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搜:社保减免就业医保

7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

关于成立湛江开发区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通知
来源:本网  作者:本网  发布日期:2008-05-27 15:20:00  
【打印】 【字体:

各机关、事业单位:

为加强我区人事仲裁工作,完善人事争议仲裁制度,经区管委会同意,决定成立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杨景才(区党委委员、组织人事局局长)

副主任:赵中原(副调研员、组织人事局副局长)

李在洲(组织人事局副局长)

委  员:宁  波(人民法院副院长)

杨法群(监察局副局长)

伍红林(财政局副局长)

韩志民(科技与招商局副局长)

陈如生(社会事业管理局副局长)

周建光(社会事业管理局副局长)

冯靖波(组织人事局人事外事科科长)

陈忠文(总工会主席)

黄培兰(妇联副主席)

王   任(政法委司法科副科长)

曹建毅(组织人事局劳动监察科主任科员)

仲裁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组织人事局,负责日常工作,与人事外事科合署办公,办公室主任由冯靖波同志担任。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七日