期:2009-02-26 15: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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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法律规定和湛江市委、市人民政府的要求,为了有效遏制和打击非法建设、违章建设的行为,管委会决定成立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老区)处置城中村(社区)非法(违章)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协调处置(老区)城中村(社区)非法、违章建设的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的组成:

组  长:温汝浪    管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谭明福    政法委副书记

袁关先    乐华街道办党工委书记兼主任

曹建国    泉庄街道办党工委书记兼主任

孙明朗    公安分局副局长

程勇武    行政执法分局局长

黄长汉    建设局副调研员

梁建新    城市规划分局局长

陈忠文    总工会主席、城改办主任

成  员:陈  卫    财政局科长

伍  民    市政管理局副科长

蔡  宽    纪委监察局室副主任

刘兴鼎    社管局主任科员

徐  峰    党委、管委会办公室副科级干部

饶锡光    国土分局主任科员

李世方    检察院副科长

黄木华    法院庭长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程勇武   行政执法分局局长(兼)

副主任:黄常福   行政执法分局副局长

成  员:胡信生、肖敏、刘平

三、主要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城乡建设的法律和规章,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区党委、管委会的指示,组织协调联合打击非法建设行为。

2、指导区农村城市化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乐华、泉庄街道办开展打击非法(违章)建设的宣传教育和相关的工作。

3、指导督促区城市执法分局和区建设、国土、规划等职能部门依法开展监管和执法工作。

4、负责向区党委、管委会请示和报告工作。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接收相关单位、部门的报告和群众的投诉,并向领导小组提出处理问题的意见;

2、收集整理相关监管和执法的资料,建立健全档案;

3、承办相关行政许可与执法的事宜,保证依法行政;

4、主动与相关单位和职能部门通报情况,协调工作,保证领导意图的实现。

二○○九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