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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开党办〔2004〕25号
区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全面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湛江市开展对流动人口、出租屋清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落实我区维护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以实际行动配合全市开展的严打整治百日行动。经研究,决定成立开展对流动人口、出租屋清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陈观如(区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王 忠(区公安分局局长)
黄广桥(区综治办主任)
成 员:林华民(区公安分局纪委书记)
周建光(区社会事业管理局副局长)
符河燕(区经济发展局副局长)
韩丰军(区公安分局治安科副科长)
陈伟英(区公安分局户政科副科长)
林伟明(泉庄派出所所长)
邱勇胜(乐华派出所所长)
袁华太(梧阔派出所副所长)
梁 权(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开发区分局科长)
戴广智(乐华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王 东(泉庄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陈彩萍(海滨北社区居委会主任)
梁 琪(人民社区居委会主任)
潘丽玲(海滨东社区居委会主任)
林同昆(明哲社区居委会主任)
刘 梅(园岭社区居委会主任)
黄光荣(平乐上村委会主任、书记)
黄建章(平乐下村委会主任)
林罗生(海滨渔村委会主任、书记)
窦连英(海头渔村委会主任、书记)
梁杨辉(龙潮村委会主任)
梁李朱(梧阔村委会主任、书记)
李妃文(霞海村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公安分局户政科,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陈伟英兼任,联系电话3189624。
2004年10月22日
主题词:机构 流动人口 出租屋 清查整治 领导小组 通知 |
开发区党委办公室 |
2004年10月22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