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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法律规定和湛江市委、市人民政府的要求,为了有效遏制和打击非法建设、违章建设的行为,管委会决定成立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老区)处置城中村(社区)非法(违章)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协调处置(老区)城中村(社区)非法、违章建设的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的组成:
组 长:温汝浪 管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谭明福 政法委副书记
袁关先 乐华街道办党工委书记兼主任
曹建国 泉庄街道办党工委书记兼主任
孙明朗 公安分局副局长
程勇武 行政执法分局局长
黄长汉 建设局副调研员
梁建新 城市规划分局局长
陈忠文 总工会主席、城改办主任
成 员:陈 卫 财政局科长
伍 民 市政管理局副科长
蔡 宽 纪委监察局室副主任
刘兴鼎 社管局主任科员
徐 峰 党委、管委会办公室副科级干部
饶锡光 国土分局主任科员
李世方 检察院副科长
黄木华 法院庭长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程勇武 行政执法分局局长(兼)
副主任:黄常福 行政执法分局副局长
成 员:胡信生、肖敏、刘平
三、主要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城乡建设的法律和规章,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区党委、管委会的指示,组织协调联合打击非法建设行为。
2、指导区农村城市化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乐华、泉庄街道办开展打击非法(违章)建设的宣传教育和相关的工作。
3、指导督促区城市执法分局和区建设、国土、规划等职能部门依法开展监管和执法工作。
4、负责向区党委、管委会请示和报告工作。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接收相关单位、部门的报告和群众的投诉,并向领导小组提出处理问题的意见;
2、收集整理相关监管和执法的资料,建立健全档案;
3、承办相关行政许可与执法的事宜,保证依法行政;
4、主动与相关单位和职能部门通报情况,协调工作,保证领导意图的实现。
二○○九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