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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开发区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
来源:本网  作者:本网  发布日期:2010-10-11 16: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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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开发区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

办事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了认真贯彻《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的意见》(粤府办〔2009〕4号)和《市转发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的意见的通知》(湛府办函〔2009〕61号)精神,完善我区公开办事制度,进一步改进服务质量,提高办事效率,加强行风建设,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促进和谐开发区建设,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的重要意义

公共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事关千家万户,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重要体现;是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转变部门和行业作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措施;也是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强化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客观需要。坚持办事公开,有利于提高公共企事业单位决策和管理水平,改进服务质量和提高办事效率;有利于改进部门和行业的工作作风,树立为民服务新形象。

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的重要性,以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权利、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进一步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规范办事行为,加强对公共服务行业的监管,完善公共服务体系,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公共企事业单位,要以改进工作作风,强化为民服务为切入点,增强办事透明度,提高办事效率,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切实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1、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公正便民、廉洁高效为基本要求,进一步规范办事行为,增强办事透明度,提高办事效率,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行业不正之风,充分实现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切实提高为人民群众服务的质量,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2、基本原则。公共企事业单位推行办事公开制度要遵循“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要求,坚持以下几项原则:

①坚持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进行全面公开、真实公开、长期公开的原则;

②坚持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完善提高、注重实效的原则;

③坚持围绕经济发展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进行公开的原则;

④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方便群众办事,便于群众知情,利于群众监督的原则;

⑤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3、目标任务。以改进工作作风,增强办事透明度,提高办事效率,强化为民服务为切入点,经过努力,使办事公开制度成为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一项基本制度,形成比较完善的工作机制;使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得到保障,增强权力运行透明度;提高公共企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让人民群众放心满意,使和谐社会建设基础更加坚实。

三、公开的范围、内容和形式

1、公开的范围。推行办事公开的公共企事业单位,指为社会、为群众提供直接服务的公用事业单位和服务行业以及具有公共服务职能的企业。主要包括:

①全区各类学校;

②城建、财政、计划生育、房管、社会和劳动保障、医疗保障、物业等单位;

③其他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

2、公开的内容。公开的内容应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对与群众利益相关的各类事项,只要不涉及党和国家机密,不属于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其他事项,都应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或向社会全面公开。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问题作为公开重点,及时、全面、有效地进行公开。主要包括:

①单位名称、工作职能和权限、机构设置、服务范围、岗位职责、单位领导名录和分管的工作、便民服务电话;

②办事项目、办事依据、办事时限、办事流程、办事结果;

③工作规范、行为准则、服务标准、服务承诺、违诺责任及处理办法、奖惩考核办法;

④收费和处罚的依据、项目、标准及缴费办法;

⑤投诉受理和监督办法,包括投诉电话、监督机构,对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违法的处理规定,聘请的社会监督员姓名;

⑥与服务对象密切相关的变动事项、工作方案及重要信息;

⑦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如公共政策的出台、价格制定和调整;

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关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

⑨其他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需要公开的事项等。

3、公开的形式。办事公开工作要本着“简便易行、方便群众、利于监督”的原则,实行每月、每季、每半年或全年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公开的形式要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多形式、多层次开展。

①工作人员实行挂牌上岗,亮证服务;

②建立固定办事公开栏、公告牌,定期或随时公开;

③设立专线咨询电话、咨询服务台和监督台,直接与群众面对面互动交流;

④印发文件、资料,制作办事须知、办事指南、服务手册或便民卡片,方便群众查询;

⑤利用各种媒体,开辟办事公开栏或专题论坛;

⑥召开座谈会、听证会、咨询会、民主议事会等制度,直接与群众交流沟通;

⑦运用电子科技手段,充分利用网络进行公开。有条件的部门和单位可安装电子显示屏、触摸屏、声讯电话等设备,公开群众需要查询的内容和有关事项,实现部门和单位与群众网上沟通,互动交流。

四、工作步骤

我区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1、部署动员阶段(截止6月底)。全区各公共企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各街道、社会事业管理局、财政局、建设局、经济发展局、组织人事劳动局、机关事业管理局、市政管理局等)要制定本单位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实施细则,对所属公共企事业单位推行办事公开提出具体要求,明确实施步骤,做好推行办事公开的各项准备工作,实施细则务必于7月10日前报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公共企事业单位要认真做好单位内部工作人员的宣传动员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增强工作人员公开办事的主动性和责任感。

2、摸底排查制订方案阶段(7月1日至7月23日)。各主管部门要督促所属公共企事业单位按照方案要求,结合实施细则,对照工作重点,逐条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努力研究解决办事公开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制定本单位推行办事公开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工作方案要报本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3、完善提高阶段(7月24日至8月30日)。各公共企事业单位要结合查摆出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公开的内容、形式和程序,建立健全办事公开制度,完善办事公开工作的机制。各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要随时跟踪检查,确保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4、检查验收阶段(9月1日至9月底)。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将会同有关部门组成检查组,对全区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进行检查和评议。重点检查办事公开的制度建设情况、工作机制是否健全、工作措施是否到位、沟通渠道是否畅通、公开的信息是否真实全面等。

五、几点要求

1、要加强对办事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公共企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重点做好安排部署、情况综合、督促检查和组织考核工作。各公共企事业单位要成立相应的办事公开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要把办事公开工作同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结合起来,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本单位工作的总体部署之中,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办事公开工作,全力保证办事公开工作有计划、有步骤、有秩序地向纵深推进。

2、要注重办事公开工作的实效,健全办事公开工作机制。要建立健全来信来访接待、投诉处理和监督检查制度,不断完善内部制约机制。要建立健全办事公开的责任制度、审议制度、评议制度、反馈制度、备案制度等,不断完善办事公开的工作机制。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注重将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又容易出现不公平、不公正的问题如实公开,促进办事公开工作规范运行。

3、要加强监管,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各公共企事业单位要设立投诉机构,公布投诉和举报电话,建立投诉网络,受理群众投诉,以强化社会监督。对群众的投诉,要做到件件都受理,事事有回复。各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那些容易产生问题的重点部位和环节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事项,要重点检查,加强整改。对推进办事公开工作不力或在办事公开中弄虚作假、侵犯群众民主权利的,要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要认真总结,巩固提高。各公共企事业单位对推行办事公开工作的情况和成效要经常进行自查评估,并及时向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有关情况和好的经验、做法,逐步建立起办事公开的长效机制,促进全县办事公开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使群众答应、群众满意、群众拥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